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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贾母的生辰,究竟是在什么时候?第六十二回探春有段话,各古本无差别,是这样说的:“到有些意思,一年十二个月,月月有几个生日……大年初一也不白过,大姐姐占了去……又是太祖太爷的生日。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三月初一是太太的,初九是琏二哥哥,二月没人。”袭人道:“二月十二是林姑娘,怎么没人?就只不是咱们家的人。”宝玉就指出袭人和黛玉同生日。第七十一回写贾母生日却是八月初二,与六十二回说的“灯节正月十五)以后差了半年多。这个前后不统一的“毛刺”,也应该剔除,办法是把第六十二回探春的话改一下。

第四十五回,林黛玉对薛宝钗说“我长了今年十五岁”,显然说多了,如果不是古本在抄录过程里,抄手把“十二”错成了“十五”,那么这也是曹雪芹还没来得及剔除的一个“毛刺”。第二十五回明明交代宝玉衔着通灵宝玉从天界来到人间已十三载,故事从那个地方往下流动,季节转换的时序井然,到第四十五回只不过是从春天到了秋天,宝玉在十三岁与十四岁之间,如果他比黛玉小,那全书从头到尾宝玉称黛玉为妹妹怎么解释?

还有就是第二十九回写贾府女眷们上下出动,去清虚观打醮,六种古本都有一句是“nai子抱着大姐儿带着巧姐儿”,只有戚序本是“nai子抱着大姐儿带着丫头们”,但石印的戚序本比那六个手抄古本都晚,显然是石印前给改的。六种古本里的句子应是曹雪芹尚未剔除“毛刺”前的原笔。大概他原来的设计,就是凤姐生了两个女儿,生不下成活的男婴,这样的设计更有利于解释贾琏为什么偷娶尤二姐,以及贾母等为什么一开始都对此事持宽容态度。但巧姐儿的名字是第四十二回刘姥姥给取下才有的,清虚观打醮时即使有此女出动,也还不能写成巧姐儿。

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写宝钗到怡红院,看到袭人给宝玉刺绣的一个“白绫红里的兜兜”,赞“好鲜亮的活计”,后来袭人出去,“因又见那活计实在可爱,不由的拿起针来,替他做起来”。早在清代就有评家指出,这个地方写得不对,因为已经上了里子的刺绣品,是不可以再在上面下计去刺绣的,这样写是一个疏忽。第四十八回黛玉教香菱做诗,说“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的承转是另副对子,平声的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其中“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应该是“虚的对虚的,实的对实的”,是一大笔误,当然更属于统稿时应该剔去的“毛刺”。

曹雪芹遗留文稿里出现这样一些“毛刺”,只不过是白璧微疵,并不影响我们对《红楼梦》的审美愉悦。

不过,第七十二回“来旺妇倚势霸成亲”的情节里,写到的那个来旺妇打算强要去嫁给他们家那不成器的小子的丫头,各古本都是彩霞,而且交代彩霞“与贾环有旧,尚未准”。但第六十一回里,写到跟贾环交好的,分明是彩云,形象活跳。第六十二回更有一段文字写贾环和彩云的感情纠葛,以及赵姨娘将彩云视为亲信的文字。第七十回开头又特别交代,“彩云因近日和贾环分崩,也染了无医之症”,因此暂不将其与已到年龄的小厮婚配。追溯到第三十回,金钏跟宝玉调笑,将宝玉一推道:“凭我告诉你个巧宗儿,你往东小院子拿环哥儿和彩云去。”第二十九回往清虚观打醮,王夫人自己没去,但她的丫头跟着凤姐去的,写明是金钏和彩云。只是在第二十五回里,写宝玉、贾环同在王夫人屋里,出现了两个名字——彩霞和彩云,不过强调跟贾环好的,是彩云。那么,彩云和彩霞,究竟是一个角色被写成了两个名字,还是根本就是两个角色?也许,跟金钏和玉钏一样,也是两姐妹?第二十三回写贾政王夫人召见宝玉,宝玉去了,“金钏儿、彩云、彩霞、绣鸾、绣凤等众丫发,都在廊檐上站着呢”,云、霞并列,却又不见玉钏。第五十九回写为王夫人打点需用物品的丫头是“玉钥丨、彩云、彩霞”。但第七十二回里,又写那个彩霞有个妹子叫小霞,并没有她另有姊妹叫彩云的交代。到第七十七回,写王夫人命丫头找人参,又出现了彩云,按说第七十回已经交代彩云“染了无医之症”,即使她跟彩霞是两个人,也已经不能正常工作,就算她后来身体状况好转,她跟赵姨娘的亲近关系,王夫人不可能不知道,像医药一类的事情,怎能放心交她去办理?身边明明有比她可靠的玉钏,找人参之类的事情应该交给玉钏去办才是。

关于彩云、彩霞是一是二,红学界多年来探究者不少。我的意见是,即使真实的生活里确有这么两个人,曹雪芹开头也试着把她们全写进来,但从现在所呈现的文本来看,她们所构成的艺术形象,实在只有一个彩云是清晰的,彩霞的名字多余。彩云、彩霞到曹雪芹最后统稿时应该合并,统一为彩云,就像大姐儿和巧姐儿最后一定要合二为一一样。

在第七十一回以前,已经写到贾氏各房之间的矛盾摩擦,但都没有发展到不可开交的地步。那么,到了第七十一回,不仅矛盾渐次白热化,而且,各种矛盾开始交叉扭结,呈现出外头还没打进来,自己窝里先就狠斗起来的衰败之兆。

所谓“嫌隙人有心生嫌隙”,你细算算,有多少组矛盾搅和在一起:宁国府与荣国府的矛盾;奴才跟奴才的冲撞,奴才跟主子的冲撞;荣国府内部赵姨娘与王夫人的矛盾;贾赦那个院宇里的矛盾;邢夫人与王夫人的矛盾、与凤姐的矛盾;贾赦邢夫人因讨要鸳鸯失败与贾母的矛盾;南安太妃来了贾母不叫迎春出来见面使邢夫人对贾母更加不满;周瑞家的讨好尤氏的作为也令邢夫人那边的人不满,林之孝家的因此也嫌周瑞家的多事;被周瑞家的传话捆起来等候发落的婆子,其中一位又是邢夫人陪房费大娘的亲家母,这样又惹得费婆子对荣府周瑞家的**极度不满,隔墙大骂……

第七十一回里有几处看似闲笔的地方,我认为值得注意,恐怕是闲笔不闲,又是曹雪芹他忙中偷闲,在为后面的情节设伏笔。一处是贾母喜欢来客中本族贾谝之母带来的女儿喜鸾,还有贾琼之母带来的女儿四姐儿,特意把她俩留下多玩几天,还传话命令府里各色人等要把她们和家里的姑娘们一样对待,这两个女孩儿当然高兴非常,后来喜鸾还参与聊天,说了天真话。我估计这一回既然很郑重地写到这样两个姑娘,不会写了就扔,她们在八十回后的故事里,一定还会有戏。另一处是对寿礼一类礼品向来并不在乎的贾母,忽然把已经回到自己住处的凤姐叫回来,亲自过问:“前儿这些人家送礼来的,共有几家有围屏?”凤姐汇报,共有十六家有围屏,十二架大的,四架小的炕屏,其中最好的两架,一架江南甄家送来的,十二扇,一面是大红缎子刻丝满床笏,另一面是泥金百寿图,属于头等佳品;另一架是粤海将军邬家的玻璃围屏,也不错。贾母听了,就说这两样别动,好生放着,她要给人的。在写到江南甄家送围屏处,脂砚斋批道:“好。一提甄事。盖直(真)事欲显,假事将尽。”这是什么意思呢?整部《红楼梦》,不都是“真事隐”“假语存”吗?我的理解是,脂砚斋是在向“看官”提示:从这个地方以后,书里虚构的成分会越来越少,而纪实的因素会越来越多。这样的文本当然也就势必会出现“碍语”,于是非同一般的“借阅者”就会“索书甚急”,终致八十回后“迷失无稿”!

甄家毕竟是早在书里第一回就设定的一个贾府的“老亲”,第五十六回直接写到甄家的人,末尾还写了甄、贾宝玉梦中会合。第七十五回一开头就写到甄家被皇帝抄家治罪,贾家替甄家藏匿罪产。读者对甄家在八十回后的故事不难延伸想象。但是,粤海将军邬家,此处一点,八十回后难道再也不提?想必有戏,但那是什么戏,想象起来就困难了。

贾母说要把那两架围屏留下送人,她要送谁?这两个道具在情节发展中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值得推敲。

第十八回元妃省亲,点了四出戏,第一出《豪宴》,是《一捧雪》当中的一折,脂砚斋点出那是“伏贾家之败”。“一捧雪”是一件古玩玉器的名字,可见贾家后来的败落,所触的霉头,应该与古玩或高级工艺品有关。那么上述两架围屏,可能就是带来霉运的东西。

但第七十二回里,更有好几百字写到一件古玩。周汇本根据蒙古王府本印作“臈油冻的佛手”,一九五七年人文社通行本印作“腊油冻的佛手”。一九八二年红学所校注本则印作“蜡油冻的佛手”,依据是什么?回后校记(三)说:“蜡油冻”,原作“腊油冻”,径改。就是说,他们没有依据,也不需要依据,明明他们所推崇的庚辰本写的是“腊油冻”,他们还是武断地认为错了,就“径改”为“蜡油冻”。这是多么粗暴的做法!能这样轻率地对待曹雪芹的文本吗?以这样的态度来改动古本里的文字,能使读者看到曹雪芹的原笔原意吗?

一九四四年五月二日重庆《新民报晚刊》刊登了署名“绪”的文章《红楼梦发微^蜡油佛手》,称“七十一回记贾府有一蜡油冻的佛手,系一外路和尚孝敬贾母者。现在看来,不过一蜡制模型,不算一回事。然在当时,却非同小可,价款既在古董账下开支,当作古董看待,贾琏又特地向鸳鸯追问下落……何等郑重其事!给现代人看了是不禁要发笑的。”其实,令人发笑的不是曹雪芹的文字,而是这位“绪”先生本人,因为他的见识太浅!

腊油冻的佛手,不能写成蜡油冻的佛手,更绝非“一蜡制模型”。腊油冻是一种罕见的名贵石料,它的成色就仿佛腊肉的肥肉部分,用它雕成的佛手当然是难得珍贵的古董。第七十二回曹雪芹用几百字写到它,显然是一大伏笔,是与第十八回写元妃省亲,点戏时点到《一捧雪》当中的一折《豪宴》,遥相呼应的。把腊油冻的佛手解释为“用黄色蜜蜡冻石雕刻成的佛手”也是不对头的。因为把“腊油冻”理解成了“黄色蜜蜡冻石”,转而把曹雪芹明白写下的“腊”字判定为错,“径改”为“蜡”,这就更加荒唐。周汇本选择了“腊”字的异体“臈”,既有古本上的根据,又避免了误“腊”为“蜡”,确是煞费苦心。

两架围屏,一个腊油冻佛手,在第七十一、第七十二回里接连出现,绝非赘文废笔,伏的都是贾家之败的致祸物。

第七十二回以很大篇幅写到贾琏和凤姐关于金钱财富的言谈,以及他们的经济活动。贾琏因为总账房已经亏空,府里几处房租、地租一时又收不上来,就向鸳鸯借当,“暂且把老太太用不着的金银家伙偷着运出一箱子来,暂押千数两银子,支腾过去。”鸳鸯去后,贾琏让凤姐晚上再找鸳鸯落实,凤姐就问他要回扣,贾琏不满,凤姐就发了一大篇议论,其中甚至有“把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扫,就够你们过一辈子了……现有对证,把太太和我的嫁妆细细看看,比一比你们的,那一样是配不上的”那样的丑话。接着又写到宫里夏太监派小太监来“暂借”银子,凤姐出面应付,总算敷衍走后,贾琏感叹:“这会子再发个三二万两的财就好了。”有的古本“三二万”写成“三二百万”。那么,贾琏之前什么时候发过这样一笔大财呢?应该是在林如海死后,他侵吞了本应属于林黛玉的那笔遗产,我在《揭秘〈红楼梦〉》上卷(二)里有详细分析,这里不多说。

荣国府的经济管理模式,从前面看过来,到这一回,读者应该了然于心了。它有一个总账房,负责府里的银钱收人与开支,贾琏应该是参与这总账房的管理的。总账房每个月按定例向府里的人发放月钱,这些月钱是供领取者自己零花的。发放给老太太、太太、李纨、凤姐自己,以及赵姨娘、周姨娘,还有宝玉和众小姐,包括以上主子的丫头们的月钱,都是由凤姐总领,然后再往下分发。第四十五回凤姐一番话透露,贾母、王夫人每月是二十两银子,李纨待遇特殊,也是二十两(含贾兰的1凤姐是五两,宝玉以及黛玉、迎、探、惜等是二两。第三十六回透露出金钏那样的一号大丫头的月银是一两,晴雯那类的大丫头则是一吊钱,小丫头们则是五百钱。又写到王夫人问凤姐赵姨娘、周姨娘月钱是几两,凤姐回答是每人二两,赵姨娘又替贾环收二两,另外四串钱,王夫人说恍惚听见有人抱怨,说短了一吊钱,凤姐就解释,那是外头账房商议定下的,姨娘们每位丫头分例减半,所以加起来短了一吊。对于赵姨娘的抱怨,凤姐在离开王夫人屋子后,来到廊檐上,把袖子挽了几挽,肶着那角门的门槛子,恨恨地说了好些话。

书里多次出现“官中”这个词语,府里人把总账房的钱视为“官中”(或“公中”)的钱,那是不能随便挪用,更不能贪污的。第三十五回写宝玉挨打后养伤,王夫人问他想吃什么,他说想吃元妃省亲时做过的那种小荷叶儿、小莲蓬汤,贾母便一迭连声地叫做去,凤姐就吩咐厨房里立刻拿几只鸡,另外再添了东西,做出十来碗来。王夫人问要这些做什么,她就说不如借势儿弄些大家吃,连她也“上个俊”(意思是尝个新鲜I贾母听了就笑道:“猴儿,把你乖的,拿着官中的钱你作人。”大家笑了‘,凤姐忙说:“这不相干,这个小东道我还孝敬得起。”这就说明,那个时代,那样的贵族府第,在经济管理上也有一套严格的“游戏规则”,也有“官中”和“私房”的明确界限。第七十二回贾琏向鸳鸯询问臈油冻的佛手的下落,也说明“官中”对每样古董都有账目和档案,一旦有档无物,就会盘査到底。

但是,书里有一条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就是凤姐每回从“官中”一打趸领来月例银子后,并不马上往下发放,而是拿到社会上去放贷取利,总要等到把前次的本利收回,才往下发放,也许对老太太、太太她还能大体按时,其它人的月例就都被她缓发。她这样做,开头连贾琏都瞒着,只有给她去具体操作的旺儿夫妇和心腹平儿知道。

第十六回写贾琏从江南参与料理林如海丧事回来,凤姐正在里屋给贾琏接风,忽听外间有人说话,凤姐就问是谁,平儿就进屋说是薛姨妈打发香菱来问她一句话。后来贾琏被贾政叫走,凤姐问平儿薛姨妈巴巴地打发香菱来做什么,平儿才如实相告:“那里来的香菱,是我借他暂撒了个谎。奶奶说说,旺儿嫂子越发连个承算也没了……奶奶那利钱银子,迟不送来,早不送来,这会子二爷在家,他且送这个来了……”曹雪芹不是刻板地向读者交代凤姐用月例银子放贷取利的行为,而是在非常生活化的精彩细节里,一石数鸟地传递信息。这样的描写,不仅交代了凤姐放贷取利的行为,也把几个人物之间的关系勾勒出来,同时也就刻画出各人的性格。

第三十九回的主要内容是写刘姥姥二进荣国府,但曹雪芹非常自然地插进一段,写袭人问平儿:“这个月的月钱,连老太太、太太的还没放呢,是为什么?”平儿悄悄告诉袭人:“你快别问,横竖再迟两天就放了……这个月的月钱,我们奶奶早巳支了,放给人使呢,等利钱收齐了才放呢。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袭人笑道:“他难道还缺钱使?何苦还操这心!”平儿道:“何曾不是呢!他这几年拿这一项银子,翻出有几百来了。他的公费月例又使不着,十两八两零碎攒了,又放出去,只他这梯己利钱,一年不到,上千的银子呢。”袭人笑道:“拿着我们的钱,你们主子奴才赚利钱,哄的我们默等。”连最不愿意得罪人的袭人,也忍不住脱口而出,发出了抱怨。

第三十九回接下去还写到,小厮们缠着平儿告假,平儿准许了一个,说:“你这一去,带个信儿给旺儿,就说奶奶的话,问着他那剩的利钱,明儿若不交了来,奶奶也不要了,就越性送他使罢。”把凤姐放贷取利一事描补得更加清晰。

第五十五回写凤姐和平儿说私房话,凤姐为自己的行为这样辩护:“你知道我这几年生了多少省俭的法子,一家子大约也没有不背地里恨我的。我如今也是骑上老虎了,虽然看破些,无奈一时也难宽放,二则家里出去的多,进来的少,凡百大小事,仍是照着老祖宗手里的规矩,却一年进的产业又不及先时多,省俭了,外人又笑话,老太太、太太又受委屈,家下人也抱怨刻薄,若不趁早料理省俭之计,再几年就都赔尽了。”那么,她把一打趸领来的月例银子拿去放贷,造成各处月银总不能按时领到,那些赚来的利银,究竟是不是都用在了贴补府里用项上了呢?是否属于“省俭之计”中的一招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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