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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在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也有类似的例子,国民政府一方面以军队抗击日本,一方面花大力气把故宫博物院的主要藏品,迁运到后方秘藏,不使日本飞机轰炸掉;又组织几所著名大学,迁往云南,在昆明成立西南联合大学,大学里当然有浓烈的抗战气氛,但该研究的古典文化还要研究,还要传授。如果说,那时候的斯大林和蒋介石,尚且懂得解决社会切近问题时,不能不特别地保持对非直接致用的古典传统和文化事业的尊重与保护,我们今天的人们,难道认识水平还能落后于他们吗?

二〇〇〇年我曾应英中文化协会和伦敦大学邀请,到英国伦敦进行了两次关于《红楼梦》的讲座。英国也有许多的社会问题,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各利益集团之间也都时时刻刻存在摩擦冲突,在街上会看到示威游行的队伍,在报纸上会看到刚发生的灾难和银行抢劫案。但是,一位英国教授就告诉我,从英国女王到街头流浪汉,从银行总裁到银行劫匪,从流水线上的工人到摇滚明星,在莎士比亚及其戏剧是否伟大这样一个问题上,没有分歧,因为莎士比亚用英语写出的戏剧,是他们所有英国人的骄傲,是他们母语的胜利,对莎士比亚及其戏剧的尊重甚至敬畏,是他们在相互冲突中各方都能达成的共识。在英国,人们对有些剧团没完没了地演莎剧,对层出不穷的研究莎士比亚的论着,对有的人一辈子靠莎士比亚吃饭,不但毫不惊异,绝无讽词,而是觉得那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如果没有莎士比亚,没有对莎士比亚的研究,英国还成其为英国吗?”这是那位伦敦大学教授的原话,他会汉语,用标准的中国普通话说给我听的。

因此,我要再一次说,世界上每个民族,无论它现在处在什么状况中,它的成员,都不能只是去解决最切近的问题,都还应该对支撑其族群生存的文化根基做加固与弘扬的工作,当然,在社会成员中应该有分工,那么,被分派,或者自愿投人对其民族文化传统的研究、承传工作的人士,理应得到理解、尊重与支持。

世界上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以其母语结晶出的文学作品为其民族骄傲,把那作家和那代表作当成民族和国家的“名片”,例子真是太多了,除了上面已举出的莎士比亚,还有如印度的迦梨陀娑及其戏剧,阿拉伯世界的《天方夜谭》,意大利的但丁及其《神曲》,西班牙的塞万提斯及其《唐.吉诃德》,法国的巴尔扎克及其《人间喜剧》,德国的歌德及其《浮世德》,俄罗斯的列夫~托尔斯泰及其《战争与和平》,日本的紫式部及其《源氏物语》,朝鲜的《春香传》,丹麦的安徒生及其童话,美国的马克.吐温及其幽默小说,捷克的卡夫卡及其《变形记》……

而我们中国,古典文化里的叙事作品,我以为,能作为民族和国家“名片”的,就是曹雪芹和《红楼梦》。

解决社会的实际问题,是治病;研究《红楼梦》,推广《红楼梦》,则有利于铸造国人的灵魂。

再回到我们原来的话题:《红楼梦》里的迎春。她是一个完全放弃了自主性的懦弱女性。结果,她就被她那昏聩的父亲,等于拿她去抵债,嫁给了孙绍祖,落入了“中山狼”口中。

5

阿婵注意到,我在谈论迎春的时候,说了很刻薄的话,就是说迎春养尊处优,没为社会创造财富,却终日消耗着劳动人民以血汗创造的事物。阿婵对我说,您太苛责了,难道宝玉和黛玉就为社会创造出财富来了吗?人们对他们俩,不都赞美有加吗?

确实,这样来评说大观园里的儿女们,太苛刻了。金陵十二钗们,即使贵为小姐,在那样一个皇权与神权、夫权结合的社会里,她们的性别,就已经决定了她们的“薄命”。大门不许随便出,二门也不许随意迈,像迎春这样的生命,不是她自己选择了那样的生活方式,是那样的生活方式桎梏了她。探春虽然有自主性,也只能保持一种向往:“我但凡是个男人……”她对外部世界的信息也少得可怜,她发现外边有一些直而不拙、朴而不俗的民间工艺品,就央求宝玉帮她买些来欣赏;她一度代凤姐管理府务,展示出了自己的裁决能力与组织才干,管理工作也是一种增进社会财富的奉献。宝玉和黛玉虽然没有做任何生产物质财富的事情,但是他们“生产”出了新的思想,并通过自己的诗文加以了体现,书里说了,他们的一些诗作被传抄到了府外,向社会上渗透,这也是很有意义的。

对迎春,确实不必那样苛责。她没有为社会生产出东西,物质的精神的都没有,但是,她毕竟也没有直接参与对劳动人民的剥削与压迫。她不能对自己的那样一种生命状态负责,而那样的一种社会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婚姻制度,却应该为她如花美眷的生命陨落负全责。

平心而论,光从外在的条件上看,贾赦为迎春选的夫婿,也并不差。那孙绍祖袭着指挥之职,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并且还将提升官职,他此前又并未有正室,迎春过去并非填房,怎见得就一定是个悲剧?

“竟是拈阄的好”,迎春把命运被动地交付给了偶然性、随机性,万没想到,命运给她抓的阄,竟是一个下下阄!

第五回金陵十二钗册页里,关于她的那一页画着个恶狼追扑她,判词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中山狼是忘恩负义的代名词,那么,究竟孙绍祖怎么对贾赦忘恩负义了?从前八十回里,我们看不明白。有学者指出,现存的八十回,最后一回也并非曹雪芹的手笔,从第八十回最后的交代里,我们可以知道孙绍祖家曾放在贾赦那里五千两银子,贾赦一直没还给孙家,所以孙绍祖对迎春说,你等于是那注银子折变来的。但这样的交代,只能说是贾赦欠银不还拿女儿变相抵债可耻,却不能说明孙绍祖忘恩负义呀!从现在我们得到的信息,只能说孙绍祖是一匹色狼,此人肯定是ing欲亢进,欲壑难填,家里的媳妇丫头几乎淫遍,对迎春没有丝毫的人格尊重,完全是皮肤滥淫,“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迎春的死因,是孙绍祖的***与性放纵。

迎春是值得怜惜的,是那个时代作为女性在那种婚姻制度下的牺牲品。

但是,有意思的是,曹雪芹偏写了迎春的大丫头,司棋,是一个性格泼辣,富于进攻性的生命存在。她为了争取大观园内厨房的控制权,使尽了心机。柳嫂子掌握厨房,这不符合她的心意,她让小丫头莲花儿去给柳嫂子出难题,要柳嫂子给她炖一碗嫩嫩的鸡蛋,柳嫂子抱怨了一番,莲花儿回去一学舌,司棋大怒,“伺候迎春饭罢,带了小丫头们走来……便命小丫头们动手,‘凡箱柜所有的蔬菜,只管丢出来喂狗,大家赚不成!’小丫头子们巴不得一声,七手八脚抢上去,一顿乱翻乱掷的……”这时候迎春在缀锦楼里做什么呢?午睡,还是看《太上感应篇》?她哪里知道,在她这懦小姐身边的一群大小丫头,竟是那么强悍,打砸抢抄,全挂子武艺,把平日心理上行为上的压抑,火山喷发般地宣泄了一番。这就说明,即使在大观园那样的世外桃源般的空间里,作为个体生命,仍可以找到张扬生命力的理由与方式。

司棋率众亲征厨房,大搞打砸抢的行为,不值得恭维。但是,在那样一个禁锢森严的空间里,司棋居然就敢把自己青梅竹马的恋人潘又安,通过贿赂看门的将其招进园来,放胆享受情爱,这一行为,确实令人佩服。抄检大观园,事情败露,“凤姐见司棋低头不语,也并无畏惧惭愧之意”。司棋当然也曾希望迎春对她死保赦下,但迎春哪有那样的能力和魄力?不知司棋被撵出去之后,迎春是否多少有一些思想活动?恐怕她是永远也理解不了司棋。司棋对其情爱与生命的自主虽然仍以悲剧告终,但总算享尝到了一些自由支配感情和行为的甜蜜,这份自主性的甜蜜,却是迎春终其一生所没有尝到过的。

我对阿婵说,同情迎春,但要以她为戒,那就是不能丧失自己对生命的自主性。

阿婵点头。她对我说,这正是一方面她觉得自己很像迎春,甚至采取了某些迎春式的生活态度与处世方式,一方面又很痛苦,很忧郁,时时发怵,自责自愧,总想从那状态里自拔的根本原因。

我就对阿婵说,我信奉中庸之道。对社会,一定要有责任心,要竭尽微薄的力量,推进它的公平度,但是,最好采取渐进改良的方式,一步步,一环环地,去通过做实事来往前拱。对自己,也是这样,性格是无法改变的,不要太苛刻地自责自悔自惭自否,自己可能成不了社会改革家,多半还是在随波逐流,但是,在社会的潮流中,自己毕竟还算一票,自己做不到,可以用有形无形的方式,把自己那一票,那体现神圣自主性的一票,投向能够做到改进社会的力量一边。

6

吟菊花诗,这是《红楼梦》第三十八回里的重要情节。在做诗之前,书里有一段描写,非常优美:“林黛玉……自令人掇了一个绣墩,倚栏坐着,拿着钓竿钓鱼。宝钗手里拿着一枝桂花,玩了一回,俯在窗槛上,掐了桂蕊掷向水面,引的游鱼浮上来唼喋。……探春和李纨惜春立在垂柳阴中看鸥鹭。迎春又独在花阴下拿着花计穿茉莉花。”我对阿婵说,我每当读到这里,读到关于迎春那一句,特别是沉吟那“独在”两字,心中就会涌出一种莫可名状的感慨……

阿婵说,知道,你那《揭秘》上卷(二)里,不就强调了这一句吗?迎春在她生命的那一瞬,总算有了自主选择,她不是随李纨、探春、惜春她们去看鸥鹭,她有自己小小的乐趣,她独在花阴下穿茉莉花!这确实是她那个生命最具有尊严和美感的一段时间,给你的书画插图的画家,根据这一句,画出了非常有韵味的新派绣像图……

独在花阴下穿茉莉花,这可以成为一种生命尊严的象征。大地上应该有公平的社会,有容纳弱势族群和懦弱个体的温暖空间,有更多的-冷悯与宽容,有更多的供普通生命选择的可能……

讨论《红楼梦》,议论迎春,到了这个份儿上,是我和阿婵都没有想到的。我们忽然都沉默了,各自朝窗外望去。窗外是深秋明净的蓝天,那上面仿佛有无形的字,无形的画,无声的乐音,正缓缓沁人我们的心臆。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绿叶居夹缝里的人生林黛玉初到荣国府,先去见外祖母。书里交代得很清楚,荣国府中轴线上的主建筑群,正房挂着皇帝赐的金匾,以及一副谦称“同乡世教弟勋袭东安郡王穆莳拜手书”的银联(实际是书中“义忠亲王老千岁”所题),那是贾政和王夫人居住的空间。贾母则住在这组中轴线主建筑的西边的一处院落,林黛玉的轿子是从西角门抬进府里的,走了一射之地,下这轿子后,再换另一乘轿子,又抬了一段以后,才到达贾母院落的垂花门前,林黛玉再下轿,众婆子围随,进垂花门,两边是抄手游廊,当中是穿堂,转过穿堂的大插屏,现出三间厅,厅后方是正房大院,正房五间,皆是雕梁画栋,两边以穿山游廊连接厢房。

贾母的院落相当气派,住房面积很大,房架很高。五间正房里有套间,套间里有暖阁,还有碧纱橱,所以不但她自己住得很舒服,还可以把最喜爱的孙辈宝、黛都留在同一个大空间里居住,史湘云来了也常跟她住在一起。第四十回刘姥姥这样表述她对贾母住房的印象:“人人都说大家子住大房。昨儿见了老太太正房,配上大箱大柜大桌子大床,果然威武。那柜子比我们那一间房子还高。怪道后院子里有个梯子,我想并不上房晒东西,预备个梯子作什么?后来我想起来,定是为开顶柜收放东西……”

贾母的院落与贾政王夫人的院落之间,是一条南北向的宽夹道,两院各有角门与夹道相通。这夹道的南边,是倒座儿三间小小的抱厦厅,北边呢,立着一个粉油大影壁,后有一半大门,小小一所房舍,那是贾琏王熙凤的住所。王熙凤可谓荣国府的1:0,但她辈分低,居住空间当然也就只好小一些。第六回,曹雪芹透过一进荣国府的刘姥姥的眼光感受,把那空间里的景象描写得很细腻,凸显着豪门贵族的荣华奢靡。

附带说一下,书里对荣国府内部建筑格局的交代,是随着情节的推移,不断将其细化的。比如,林黛玉人府,进西角门走了“一射之地”,“一射”就是武夫用力拉弓射箭,那支箭飞过的距离,怎么说也有五十米以上,那么,在贾母院门以外,那么大的一片空间,难道都是旷地吗?看到后面,我们就知道,在荣国府西南的那个位置,以及相对应的东南一带,还有供下人住的群房,金钏被撵出去以后,就暂时被发落在那里,结果她无法承受羞辱感,就投入那东南角的水井“烈死”。第三十九回写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正“信口开河”讲“茗玉小姐抽柴”的故事,结果外面人吵嚷起来,原来是府里南院马棚“走了水”,也就是发生了火灾,贾母扶了人出至廊上来瞧,“只见东南上火光犹亮”,当然那火很快被扑灭了。这就进一步证实,贾母院东南边,还有一片级别比较低的建筑群,而贾母正房的房基很高,站在廊上,能望见那边的火光。

到第四十三回,写“闲取乐偶攒金庆寿”,给凤姐过生日,交代说贾母院里新盖了个大花厅,在里面坐席听戏。可见贾母的院落非常宏阔。估计盖了新花厅,仍有足够栽花种树的露地存在。

书里不少情节,集中发生在贾母、王夫人和王熙凤生活的这三个居住空间里。

值得提醒读者注意的是,设定为贾母长子并袭了一等将军爵位的贾赦,却并不住在荣国府里,不就近侍候自己的生母,这很奇怪。书里很清楚地交代,邢夫人带黛玉去他们那边,是要先出荣国府西角门,坐一辆翠幄青绸车,路过荣国府正门,另入一黑油大门,才能抵达。“黛玉度其房屋院宇,必是荣府中花园隔断过来的,进人三层仪门,果见正房厢庑游廊,悉见小巧别致,不似方才那边轩峻壮丽”,这也很奇怪,书里未说贾母两个儿子分了家,为什么袭爵的大儿子却把荣国府中轴线的正房大院,让给并没有爵位的弟弟去住?既然两兄弟居所挨着,为什么不在隔墙上开门相通,互相来往竟需要先出大门乘轿坐车,再进对方大门?我在《揭秘〈红楼梦〉》上卷(一)里对此有所分析,这里从略。

书里(指曹雪芹留下的八十回〉直接写到发生在贾赦邢夫人那个院落里的事情只有两次,除了第三回,还有第二十四回,写宝玉奉贾母之命去探望生病的伯父,在那里见到了黑眉乌嘴的贾琮。

至于宁国府,书里有些篇幅写到那边的事情,在具体的屋宇园林的描写上,或极度夸张(如对秦可卿卧室或比较含混(如从王熙凤眼中看出的《园中秋景令》〉,尤其是在各个建筑物的平面关系上,缺乏明确的交代。第七十五回写到贾珍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早饭后约请一些公子哥儿来“习射”,那箭道的形状应该与夹道类似。

当然,从第十七、十八回以后,书里的大量情节就都发生在为元春省亲所建造的大观园里了。

曹雪芹写这部书,估计他对发生在荣国府里的故事空间的设计一是有原型依据,二是他会绘制出一幅从原型出发而加以艺术想象的屋宇园林示意图,怪道他笔下的空间转换基本上流畅自如,前后接榫,滴水不漏。大体而言,他对大观园的描写想象的成分多,显得非常夸张,属于浪漫性质的文笔,而对于荣国府原有建筑群的描写,则非常写实,甚至有些个回忆录的味道。

现在我要特别地研究一下,在曹雪芹笔下,除了发生在荣国府那些大大小小的院落里的故事,他还写了哪些发生在建筑群之间的夹道里的事情?

荣国府里不止一个夹道。除了上节写到的那个位于贾母院和王夫人院之间的南北向夹道,第四回就写到,薛姨妈一家来了,被安排住进府里东北角一处叫梨香院的房舍,“原来这梨香院即当日荣公暮年养静之所,小小巧巧,约有十余间房屋,前厅后舍齐全,另有一门通街……西南有一角门,通一夹道,出夹道便是王夫人正房的东边了。”这夹道应该也是南北向的。后来因修建大观园,预备迎驾元妃省亲,梨香院又腾出来给贾蔷管理的十二官戏班子使用,薛姨妈一家就又挪到了府里更东北边的一处院落里居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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