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格,十菜一汤。
大盘鸡、椒麻鸡、筷子排骨、苦瓜煎蛋、炒烤肉、爆炒面肺子、秘制凉皮、虎皮辣子烧茄子、炝莲白、白灼秋葵,汤是羊肉汤。
林超被咋一下如此高规格接待,都有点受宠若惊了。
见他们摆好碗筷,戚曼在厨房喊:“菜好了,你们先吃着吧,我这边手抓饭煲上,很快就可以出来。”
庞明恬不知耻的地立即回复,“媳妇,林超说他不饿。你不着急哈,小心被油溅着。”
这种朋友,林超还能说什么?
趁戚曼那边炒制手抓饭的洋葱、胡萝卜和羊肉等佐料工夫,庞明咽着唾沫,拉着林超骄傲地向他炫耀。
“这个大盘鸡、椒麻鸡里的鸡是我今天到早市特意挑选,又让人现场杀得,保证新鲜,在加上我媳妇的手艺,绝对好吃。”
“你挑的?”林超流露出怀疑的目光。庞明饭来张口吃还行,买东西怕是够呛。如果鸡出自他手,怕要小心点了。
庞明看出了林超的怀疑,表示不服,“喂喂,你那是什么眼神,我挑东西很在行的,好吧?”
林超依旧表示不信。
庞明恼了,“林超,你不要太过份,选鸡的时候,我也出了力的。”
哦,这就放心了。他原来只是跟班啊。
那就好,那就好!
林超不住地安慰自己。
庞明瞅了瞅厨房,没敢呲牙,只是恨恨地瞪了林超一眼。
不过想到,林超从来都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买菜吃饭,而自己有会高超厨艺的女朋友,他又不禁乐了起来。
林超看着自嗨的胖子,很是无语。
庞明报复性地继续着他的炫耀。
“面肺子、米肠子知道吧?”
林超点头。
他来新省后,吃过一次,算是当地一种特有的民族快餐,在街头小饭馆和夜市小摊上都能吃到。面肺子是一种主食,煮熟的面肺子颜色有点像蒸熟的土豆,但因为有各种调料,吃起来则要比土豆好吃得多。
与面肺子同食的,一般离不开米肠子。制作米肠子和面肺子,一般都在宰羊之后,细心地将羊内脏完整地取出,用清水灌洗羊肺至白净无色,羊肠翻洗干净备用。将羊肝、心和少量肠油切成小粒,加适量胡椒粉、孜然粉、精盐与洗净的大米拌和均匀做馅,填入羊肠内。煮熟之后,或炒或拌再根据个人的口味。
庞明很得意:“算你小子有口福,这是我媳妇和岳母亲手做得,外面你绝对吃不到。”
呃,林超感觉自己受到了伤害。他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应该接着个茬。单身狗哪来的媳妇和岳母?
他决定以后就静静地看着他装逼,自己绝不再做出回应了。
“林超,炒烤肉用的羊腿肉,是昨晚我和媳妇一起放进冰箱去的。”
“……”
“林超,你看看这凉皮,我和媳妇一起拌的,里面有你带来的辣椒油。”
“……”
“林超,这个虎皮辣子烧茄子香吧?我们一起买菜的时候,媳妇说最好用长的青辣椒。”
“……”
……
人说三句不离本行,丫的,庞明是那句都少不了一句“媳妇”。
林超猜死胖子除了炫耀外,肯定是故意这样做。
因为他知道戚曼在,自己肯定没法办法动手,朵一才如此有恃无恐。
林超恨得牙痒痒,却偏偏只能让他得意。小本本里再记了一笔。
戚曼炒完菜,倒入电饭煲,又加水加大米开始煲饭。她出来,就看到庞明和林超在那里嘀嘀咕咕什么。
她收起围裙,放好,问道:“你们怎么还不吃?”
刚才还拉着林超喋喋不休的庞明,立即换了个态度,大步过去,给戚曼摆好椅子,“媳妇,累了吧,快坐下休息会儿!”
他自己也搬了个椅子坐在旁边。
林超自然而然地做到两人对面。
戚曼听庞明老是“媳妇”“媳妇”的,不由娇嗔,“谁是你媳妇,咱俩都没领证呢。”
庞明不以为忤,“早晚的事。都见过双方父母了。咱就是一家子。”
对他的没脸没皮,戚曼早有领教,懒得再废话,而是对林超笑起来,“林超吧。你好,老听庞明念起你。我叫戚曼,是庞明的女朋友。”
庞明在旁边嘀咕了句,“是媳妇!”
可惜,另外两人都没搭理他。
林超和戚曼握下手,“你好!我是林超。我猜庞明说起我时,应该从没有好话吧?不是暴力就是拳头啥的。”
说着,他自己不由自主地先笑了起来。
戚曼同样抿嘴直乐,因为事实还真是如此。在庞明的嘴里,林超就是个不让他吃饱饭和逼他锻炼的坏人。
不过,庞明言语间流露的友情和互帮互助,也同样令她感受到两人间的情谊。
林超说:“戚曼,我比庞明大半年,以后就叫你弟妹了啊。”
戚曼笑眯眯回复,“我比庞明大一岁,现在我和他还没领证,要不我们先各叫各的?”
这正式的第一面,林超和戚曼感觉都还算不错。
对林超来说,戚曼除了前面给人的印象,性格中又显露了爽朗和个性的一面,还有就是手段不凡,胖子对她基本是服服帖帖的。
而在戚曼看来,林超给人的感觉完全没有庞明口里的严肃和古板,反而人要洒脱许多。至于庞明所说的本事,现在暂时还看不出来,不过她持谨慎态度。
两人的相互认识都没用着庞明,已经结束了。
之后,戚曼作为女主人,宣布了宴席的开始。
“那我们就开始吧。庞明,酒呢?”
“我马上去拿。”
戚曼喝当地的红酒,林超两人则是他们带回来的冰啤酒。
都是年轻人,也用不着劝酒,林超抄起筷子开始品尝菜肴。
第一口大盘鸡,林超就被惊艳到了。
鸡肉爽滑麻辣,土豆软糯甜润,绝对不输于高级酒店大厨的手艺,更难得的是还有一种家的味道。
林超忍不住竖起拇指夸赞,“戚曼,没说的。你这手艺太赞了。庞明的那一身肉,这辈子肯定减不下不来了。”
一句话,既夸了戚曼,又损了庞明。一石二鸟。
戚曼乐了,“你喜欢就好。”
庞明则是冷哼,“你这辈子想吃胖怕都没那机会。我媳妇的手艺还用说,完全是遗传了岳母大人。”
他这话情商也不低,夸了媳妇的同时,还拍了岳母的马屁。
林超越发对他刮目相看了。
有了美食作引子,又有庞明这个活宝在,整顿饭吃得轻松无比。
林超和胖子也都不是嗜酒的人,一杯一杯慢慢品着。
聊着聊着,三人不知不觉间聊到了庞明和戚曼的情史上。
这个林超很有兴趣,前面庞明口里的故事内容,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着呢。
庞明当时脸色大变,几次三番想叉开话题,却被林超用言语堵了回去。
果然,在他的苦瓜脸中,戚曼讲述的完全是另一个版本。
概括来说,五个字,好女怕缠夫。尤其还是一个不要脸的死胖子。
起初庞明就是一个技术宅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吃喝,就是做实验、做发明,来了灵台很长时间,却连基地大部分部门的门朝哪儿开,都不清楚,更不说知道有戚曼这位美人的存在。
情缘发生在庞明接到林超升为四级特工的消息后。
他受到了刺激,不甘落后,没白没黑的忙活手头的工作,终于有一天由于连续的加班,头昏晕倒住进了医疗单位。
也是在这里,他第一次见到了戚曼。
之后,就是一个很出名的关于“牛皮糖”的故事。
他之前晕倒也不是白昏的,就在那一天他找到了思路,并在随后的几天了成功完成了任务。
有了空闲,于是在任务的闲暇里,戚曼宿舍和工作地点那里,他每天必到,就差端着牙缸牙刷到她的家门口刷牙,标上他的记号。
后来,也不知道他哪那根弦开了窍,还学会了带礼物。只是和其他人送花、送票、送饰品不同,庞明送的都是吃吃喝喝,要不就是满城搜寻小吃送到。
戚曼起初烦不胜饶,恨不得找爱慕者敲这小子一顿。
后来,因为庞明立功受奖,才不得已作罢。
这样,身边周围多了个胖子,慢慢也就习惯了。
何况,还有小吃可以吃。
再一次狠狠地批评了庞明所买的小吃不地道后,两人算是正式可以友好相处了。
别看庞明在成为正式特工前,很少有机会离开基地,但研发处作为新武器和新装备的开发机构,可是外勤特工必须要讨好的部门之一。庞明借着便利,总能找到人帮他解决购买小吃的问题。
其他竞争者们不是没学着用这一招。可正式特工没结婚的年纪都比较大,天然就处在劣势。有几个年少有为的,外勤特工东奔西跑的工作特性让他们跟无法坚持下去。
同在预备级特工这一层,外勤特工们要跟着师父跑腿,比不得庞明在基地不挪窝。其余后勤特工,在他这位立功受奖的研发处明日之星前又不够看。
除了身材问题,他基本上还算蛮有优势。
随着两人相处下来,戚曼自己慢慢觉得这胖子也蛮可爱的,说不定有改造成帅哥的那一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