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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一声枪响,脑瓜崩裂

拓跋剑仁残破的身驱重重的跌到地上,不过此刻墨宁可不知道被他打死的人是谁,这时候,他已经陷入了极大的麻烦之中

脸上和身上全是那种不知道啥玩意儿的粉色粉末。

柳冰影身上也沾染了不少

“这特么什么玩意儿!”

一边拍打,墨宁还闻到了一种很好闻的清香,然后,体内冒出一道无形邪火,弄得他浑身燥热,然后小dd也无法自控的抬起头来

顿时他就明白了

我日,竟然是男女快乐粉

这王八蛋真不是东西,竟然将如此神物瞎瘠薄乱扔,喷了他一身,这下要怎么搞?

他下意识的朝旁边那位女子看去,正要说一声

“妹子快走,哥要兽性大发啦....”

但是,话还没有说出来,一道温热的身体就朝他冲过了过来

这一刻,天昏地暗,日月无少,山崩地烈,高楼倒塌,炮火连天.....以下省略五十万字,预知详情如何,请默默打开各位的各种盘.....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当墨宁清醒过来时,发现身上衣衫乱遭遭的,空气中还飘荡着狂欢的味道,地下还有几滴鲜红耀目的不明液体,很是刺眼,而那位姑娘,已然不知所踪

同样不知道所踪的,还有他随身佩戴了多年的贴身玉佩

检查完毕,默默的沉默两秒,终于他再也忍受不住,痛苦惨叫起来

“我日,老子被人强xxx啦!”

占了我的便宜,害我损失几个亿,还特么顺走我的玉佩,这个女人哪里冒出来的,特么还是人吗!

这一刻,墨宁欲哭无泪,这一次,可谓是他自闯荡江湖以来,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

“喂,呼叫候爷,我们已经成功脱险,您在哪里?”

这时,对讲机里传来手下急切的呼叫

墨宁有气无力的回了句

“知道了,我马上就来”

哎,这次亏大了

回复之后,墨宁整理了下自己的衣物,收拾好东西下到地面,一眼就看到一个脑袋开火,身上到处是血洞,仿佛被人拿刀鞭了尸一样悲惨的家伙

不是好像,而是确实被人鞭了尸,因为墨宁发现此尸胸口位置捅着一把雪亮的匕首,好像有人鞭完尸体后还不解气,故意捅进去的

看到那匕首,墨宁眼皮子顿时连跳几下

好特么的狠,这是什么仇什么怨,刀柄都捅进去了一半,这脸也被毁得不成人样了,都快认不出来是谁了...

不过,话说他本来就不知道他是谁

看了尸体几眼,墨宁直接走了,然后没走几步,又折回来,先是将他身上的匕首拔掉

匕首上刻着一个小小的柳字,看这秀气的造型,应该是位姑娘家所有之物,不由的,墨宁脑海中闪过一张让他损失好几亿的脸蛋

这刀,十有八九是她的

先收着,等下次见到她,也好找她算帐

至于眼前这位

妈蛋,竟然敢对他施放男女快乐粉,这要不是上面正有好个妹子,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岂不是没眼看!

死该被鞭尸!

不过,仅仅鞭尸可还不够

刷!

墨宁掏出一把枪对着地上的尸体就是一顿猛撸

”突突...“

足足打光一个弹夹,将尸体打成马蜂窝之后,这才潇洒离去。

.......

城门口

两队人马已经汇合在了一起,仇五有些焦急的看着手表

”这都十分钟了,候爷怎么还不到,不会出什么危险吧?“

他说完,一名小队长道

”老大放心,候爷的手段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些草原人怎么可能奈何的了候爷,就算我们都出事了,候爷也能平安无事!“

这一点,他有绝对的信心

对于一个身怀飞天神物的人来说,区区凡人,何惧之有,大不了直接从天上走嘛

可是很快,他又话音一转

”不过,候爷真的要快了一点了,再耽搁,我们可就真走不了了!“

此时此刻,草原人的兵马已经得到了消息,正源源不断的朝这么围剿而来,就这一会儿功夫,城门处便已然尸骸遍野,再耽搁下去,等他们完成合围

在身陷几十万人的围攻下,即便他们火力再猛,也撑不了多久

哪怕只是现在,就已经显得很艰难了

枪管早就已经过热,不得不采用轮流射击的战术,而最大的杀器,加特林已经哑火了好一会儿,因为子弹已经打光了

手榴弹,枪榴弹一颗不剩!

打到现在,还有子弹的机枪,只剩一挺,不过也撑不了多久,而步枪子弹也不容乐观,再耽误一下,就只能用手枪和打肉搏战了

如果候爷不能赶到,妥妥的死路一条!

这时候,唐凝雪也看出他们的艰难

”问问他现在到哪儿了,我去接他,你们再撑一下!“

”好的,有劳四夫人了。“

当即仇五又问了一次,听到那边的答复之后,唐凝雪直接脚步轻点,提身而起,朝着墨宁说的方向飞奔而去。

而这个时候,墨宁确实遇到了点麻烦

离开望台不久,他就被草原士兵发现了,这些人一看到他的打般,顿时看到了美味的野狗一样扑了上来。人数不在少数

不过,也并不特别的麻烦

身上的道具又不是一点半点,墨宁丝毫不慌,当即双枪入手,一手一把加长弹夹自动手枪,瞬间有如抗日杀神,燕双鹰附体,彻底进入挂逼状态

只见他左右开弓,什么枪斗术,跳跃射击,战术走位,八百里开外一枪打掉草原人弓箭手,全都信手拈来,丝毫不在话下

一边走一边打,甚至还有功夫换弹夹(要是不换,那不真成挂逼了吗!)

打得草原士兵人仰马翻,血流成河。

在他极度凶猛的火力下,虽然草原人拥有数十上百倍,远剩于他的人数,可一时间却拿他没有任何办法。

简直没有一合之敌

来一个比一双!

就是这么凶残!

当然,除了火力的优势,主要还是在于他跑得快,顺便,这里是城区,对方的骑兵不好发挥,弓箭手也不好发挥,一两箭根本拿防弹衣没有办法

而付出的太价却十分巨大

往往一队弓箭手,刚刚抵达战场,都没来得急开弓搭箭就被他一梭子给撸了,加下他走位又很叼钻,喜欢贴着墙走,使得自作聪明爬上枪头和屋顶准备放冷箭的弓箭手很难找到适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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