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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传世奇珍

与钟离晴的会面,甚至是去拜托她介绍与她父亲认识,都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难。

站前派出所,吴戈在另一个年轻警察有些嫉妒的目光中,与钟离晴一同离开后,便径直去了那家曾经去过的饺子馆。

没办法,红海滩县实在太落后了,连家像样的酒吧、咖啡店都没有。饺子馆虽然嘈杂了些,不是适合谈话的场所,但好在不是饭时,加之老板娘很熟悉……红姐看到两人相携而进,脸上的笑容就有些玩味,还趁着吴戈没注意,偷偷的冲钟离睛挤弄了个飞眼,逗得钟离警官脖颈绯红,娇蛮的跺了下脚,狠狠的瞪了红姐几眼。

吴戈点了两笼饺子加份清汤,红姐利手利脚的端了上来,还笑意盈盈的赠送了个凉菜拼盘。但二人其意都不在吃食上,钟离晴盯着红姐回了后厨,马上俯下身子,隔着桌子更靠近吴戈一些:“高材生同学,终于想通了来找我了?”

“呃……”

吴戈没控制住,喉头一动咽了口口水。与饺子无关,是……钟离晴虽然穿着警服,但上衣的风纪扣并没有扣上,里面的丝质衬衫也相当的薄,她这么一俯身,便隐隐的透出胸前的那一抹粉红。

“喂,我问你话……呀!你看哪里呢?”

钟离晴可不是那种被轻薄了还会面红耳赤的娇柔小姑娘,吴戈如狼一般的目光立刻引得警花大小姐的嗔怒扬威,粉拳秀腿如雨点一般的落下。

吴戈自知有错在先,根本就不敢躲,只能抱头求饶。

这场景看得躲在厨窗后看热闹的红姐不住的捂嘴轻笑,在她的眼里,吴戈二人根本就是一对小情侣,所谓的什么中学同学,不过都是钟离晴因害羞而遮人耳目罢了。

红姐可是过来人,钟离晴的那点小心思在其看来都已经写在脸上了。而且,她也觉得这两人很是登对,男俊女俏的。

不知道是不是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纪,都会有些成人之美的喜好。

但吴戈这次来找钟离晴,可不是来泡妞的,而是想通过他们之间的同学关系,拜见下红河滩县委组织部长钟离兴。

虽说这样做,颇有些跑官要官的味道,弄不好还会给钟离部长留下些不好的印象,但在人才中心吃了瘪的吴戈也顾不得了。

没想到吴戈刚一开口,钟离晴便爽快的答应了,还有些埋怨他:“哼,早就说我帮你了,你还非要摆大才子的清高!”

“我……没有呀!”

“怎么没有?以为我不知道呢,你就是以为自己是京大毕业,回红河滩还算下嫁了是吧?”

“这……怎么能算是下嫁呢?嘿,我怕高攀都高攀不上呢!”

这话似有隐意,钟离晴听了,俏脸一红:“胡说八道!你攀过吗?怎么就知道攀不上呢?”

“哧哧……”

一阵轻笑自厨窗后传出,却是红姐听他俩说的好笑,不禁莞尔。

“哼!不和你说了,我还要去上班呢!你自己先去逛逛吧,记得晚上不要迟到呀,老头子都是六点左右到家,然后便要开饭的!”

饶是以钟离晴娇蛮的性子,也有点接不住了。吴戈话中试探的意味十足,再加上红姐不时还对她挤弄着飞眼,弄得钟离大警花粉面燥热,脸颊上都可以煎蛋饼了。索性秀目圆睁,似嗔似怒的瞪了吴戈一眼,站起身来,拎着手包便离开了。

小高跟“咔咔”的声音已经听不到了,但吴戈还一头雾水的望着她摇曳的背影有些发呆。

“噗哧……”

红姐走了过来,“小伙子,人家都走了,还没看够呀?那就加油,把她娶回家去,天天抱着看!”

“呃……红姐你说笑了,我们是同学……”

“我知道、我知道,嗯——是同学!”

红姐的一个“嗯”字千折百转的,信息量好大,听得吴戈也是老脸一红,刚要再解释,便听得红姐又说道:“同学更好呀,青梅竹马!嘿嘿,今天是第一次登门去丈人家吧?用不用姐教教你?”

“真不……呃,好吧!红组,我是不是需要准备些礼物?”

“我的天!”

红姐夸张的一拍额头,“大兄弟,你不是读书读傻了吧?第一次去丈人家,还不带礼物,你是打算被直接轰出门吗?你这样子,简直就是‘注孤生’的节奏呀!”

吴戈咧了下嘴,却也没有再分辩什么,而是将身边的椅子挪开些,请红姐坐了下来,还给倒了杯茶,摆出一付虚心请教的架势。

好在并不是饭时,饺子馆里并没有别的客人,红姐蛮有兴致的坐了下来,好好的过了把为人师的瘾。从地区风俗四彩礼到红河滩的消费水准;从登门时的着装到针对女方家庭成员的爱好准备礼物,红姐滔滔不绝的说了近半个小时,说得她口干舌燥,连喝了几杯凉茶。

吴戈也听得大长见识,好多东西都是他从小到大闻所未闻过的。

最好,说得兴奋的红姐还主动要陪着去商场,帮吴戈换一套行头。吴戈笑着婉拒了,他又不真的去拜见未来丈母娘了,他今晚去钟离家的目的是去拜访老丈人……不对,是钟离部长。

刚刚放下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现在的吴戈还真就没啥心思去想那些情情爱爱的。不是有句古话叫大丈夫先立业,后成家吗?

只不过,听红姐说得多了,隐隐的,吴戈的心底也涌起过一丝“若真能娶了钟离晴也不错”的想法。只是,与他的理想,他的雄心壮志相比,这一丝想法只是如白驹过隙,一闪而过罢了。

告别了红姐,吴戈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逛了好久,距与钟离晴约好,接她下班的时间还早,而他在红河滩县城里认识的人也并不多。除了那些高中的同学、老师之外,便要属……吴戈猛然发现,在这个县城他最熟悉的人,胡大海兄妹居然还要排在前列。

可想到有些暧昧但并不旖旎的那一晚,再加上连自己的工作还没确定,他还真有些不太好意思去面对胡小雨。

虽然……他们之间,并没有真的有过什么,但发生了那样的事,小姑娘到现在还懵懵懂懂的,以为将自己给了吴戈。

作为男人,吴戈也只能背了这个锅。纵然那一纸承诺,有着太多的修辞漏洞,也并无法律效力,但吴戈没想到骗他们兄妹,“如果有机会,还是要给她办了那事!”

“各位客官,走过路过别错过,千年难寻,传世奇珍,一辈子你或许只有这一次机会能遇见,下辈子不见得还能不能做人,就算是做人你也未必能看得见……”

街边突然传来一阵聒噪的叫卖声,但听在吴戈耳中却是蛮新鲜的,反正是闲逛,忍不住便凑了过去。

摊子并不大,一块脏脏的方布上,随意的摆放着十多件各式杂物。有瓷器摆件,也有牛角梳子等日常用物,吴戈居然还看到一本看起来古色古香,相当具有历史沧桑感的线订书。

只是,在细看些,居然在封皮上看到了一行小字:人民教育出版社。

吴戈笑了,这分明就是一个江湖骗子,不知道从哪弄来的一堆破烂,在这忽悠人呢!

“老板,你说的那件千年难寻的传世奇珍呢?别告诉我就是这本书?”

“哪能呢!客官,您可别小看我这破布摊子,上面的宝贝可真是不少,这本书……虽说是乾隆年间、辽东才子王尔烈的手稿,但在我这里,却算不得什么。”

见吴戈满脸的笑意,可摊子后的中年男人却不以为意,依旧口水四溅的胡乱吹嘘着。

王尔列的确是关东人,祖籍辽阳距离红河滩也并不算远,可……“教育出版社的王尔烈手稿,这尼玛也太能胡扯了吧?”

吴戈听了老板的话,忍不住暗暗地冒了句粗口。

“客官,我见你面容不俗,贵气环绕,而且桃花临体,似是文曲下凡……”

“停、停,打住!老板,你是卖古董的,还是算命的?快把你说的那件宝贝拿出来让我看看!”

不能再听他扯下去啦,吴戈相信,如果任由这个家伙胡说,他能把秦始皇说得活过来,把这路上的“神牛”车送到火星上去。

“客官,俗话说的好,艺多不压身,我虽不是文曲星下凡,但也算是多才多艺,打小便……”

“好好,你就是文曲星下凡总行了吧?你到底拿不出来,不拿我可走了?”

“急什么呀!传世奇珍能和这普通的玩物一样吗?客官我跟你说,我这宝贝只见有缘人,若不是见你气宇非凡,一般人我还真就不让他看呢!”

中年男人装模作样的左右扫了扫,见大街上的人来人往,并没有什么异样,这才小心的抬起身,自屁股底下的木箱中翻找起来。

看他鬼鬼祟祟的样子,吴戈就忍不住想逗他一句:“我说老板,你这宝贝不是会是见不得光的吧?”

“乱讲!我敢以祖宗的名义发誓,这宝贝是我家数代相传下来的,若不是……我家里遇了些难事,我是绝不会把它拿出来的。”

中年男人又急又怒的,似乎马上就要翻脸。

好吧,这江湖骗子的话若是能信,那母……啥都能上树了。

吴戈好笑的摇摇头,没有信他的话,却也没有反驳,左右是无聊,那就陪他再逗一会,看看他到底会拿出来个什么样的玩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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