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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讲黛钗结局之谜(6)

早在第二十一回,脂砚斋就在批语里说:“宝玉之情古今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我在前些讲里多次告诉你,曹雪芹在全书最后的《情榜》里,给宝玉的考语是“情不情”,就是他对甚至是完全无情的事物,都能去赋予感情,那么,对婚后的宝钗,他怎么又会那么无情呢?脂砚斋告诉我们,那是一种“情极之毒”,就是因为他对黛玉太有感情了,在那个时候他不能接受另外的妻子,尤其不能接受所谓以“金玉姻缘”为舆论前导的包办婚姻,而且,从极度尊重宝钗出发,他觉得不应该跟宝钗过虚伪的生活,于是,他采取了极端行为,就是出家当和尚。脂砚斋接着批道,宝玉有三大病:一是恶劝,厌恶宝钗、袭人等劝他走仕途经济之路;一是重情不重礼;还有就是情极之毒。脂砚斋说,正因为宝玉有情极之毒,所以后文里宝玉才能悬崖撒手,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她说,这是宝玉一生偏僻处。

也是根据脂砚斋批语,我们可以知道,八十回后,大约是在贾府因藏匿甄家罪产而遭受第一波打击后,不得不遣散大批丫头奴仆,袭人也被点名索走,多半是让忠顺王府要走了,后来嫁给了戏子蒋玉菡。袭人被迫离府时,嘱咐宝玉说,好歹留着麝月,麝月在照顾宝玉方面——八十回里几次写到——很有袭人的作风,而且她这人性格平和,不招人注意,所以只要还允许宝玉夫妇留下丫头,哪怕只让留一个,他们就一定留下麝月。在贾府遭遇第二波打击前,那段岁月里,宝玉不管怎么说,他有宝钗那么美貌,而且那么有德性的妻子,又有麝月那么忠心,模样也很不错的侍婢,又有蒋玉菡袭人夫妇暗中供奉他们。按一般俗人的想法,也算幸运,应该珍惜了,可是,宝玉却因为有情极之毒,居然忍心离开钗、麝去当和尚,悬崖撒手!

宝玉婚后,究竟跟宝钗有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呢?高鹗的写法,是他们还生下了儿子贾桂——后来贾家“兰桂齐芳”嘛;有的红学家则推测出来,宝钗是难产而死,二宝虽然没有后代,但是他们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宝钗是怀过孕的。曹雪芹在八十回后,会是怎么写的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曹雪芹去世七八年以后,有位富察明义,在他的一本《绿烟琐窗集》里,有《题红楼梦》的二十首绝句。前面的讲座里我提到过,红学界有所谓“四条不解之谜”的说法,那第四条谜指的就是明义的这二十首绝句。其实明义的这些绝句,从诗歌创作的角度来说,思想内涵不怎么高明,艺术性甚至可以说相当地差,那么,为什么红学界重视它,而且纷纷去破解,聚讼纷纭,以致使它成了不解之谜呢?那就是因为,明义说,“曹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固然使曹雪芹的著作权得到了肯定,但是,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古抄本,书名几乎都是《石头记》,明义看到的,却已经叫做《红楼梦》了,他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未传”就是没有流传开,社会上一般人根本不知道,看不到,而他却看到了抄本,他看到的那个抄本怎么不叫《石头记》而叫《红楼梦》呢?他看到的那个抄本,究竟是只有八十回,还是一个不止八十回的全本?从他写的第十七到二十首来看,似乎他看到的是一个故事完整的本子,第十八首写到黛玉,“伤心一首葬花吟,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说明他看到了黛玉之死,他同情黛玉,甚至想去改变小说的结局。第十九、二十首写到“石归山下”“王孙瘦损骨嶙峋”,还意味深长地感叹:“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这都说明他看到的全本应该不是别人续的,而是曹雪芹的原笔。

明义的诗,对应该是前八十回里的故事,概括得也有些奇怪,红学界争议很大。这里不去参与关于明义二十首绝句的全面探讨,只挑出一首来细说说,那就是第十七首,它的四句是这样的:“锦衣公子拙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锦衣公子”当然是说贾宝玉,“拙兰芽”是指他不善性行为;“红粉佳人”,我觉得说的是宝钗,“破瓜”,有的人觉得这样的字眼非常刺眼,粗鄙,甚至下流,但在那个时代,却是一个可以入诗的词汇,“未破瓜”的意思就是还是处女。这就是告诉我们,他所看到的那部手抄本里,后面的故事,就是锦衣公子宝玉和红粉佳人宝钗虽然结婚了,却并没有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当然,也有研究者认为,这四句都是写宝玉和黛玉,说的是第十九回,宝玉和黛玉同榻聊天,意绵绵静日玉生香,那段故事,这里不展开辩论,不过分歧如此之大,可见说这些诗是“不解之谜”绝非偶然。我的看法是,后两句可能是说十九回的情节,但头两句,不可能是说二玉,明义不至于有那样的心思,就是觉得二玉既然同榻聊天,就可能发生性关系,只是他们由于种种原因,没那样做而已。我认为他不至于写出那么一种感慨,他叹息的,应该还是二宝虽结为了夫妻,却并没有过正常的夫妻生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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