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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读者们一定注意到了,我用了这么多篇幅介绍脂砚斋,可是一直避免使用“他”或“她”的代称,因为,要确定脂砚斋是谁,特别是要说明其人就是史湘云的原型,首先必须弄清性别。那么,脂砚斋究竟是男是女呢?在《红楼梦》第二十回和第二十一回之间有一首诗,它前面有一句话:“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脂砚斋不说是自己写的,说是别人写的,自己只是把它记录在那里。其实这首诗很可能就是脂砚斋自己写的,因为诗里提到了“脂砚”,不便于“自我供认”。这首诗是这样的:“自执金戈又执矛,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这首诗的内容,我曾在前面的讲座里分析过,这里不重复分析了。我在这里只是再次提醒大家注意:它模糊了小说文本和小说之外的界限,把“茜纱公子”和“脂砚先生”并举。

我曾经指出来,脂砚斋应该是一个女性,有人跟我争论,说这里面分明写的是“脂砚先生”呀,“先生”就只能是男性。其实在古代,对自己所尊敬的女性称先生是可以的。唐朝大诗人王维迷恋道教,对有道行的道士特别崇敬,他写有《赠东岳焦錬师》诗,头两句是:“先生千岁(一作载)余,五遍岳曾居。”那么焦炼师是男道士还是女道士呢?她是盛唐时期著名的女道士,当时许多大诗人都崇敬她,为她写诗,大诗人李白也写有赠她的诗,李白的《赠嵩山焦錬师》一诗前面有序,头几句就是:“嵩丘有神人焦錬师,不知何许妇人也。又云生于齐、梁时,其年貌可称五六十。”可见古人有称女性为“先生”的先例。虽然在过去有称女士为先生的例子,特别是称有学问的女士,可是毕竟“先生”有两解,你还是可以认为“脂砚先生”就是男的。好在有古本《红楼梦》可査,如果你读的是甲戌本,你就会发现,它有凡例一一凡例是全书开始时候的一段文字,应视为正文,凡例里有一首诗:“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第二十回和第二十一回之间那首“客题诗”和这首“凡例诗”,二者的亲缘关系非常清楚,那首诗里面出现了两个人物,一个是茜纱公子,一个是脂砚先生,这首诗里面也有两个人物,一个是红袖,一个是情痴。情痴与茜纱公子对应,红袖与脂砚先生对应,而红袖是女性的符码,当无异议。所以说,脂砚斋是一个女性,我们可以初步把她肯定下来。

通读脂砚斋批语,许多批语都明显是女性口吻;有的是中性口吻,男女都可以那么说;少数批语分明是男性口吻。

我们现在看一看,有哪些批语可以证明脂砚斋是女性,而且不是一个一般的女性。比如说第二十六回有这样一条批语:“玉兄若见此批,必曰:‘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当时他们两个年纪虽然不是很大,但是白了少年头。而且,那个时代,人寿命也比较短,人过了三十就过了半生了,所以互相之间开玩笑,作者可能就称这个批书者为老货,这个老货是男是女呢?这个老货自己就说清楚了,曹雪芹“将余比作钗、颦乃一知己”,能够和宝钗、颦儿^就是黛玉^相提并论的“知己”,从书里看,只能是史湘云啊!脂砚斋在另一条批语里说:“一部大书起是梦……故‘红楼梦’也,余今批评,亦在梦中,特为梦中之人,特作此一大梦也。”她坦白自己是“梦中人”,也就是作为一个人物原型,构成了书里的一个角色。第三十八回贾母在藕香榭回想起史家当年有一个枕霞阁,在前面讲座里我已经发表了看法,小说里贾母和湘云那个史家的生活原型就是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家,贾母原型是李煦的妹妹,湘云原型是李煦侄孙女,那么在书里这个地方脂砚斋就写下这样的批语:“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一般,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岂不又添一部新书?”试想,如果脂砚斋原型跟贾母原型不属于同一家族,她怎么会有补出《枕霞阁十二钗》的念头?怎么会具备那样的素材、拥有那样的能力?

甲戌本上还有这样的“泪笔”,就是在曹雪芹去世以后,脂砚斋继续加批语,含泪执笔说:“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一芹一脂”,这就是夫妻关系了,“余二人”这种称谓,就说明不但是女性,推进一步就是相当于妻子那样的一种女性。

我在前面几讲说了,史湘云的出场安排得很古怪,前面没有一段介绍史湘云是谁的话,之后也没有一段叙述性的文字来概括史湘云是谁,可是,综合全书八十回的描写,我们仍然可以对史湘云得出一个完整的印象。可是,你要仔细读批语的话就会发现,脂砚斋对史湘云可是很早就注意了。在第十三回,写秦可卿的丧事,忽听喝道之声,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在曹雪芹的正文里面并没有史湘云出现,有一种通行本上写史湘云领头出迎,那是乱加的,他为什么乱加?因为他可能看到过一条脂砚斋批语,这条批语写在忠靖侯史鼎夫人出现的地方:“史小姐湘云消息也。”就可见批书的人她就知道史湘云和忠靖侯史鼎的夫人之间的关系,那就是她婶婢嘛!由此也可以判断出,批书的脂砚斋就是史湘云的原型,她对书里关于自己的间接信息也很敏感,所以她才加这样的批语。

第二十五回,写王夫人抚爱宝玉,本来这样的描写按说也犯不上你批书人大批特批。结果,这个地方就出现了这样的批语:“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后面写宝玉被魇后经解救苏醒过来,“王夫人如得了珍宝一般”,又批道:“哭煞幼而丧父母者。”书里黛玉幼年丧母、宝钗幼年丧父,只有湘云襁褓中父母双亡,能写出这样批语的,就是史湘云的原型。

有“红迷”朋友可能会说,行了,不必再罗列更多例子了,你说到这儿,我承认,确实有不少批语能证明脂砚斋是女性,而且不是一般的女性,是跟宝钗、黛玉齐肩的一种女性,而且和生活当中的曹雪芹关系密切,简直就是夫妻的女性,可能就是史湘云的原型,可是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书里面还有一些分明男子口吻的批语,这怎么解释?这可不能回避开呀!

书里面搞不清是男是女的批语数量不少,且不论。分明是男子口吻的批语也有,比如第十八回写到元妃省亲,龄官她们十二官演出非常成功,元春看了觉得很好,点名让龄官加演,管理她们的贾蔷就让龄官演《游园》、《惊梦》,龄官就说这不是本角之戏,执意不演,非要演《相约》、《相骂》。这儿就有一条批语,说“余历梨园弟子广矣”,就是说我见到的梨园弟子太多了,“各各皆然”,都这德性,而且,“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写这条批语的人当然是男的,那个时代闺中小姐怎么可能养梨园弟子,又怎么可能与“诸世家兄弟”见面聚谈各自养戏子的情况呢?而且,这个人对小说里面写的这个情节,觉得生活当中是存在过的:“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

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有我自己一个解释,就是在脂砚斋整理文稿、写大量批语的同时,也有一些其它的和曹雪芹关系密切的人,或亲或友,拿到稿本以后,也在上面添加一些批语,这些批语也随着古抄本流传了下来。这类批语的作者有的还署了名,自觉地跟脂砚斋区别开来。比如第十三回,有一个人读到秦可卿托梦那段话,批道:“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身为何物矣!松斋”松斋就是写批者的署名。还有一个人,落下自己的名字叫梅溪。其实在第二回,脂砚斋有一个批语,把这个事儿挑明了。她说:“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她把她批书的情况说得清清楚楚,又说:“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砚取乐处.……”她就告诉我们,除了她,还有一些人,她统称为“诸公”,说他们的批语体现他们的眼界;我写我的心得,是我的乐趣。但她是一个主批人,其余的都只不过偶尔批上一点。因此,在古本的批语里出现一些男人口气的批语,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像谈到三十年前养戏子情况的那条批语,就是一位当时年纪应该在五十岁左右的男子写下的。

当然,在讨论脂砚斋身份的时候,往往又会碰到另外一个困难,就是如果你熟悉古本,你会发现,什么松斋啊,梅溪啊,还有什么叫做立松轩的,叫玉蓝坡的,这些人的名字出现都是非常偶然、非常少的。但是,另外一个署名后来频频出现,就是畸笏叟。畸笏叟和脂砚斋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呢?而且,畸笏叟这个署名最后一个字是“叟”,“叟”就是老头的意思,那不就是一个男性吗?所以,这个问题也不能回避,不得不加以讨论。

如果你仔细翻阅古本的话,你就会发现,这个问题看起来很难解释,实际上也不是不能够加以辨别的。在早期的抄本里,在庚辰本以前,也就是乾隆二十五年以前的古抄本上,署名最多的就是脂砚斋,畸笏叟为零。到了乾隆二十七年,壬午年之后,批语开始出现畸笏叟的署名,而一旦有了畸笏叟的署名以后,就没有脂砚斋的署名了。这个文本现象,对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是有利的,于是可以这样理解:史湘云的原型,她开头一直署名脂砚斋。后来,她改署畸筑叟。

在有些古本当中,比如说第二十七回,先有一条批语,它是脂砚斋的:“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是评小红的。小红这个人物出现的时候,表现得非常诡异,在那样一个时代,她胆敢“遗帕惹相思”,她是真遗帕吗?她就是在和贾芸调情,她很大胆地通过交换手帕来与贾芸定情,打定主意今后去嫁给这个人。看到这样的描写,脂砚斋就有这样一个批语,判定她是一个“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就是这样一个危险的人物,怎么能留在怡红院里面来供宝玉使唤呢?脂砚斋写下这条批语时,她还没有读到曹雪芹后面的文稿,当时曹雪芹跟她合作可能也很有趣,曹雪芹在有的地方还不先告诉她以后怎么写,您先看着、先编着再说,于是她有这样的批语。这条批语有时间上的落款:“己卯冬夜”。这个己卯年应该是乾隆二十四年。就在这个批语旁边,突然又有一条批语,是后补上去的:“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丁亥夏,畸笏。”畸笏无疑就是畸笏叟的简称。这个丁亥年应该是乾隆三十二年,写在前一条批语的八年之后。这不就是她自己在纠正吗?当然那时候她已经看过曹雪芹八十回后的文稿,知道了曹雪芹笔下的小红原来是一个被肯定的人物,后面有她到狱神庙救助宝玉的情节,无论如何不能说小红是“奸邪婢”。脂砚斋和畸笏叟是同一人在不同年代的不同署名,显而易见。

周汝昌先生对史湘云有专门的研究,他的一些观点我不尽认同,但是他有很精彩的论述,比如说他提出来在书里面有三种禽类是史湘云的象征。

给一般读者印象最深的,当然是鹤。因为她和林黛玉在第七十六回联诗时有“寒塘渡鹤影”的名句。其它两种一般读者就都很可能忽略。第六十二回,大家一起喝酒,湘云赢了宝玉,逼着宝玉说一串话,要求很高:“酒面要一句古文,一句古诗,一句骨牌名,一句曲牌名,还要一句时宪书上有的话,总共凑成一句话。”这很难的,宝玉才思没有敏捷到那个程度,最后黛玉说我帮你说,黛玉帮着宝玉说了,是这样:“落霞与孤鹜齐飞,风急江天过雁哀,却是一只《折足雁》,叫的人《九回肠》,这是鸿雁来宾。”这一串话都象征着史湘云后来的命运。那一串话里,“孤鹜”和“折足雁”也是史湘云的象征,“鹜”是鸭子的意思。鹜、雁、鹤分别是史湘云一生当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生命状态的象征,周汝昌先生指出,“孤鸾”跟“畸笏”的意思相通,“孤”和“畸”都是孤独失依的意思,史湘云襁褓中父母双亡,以“孤鹜”自比当然贴切。当然,“孤”和“畸”也有特立独行的意思。史湘云婚后痛失夫君,成了“折足雁”。后来与贾宝玉遇合,穷困中相濡以沬,如鹤渡寒塘。周先生指出,“鹜”和“笏”的古音是一样的,所以,“畸笏叟”其实就是“孤鹜嫂”的谐音^来自金陵的人“嫂”字发“叟”的音,“叟”是“嫂”的调侃性写法。这样,就把性别的问题也解答了。周汝昌先生的这个解释,可供大家参考。

归根结底,我的结论是什么呢?就是史湘云的原型就是曹雪芹祖母家族的一个李姓表妹,她的家族败落以后,她历经磨难,和曹雪芹遇合,共同生活,并且帮助曹雪芹撰写了《红楼梦》。当然,她个人更主张把这部书叫做《石头记》。她前期化名脂砚斋,后期化名畸笏叟,对这部书不断地进行编辑整理、加批语。古本里标明年代最晚一条批语是“甲午八月”,我们由此可以推算出,那是乾隆三十九年的八月。曹雪芹去世是在乾隆二十七年或二十八年的除夕,则她在曹雪芹去世以后,起码还继续存活了十一二年。下编红楼心语观花修竹能几时?观花修竹,后面还有四个字:酌酒吟诗。这是《红楼梦》第一回,写到甄士隐这个人物,介绍他的生存状态时出现的语汇。

书里说甄士隐的身份是“乡宦”。査《现代‘汉语词典》,没有“乡宦”的词条,査《辞海》,连增补本也查了,也没有这个词条,到百度网上去查电子词典,也没有这个词汇,但是点击网页,却有一系列涉及“乡宦”两个字的信息出现,多半是古典小说或者相关评论里的内容,也包括《红楼梦》里关于甄士隐的文字。那么,乡宦是一种什么身份呢?

从书里描写看来,甄士隐住在姑苏阊门外十里街仁清巷葫芦庙隔壁,从空间位置上说,不在城里,但也还不是乡野,用今天的语汇说,是居住在“城乡结合部”,城里人认为那里已经是“郊区”,真正的农村里的农夫可能又会认为那里是“街市”。从社会族群的归属来说,甄士隐一定是当过官,但书里看不到他还在继续当官的迹象,显然他已经用不着上班理事了,过的是闲居的生活。但是他的年龄呢,说是“如今年纪半百,膝下无儿,只有一女,乳名英莲,年方三岁”,也不能算很老,脂砚斋说曹雪芹的写法是“不出荣国大族,先写乡宦小家”。后来写到荣国府,贾政出场,那员外郎贾政的形象,似乎比第一回的甄士隐还要略老些,每天去上班,案牍劳烦,有时还要出长差,虽然住在豪华的大宅院里,但真正能够跟亲属一起享受闲适的机会很少。他在大观园建成后去验收时,看到稻香村的景象,说了句“未免勾起我归农之意”,过去有的论家就说他是虚伪,我倒觉得贾政那样说,起码是“一时的真诚”。

甄士隐年纪不过是刚及半百,何以就可以有官宦的身份而又不必去打理官宦的事务?他“每日只以观花修竹、酌酒吟诗为乐”,成为“神仙一流人品”,“家中虽无甚富贵,然本地便也推他为望族了”。书里没有更多的交代,我们无法知道他没到退休的年龄,怎么就挂冠而居,看来不大像是被贬斥的,即使是被罢了官,用今天官场的行话来说,也是“软着陆”,权力是没有了,尊严还在,自己“禀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主动取边缘生存的姿态,倒也悠哉游哉,自得其乐。

甄士隐在整部《红楼梦》里,只是个起引子作用的人物,他和贾雨村一样,具有象征意义,即“真事隐,假语存”,实际上也就是作者告诉读者,他是从生活原型出发来写这部书的,“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摄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也”。

在故事正式开始前的“禊子”里,曹雪序还有这样的说法:“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那时的社会,呈葫芦形态,两头大,中间小。所谓两头大,不是两头一边大,富者那一头,好比接近葫芦嘴的那个小鼓肚,四大家族,宁、荣二府,都属于其中的一部分,这个社会族群的基本心态,就是贪得无厌,第七十二回贾琏对王熙凤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听听这口气,胃口有多大!贫者那一头呢,好比葫芦底部的那个大鼓肚,书里写到的王狗儿家,算是较穷的了,其实比起那些社会最底层的更大量的生命存在,还是强许多,王狗儿的岳母刘姥姥毕竟还能挖掘出跟葫芦那头的富贵鼓肚里的人际关系来,破着脸跑到荣国府里去“打秋风”,凭借装傻充愣插科打诨竟然满载而归,这是葫芦底下那个大鼓肚里的更多人家不可能有的幸运。曹雪芹写《红楼梦》,他主要是写葫芦嘴下边那个小鼓肚里的故事,葫芦底部大鼓肚的事情写得很少,但是,他的了不起之处,就在于通过写贵族家庭的荣辱兴衰,让读者对那个时代的整个“葫芦”的形态,通过阅读中的想象和补充,都能了然于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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