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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讲李纨命运之谜(4)

书里这样写李纨,情节设计是大体合理的。但是,细加推敲,问题又来了。

贾府那样的大家庭,荣国府里,贾政当官,主外,王夫人呢,主内。书里说,她觉得自己精神不济,所以要请下一辈的媳妇来做帮手。那么,她眼前就有一位大儿媳妇——虽然大儿子贾珠死了,其寡妻李氏还好好地活着。而且故事开始的时候,李纨的儿子,也就是贾政王夫人的孙子贾兰已经比较大,可以读书射箭了,李纨完全可以腾出手来帮助王夫人理家主内啊。其实就算是孩子小,那种贵族家庭,有的是丫头仆妇,也用不着母亲自己花许多的时间精力来照顾。书里写王熙凤的女儿巧姐,比贾兰小很多,王熙凤不是仍然可以理家管事吗?那么,王夫人怎么可以公然不让李纨来管家呢?从书里描写可以知道,王熙凤几乎不认字,凡遇到记账写字查书一类的事情,都依靠一个叫彩明的,未弱冠,也就是还没成年的小男孩。有一回还临时抓差,让宝玉给她写了个账单不像账单、礼单不像礼单的东西。可是,李纨是书香门第出身,会作诗,元妃省亲时她也赋诗一首,才华当然平平,但如果由她管家,起码可以减除很多因为自己不识字不能写字的麻烦。而且,从封建社会的伦理秩序角度来说,李纨她作为荣国府的大儿媳妇,也没有放弃理家责任的道理,王夫人即使没有委托她帮忙,她也应该主动上前帮忙。书里第四回介绍她说,“这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奉亲子,外则陪侍小姑针黹诵读而已。”这段话原来糊里糊涂地也就那么读过去了,后来一细推敲,蹊跷,以李纨的身份,她竟放弃在荣国府协助王夫人主内,承担管家的责任,并且达到“一概无见无闻”的程度,这在那个社会,是非常严重的不孝行为。第七回有句交代,也值得推敲:“原来近日贾母说孙女儿们太多了,一处挤着倒不方便,只留宝玉黛玉二人这边解闷,却将迎、探、惜三人移到王夫人这边房后三间小抱厦内居住,令李纨陪伴照管。”贾母好像也不以李纨放弃府内总管责任为奇,就有如她绝不以贾赦不跟她住在荣国府里为奇一样。贾母只是觉得李纨闲着也是闲着,就只给她派了一个闲差,但这差事按说也应该是王夫人来安排,怎么会由贾母亲自下令?难道,在贾母眼里,李纨和王夫人是一样的身份?

书里就这样写李纨,她是荣国府里的正牌大儿媳,却不由她来管家,而是把贾赦那边的王熙凤请过来管家,而对这一点,她本人以及书里其他人都不以为奇。后来王熙凤病了,才由李纨、探春代理其职,王夫人又请来宝钗帮忙,府里仆人们暗地里抱怨,说“刚刚的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但后来的形势,是三位“镇山太岁”里,探春唱主角,是朵大玫瑰,李纨甘愿跟宝钗一样充当绿叶——宝钗毕竟只是个亲戚,是外人,李纨怎么能那样?

这样,我就琢磨,李纨的原型,可能跟贾赦的原型一样,虽然书里写是某种身份,其实真实的生活里却是另一种身份。

书里把李纨设计成宝玉一辈的人,贾政和王夫人的大儿媳妇,贾母的孙子媳妇,那么,李纨的儿子贾兰,当然就是贾政王夫人嫡亲的孙子,也就是贾母嫡亲的重孙子。按这样一个伦常排序,我问你,贾政一家人团聚,特别是元宵节,那也是一个特别看重团圆意义的节日,几代人欢聚,猜灯谜,得彩头,贾兰该不该在场?他该不该自己主动到场?但是,你细看第二十二回,有一笔很怪,就是全家赏灯取乐,济济一堂,忽然贾政发现不见贾兰,便问:“怎么不见兰哥?”地下婆娘忙进里间问李纨,李纨起身笑着回道:“他说方才老爷并没有去叫他,他不肯来。”婆娘回复贾政以后,大家都笑了,说贾兰“天生的牛心古怪”,在这种情况下,贾政才派贾环和两个婆娘去把贾兰叫来。这是怎么回事?贾兰是一个认真读圣贤书的人,他家元宵灯节团聚,他竟不主动去孝敬祖母父母,非得等人去请才到场,怎么如此离奇?在那个时代,那种家庭,不要说这样的场合,作为晚辈应该主动到长辈跟前去承欢,就是平日也要主动去对长辈晨省、晚省,哪有让长辈派人去请的道理?而且,李纨那么回答贾政也很古怪,她还在笑,按说她把儿子教育成那个样子,爷爷不叫他他就不来团聚,简直成了家族反叛,她自责还来不及呢,流泪忏悔都未必能过关呢,她却心态很轻松,还笑,而且从她那口气上你能感觉到,她也就是觉得,需要专门去叫一下贾兰到场,才更合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曹雪芹他虚构,怎么会虚构成了这个样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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