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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六章、凤雏与狡狐之战

秋风瑟瑟,吹皱了南广河的水面,荡起了波光粼粼。

微微凉的天气,天空半阴不雨,再加上入目依然青翠欲滴的原野草木,让人瞬间就有了垂钓的心情。若是披着蓑衣,从江中钓起几尾鲜鱼,乃是人生的岁月静好也。

然而,这片平静的美好,却被如雷的鼓声和凄凉的牛角,给破坏了。

当狡狐的军旗到了南广县,得到消息的庞统与李严也领兵到了。双方在这条蜿蜒秀丽的河流畔,对于南中的归属权,开始第一次互攻。

也是极为罕见的,双方将兵卒们都拉了出来,在野外排兵布阵正面大战一场。

这样正面的对阵,是很考验指挥艺术的。

步骑与弓弩等各种兵种的排布;让突前与中坚等各部各司其职的调度,都是决定一个小区域的胜负,也影响整个战场的胜负。

对于狡狐陈恒而言,将战场挑选在这里,是避免了马家军的最大优势:骑兵!

由雍凉彪悍汉人与羌胡部众组成的西凉铁骑,在野战中堪称精锐无敌。他已经见识过很多次了,今天不想再见到一次。

在河畔边上大战,就是可以有效的遏制马家军的骑兵突袭。

西凉铁骑没有重铠骑兵,不具备顶着无数弓弩正面突进的能力。他们对战步兵,都是遵循与狼群的的战法。用来去如风的速度优势,通过奔袭侧翼和后方,寻找到薄弱处一举杀入军阵中,从而导致整个战场崩溃。

但如果曹军的军阵侧翼是一条河,那么就没有这个忧虑。

显然,庞统也知道这点。

他带来的一千西凉铁骑,都很安分的呆在中军大旗下,暂时充当了主帅本阵的护卫。而不是让他们围绕着战场跑起来寻找战机。

当然了,明知道是对自己不利的地形,庞统依然率军出来野战,自然是心有所持的。

不远处,就是南广县的城墙。

那边是李严的军阵,和他的军阵形成了两把尖刀,让曹军面临两侧受敌、让曹军不得不留下足够的兵力守卫中军大旗。

这也是他的倚仗。

这样兵分两路的布阵,一边出现短暂的失利了,也能迅速退回来重新整阵。因为另一边能会拖住曹军的脚步,让曹军不能趁机追击扩大战果。

相当于保证了,在战场上不会出现大败。

更何况,凤雏心中还给雍许下了重利,让他甘愿和马家军并肩作战了。

刚好,狡狐的心中,同样也是在期待着,雍与傅肜能从南广县的背后杀来。

两人都觉得自己有后手,都觉得自己是笑到最后的人。

是故,大战就在各自的期待中爆发。

狡狐的军阵中,对着庞统军的前部,是黄权督领的巴中子弟兵,以勇猛好战的人为主。他们习惯了逢战当先,也习惯了的临阵踏歌而舞。

在战鼓刚响彻战场的时候,他们脚步整齐的踏歌向前。手中的兵器岑差不齐,有剑、矛、宵顶、带钩等,但另一只手却都普遍是厚厚的木盾。

这是他们被成为“板蛮”的由来。

和他们整齐的战歌相得益彰的,是庞统军阵中鬼哭狼嚎。

那是青羌与叟蛮组成前军。他们也动了,在各级小头目的约束下,迎着人而来。

在用桀骜不群的异族,充当战场的消耗这方面,狡狐与凤雏都是一样的心思。

“嗡!”

“嗡!”

双方距离约摸只有了五十多米的时候,曹军与马家军的阵中,都连续发出了令人心悸的声音。

无数的箭矢,高高的抛向天空,同蝗虫席卷而来,遮天蔽日。在阳光中划了道优美的弧线后,便如带着死亡的微笑,往对方兵卒的血肉之躯扎去。

在这一刻,生命没有了贵贱之分。

“举盾!”

各级头目的呵斥声,在战场上起伏。

“啊...”

各种红色花朵的绽放和凄厉的惨叫声,也开始起伏。

密集抛射的杀伤,虽然没有准头,但胜在覆盖了整一片区域。重力加速的刁钻落点,可不是冲锋在前的兵卒手中小小的木盾能抵御的。

好在二十多米的距离,也不需要冲太久。

只要冲进了短兵相接的区域内,彼此后方的弓箭手都会怕误伤袍泽而停止射击。但也意味着,踏进了这片区域,即将迎来枪尖刀刃亲吻血肉之躯。

“杀!”

依然大声吼着整齐战歌的人,口中猛然爆发了一声暴呵。

冲着最前排的人,还没等敌人靠近,就将伏下了身体,将脑袋藏在了厚厚的木盾下,猛然发力虎跃撞去,犹如一只红了眼睛的公牛。

也让脸上抹着黑白相间涂料的青羌和叟蛮,有些措手不及。好多人还没来及反应,情急之下只是本能的驱使下,胡乱的挥舞着手中的兵刃。

没有什么意外,他们大多数人都被撞了个人仰马翻。

然后,还没等他们从地上接力挣扎爬起,挣扎要用手中兵刃捅进半个身体压在自己身上的敌人,就觉得身体迎来一疼,失去了力气。

那是人们,藏在厚木盾后面的兵刃,已经趁势捅进了他们的身体。

但是这些野蛮发力的人,也迎来了秋风最后的呢喃。

半伏在地上的身体,是无法抵御居高临下的刀剑的。后续而来的青羌和叟蛮,也将兵刃扎进了他们脖颈或肩膀,为袍泽报了仇。

而他们,也很快被紧随其后的人用木盾给挑开了兵刃,然后就是刀刃在眼中迅速的靠近,变大。

杀人,然后被杀,反反复复。

这些从穷山恶水中练就坚韧信念的蛮夷,这些衣甲破破烂烂的可怜儿,被汉人用微薄的利益诱惑下,在战场上奏响了死亡旋律。

视死如归的喊杀声,扑倒在地的悲鸣声,永无休止。

“杀!”

古铜色脸的王平,手持长刀带着亲卫冲到了最前面,咆哮如雷。

仗着身边持盾亲兵的护卫,他完全放弃了防御,用力大势猛立劈与横削,竟然带着兵卒犹如一个锥尖深深的透入了青羌叟蛮的阵中。

在他左边四十多米开外,张嶷也同样手持长枪,气势如虹的挺进。

他们两人都被陈恒授予了牙门将的官职。从官职上理解职责,是依托着防御工事“牙门”杀敌。但是他们督领的兵卒,被狡狐扔出来当了前部,顺便的,他们牙门将的职责也就变成了冲锋在前的裨将。

没有斩将夺旗之前,必须一往无前。

本来呢,身为将领的他们,还有临阵指挥之责,是不需要那么快就亲自冲在前面的。

但是他们麾下的人,在一个月前还是化外之民。没有学过什么军阵之法,在战场之上,除了一味的无畏冲向前外,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了。

就和他们在深山中与野兽搏斗一样。

是故,他们必须要身先士卒,用自己的悍不畏死,鼓舞着他们保持高昂的士气,和头脑继续只充斥杀人的兽性。不然的话,万一这些人在满地肢体中醒悟了过来,说不定就演变成了临阵逃脱。

别指望为钱财卖命的他们,能够遵守问鼓必前的军中号令。除非是后面黄权部,从军了好多年的汉化人。他们才能被称为正儿八经的行伍。

嗯,王平与张嶷胆敢不管不顾的杀入敌阵,底气在于后方黄权正督军急促向前。就算陷入了重围,黄权部也能及时赶到接应。

但是呢,他们不知道的是,脸上洋溢着此战必胜信念的黄权,激励兵卒勇往直前的巴蜀人士的统帅,此刻心中却是在疑虑着。

他保住王平与张嶷的后路,谁来保障他的后路不会被袭击?

是的,狡狐让宗预带着黄封(寇封),率领四千兵卒杀去了南广县城墙那边的李严部。

也就是说,曹军的兵力开始分散了。黄权部与宗预部进军的方向,是越走越远的相悖,是无法相互策应的。

从天空俯瞰下来,曹军分成了黄权、宗预与狡狐本阵三部,很任性的各自为战。还是越来越分散,跟找死一样。

的确是找死。

庞统的中军大旗下,还有一千西凉铁骑正愁着没事做呢!

以曹军分开的距离来算,足够他们放开马速肆意驰骋了。无论是直接冲击狡狐陈恒的中军大旗,还是绕后爆了黄权部或者是宗预部的那朵黄色的花儿。

这么明显的破绽,在高高巢车上观战的庞统也发现了,也迟疑了。

让西凉铁骑出击,只需要轻轻的挥一挥手中的令旗而已。统领这些骑兵的主将,马超的庶子马秋,这个堪堪弱冠的年轻人,正用期待的眼光看着他的手呢。

但是他捏着令旗的手指,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用力显得发白,他却依然没有下定决心。

或者说是,他不敢去赌。

征战四方二十多年的狡狐,在战场上几乎无败绩的陈恒,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低级的指挥错误呢?

是故意为之的陷阱吗?

还是反其道而行之,猜到了他庞统会陷入自疑,所以才肆无忌惮的弄险?

他无法做出结论。

因为他的中军大旗下,除了两百部曲外,也就剩下了这一千西凉铁骑在护卫着。若是狡狐这是故意为之,是设下了陷阱,那么到时候就会将自己陷入死地中。

只是,他心中有一个声音在不断的怂恿着。

立刻下令吧!

让西凉铁骑去冲击狡狐的本阵!

那只狡狐的身边,不过才三百余人而已!这点人马,都不够西凉铁骑塞牙缝的!

现在当机立断,就算不能抓住狡狐,砍倒了曹军的中军大旗也是十拿九稳!

只要中军大旗砍倒了,曹军就将崩溃,此战就赢了!

赢了此战,不仅能将南中之地彻底掌控在手中,还在两三年之内,都不用担心狡狐领兵犯蜀中!

某率兵来此地,不就为了这些吗?!

某还在犹豫什么?!

某有什么好犹豫的?!

.....

和他同样心中煎熬不已的人,还有黄权的次子,如今充当狡狐书佐的黄崇。

一身戎装的他,在宗预领兵去与李严的军阵厮杀后,脸色就一直有些发白。饶是深秋的天气,握着剑柄的左手松了又紧,满是汗水;双鬓发际,同样有汗珠渗出。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远处的西凉铁骑好久了。

好吧,他是真的怕庞统一个咬牙发了狠,让西凉铁骑汹涌而来。

因为他一直跟着狡狐,所以知道狡狐的身边、曹军的中军大旗下,真的就这三百部曲了!

没有陷阱!

更没有埋伏!

西凉铁骑一旦冲过来,狡狐的三百部曲根本抵御不了!早就冲杀好远的黄权部和宗预部,根本无法来得及回师救援!

对!

狡狐这是在故弄玄虚,被识破的代价,是死路一条!

“将军,西凉铁骑真不会杀过来吗?”

终于,被紧张、担忧等各种情绪煎熬了好久的黄崇,还没有养成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年轻人,很小声的问了句。

“不会。”

狡狐侧头,心情很好的露齿而笑。

只是他的笑容,并没有安抚得了这位未及弱冠年轻人的担忧。

而是换来了年轻人欲言又止。

他眼神有些漂浮不定了好久,才吞吞吐吐的小声劝说,“将军,我军若稳打稳进,胜算也比敌军更高,为何要如此弄险邪?”

是啊,此战曹军的胜算是更大的。

虽然庞统那边有将近两万兵卒,而狡狐不过万余人。但是庞统那边的兵卒,八成都是从南中招募的青羌和叟蛮,战力是比不上曹军的。

不是勇猛骁锐不足,而是军械衣甲与军纪的巨大差异。

曹军毕竟是财大气粗,军中兵器和衣甲普遍装备了所有兵卒。就连张嶷和王平临时带来的化外人,都被赏了一袭皮甲穿在身上。

但是庞统那边就不行。

马家军太穷了!

马家军夺得蜀中的过程,是仰仗了蜀中是益州世家大户的助力,成功了自然也会报答一番。比如大户们的田亩几乎不缴纳赋税,世家们藏起的隐户比比皆是。

后果,是造就了蜀中财政艰难。

尤其是当年为了打汉中之战,庞统更是将盐铁之利都分割了出去,让财政雪上加霜。别说还有陇右马超那边,是个大把大把扔钱粮的无底洞!

这样的情况下,庞统哪能拿出钱财给青羌叟蛮装备呢?

在同等勇猛之下,兵甲是能决定胜负的。

一方被砍中,不过是负伤,还继续作战;一方被砍中,不死也失去战斗力。此消彼长之下,兵力多寡的优势自然也能抵消。

甚至,是更占优势。

“呵呵....”

狡狐对黄崇带着些质疑味道的建议,并没有生气。而是很赞赏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将眼光投去了庞统那边的大旗:“汝之思虑没错。但某胆敢弄险,乃是因为庞士元才智过人。有时候才智太高了也不好,会考虑太多因素,反而坐失良机。”

是的,庞统的确是考虑得太多了。

他犹豫不决了半晌,都是被狡狐赫赫之功而累,觉得陈恒不会将自己陷入死地。

但是呢,他也正是因为想的太多,反而做出了狡狐很意外的决定。

他手中的令旗,终于挥下了!

让望眼欲穿的马秋,豪气万分的一马当先,颇有其父“锦马超”的风范,“众将士,随某去取狡狐项上人头!”

“呼~~~呵~~~”

一阵轰然应诺,西凉铁骑冲锋的号角声响起,马蹄往狡狐的中军大旗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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