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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番外(景娴)

其实。

景娴很少会去回想很久很久之前的那个世界,以及在那个世界里的所有事情。

她一直觉得,有些事情若是不想记得了,便长长久久的不去念起,那便能忘了。

而事实确实是如此的,她估摸着自己将将要把那些个琐碎的事情给淡忘的一干二净了。

只是在某些极安静的午后,她才会恍惚的抬起头来,好似一场睡梦未醒一般,窗外的光线依旧很美好,是自己熟知的一切,耳蜗里响起了那人的声音。

那个极为聒噪的人的声音。

他说,喂喂,唱首歌呗~

闭上眼睛,似乎还能瞧见那人一身白衬衫黑西裤站在自己面前的一副痞子相,他有着一张极好看的脸,却总是挂着一丝流里流气的笑。

他第一次见到她,他称呼她是小姐,于是被她一个扫腿踩了脸。他吃痛,一步步的后退,直到靠上了身后的那辆玛莎拉蒂才捂着鼻子大声嚷嚷着,我妈说谁踩了我的脸就要给我当媳妇的!

她嗤之以鼻,歪着脑袋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笑着回敬,我妈说谁要是被我踩了脸还要说他妈说谁踩了他的脸就要给他当媳妇的这种话就千万不能嫁给他。

他放下手,鼻子是一片通红,万幸的是没流鼻血,他笑嘻嘻的凑过来对她说,我开玩笑的,你不能这么较真啊。

她慢悠悠蹲下去,慢悠悠的扯开他运动鞋上的鞋带,然后手指优美的系了个非常好看的蝴蝶结,也是笑眯眯的对他说,好啊,你下个礼拜来见我的时候你鞋子如果还是这个样子的我就不较真了。

他的脸顿时青了,耷拉着嘴角做出一个非常衰的表情来,很是幽怨的看着她扭着腰叼着棒棒糖进了a大校门。

她转头第二天就把这个人从脑袋里给抽出来丢了出去,还抹的一干二净了。她知道他的身家背景,但是她觉得这位恰巧在自己考入这所学校的时候毕业出了校门的学长再怎么有钱有势有长相有背景对自己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

她觉得这个随便调戏小学妹的人渣与她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而,第二个礼拜,他又出现在了她面前。

他嘿嘿的笑着凑过来,嘴里没有烟味,牙齿洁白,胡渣刮的很干净,但是还是一副流氓像,他说,美人,唱首歌呗~

话末的语气是轻快上扬的,让人感觉是那么的轻浮不稳重。

她没理他。

他嘴里也叼了跟棒棒糖,然后给她看了自己的鞋子,依旧是那个样子的,好看的蝴蝶结,是她特殊的系法。

他特意苦着一张脸跟她诉苦,为了不解开这鞋带他受了多少多少的苦,每天不能走路只能靠蹦q的。

她站起来,把书随便收一收,夹着走了。

他连忙追过来,却忘了脚上的鞋子还系着蝴蝶结,冷不丁的摔了下去,额头险些砸到了桌角。

她才转过来,抱着手冷眼看着他,像是看一个小丑,她说,你这一个礼拜来都在穿另外一双鞋,或者是另外的好几双鞋,你根本就没穿你脚上的这双。

她说完就走了。

他才发现,这个整日整日叼着棒棒糖,分不清榴莲和黄莲的区别的女孩子,其实很聪明。

后来的日子里,她总是一抬头就能看见他那张迷惑众生的脸,死皮赖脸的凑过来对她说,喂喂,唱首歌呗~

话末的尾音轻轻上扬,好似只是在开一个玩笑。

她从没正眼瞧过他。

对于这一点的解释便是台言中的女主忽视男主美貌的必然性,她从不觉得他好看。

其实她很想告诉他,她的嗓子在十三岁那一年破音了,此后的日子里,她从不唱歌。

只是后来,她也未能给他唱上一首歌。

她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世界里,莫名其妙的丢了自己的身体又捡到了这副身体然后莫名其妙的遇见了那个和他长的一模一样的。

三贝勒。

她淡忘了自己从前的模样,她天天凝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却绞尽脑汁也想不起从前的自己长的是一副什么样子了。

遗忘是一种病,是一种一旦开始就再也无法倒退的病。

她记得从前午后的自习室里,一抬头,便能看见那人眼眸中清亮的自己。她变得越来越喜欢往三贝勒府跑,她总是无声无息的坐在他床边,撑着脑袋看着他的眼睛,可是怎么看,看到的都只是景娴。

后来的日子里,她慢慢的开始不盯着他的眼睛看了。

她拉着他的手说,我们去看芦苇吧。

他说,好。

于是他们去看了芦苇,顺手从湖里捞了几条鱼出来,期间她落水两次,万幸的是每一次还未喝几口水便被他捞起来了。

他们在岸边烤鱼,然后吃鱼。

她说她最爱的是孜然粉,舌尖会有一点涩,但是很香。

他回京的第二日便骑马去了内蒙,他弄到了她最爱的那一味调料,回来之后,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她来了,跟他说她的口味改了,近来喜欢清淡的。

于是他将伸进怀里拿东西的手松了。

她对他说,我们一起去杭州吧,我们去西湖泛舟吧。

他说,好。

连日奔波,他脸色终于越发的难看了,苍白的瞧不见一丝血色。不知过了多久,他们终于到了杭州,可惜天公不作美,第一天是倾盆大雨,第二日是磅礴大雨,第三日是……雷阵雨。

她日日立在窗边去望着天,将天公的祖宗十八代全部问候了一边,然后与他闲聊上几句话,期间又爆粗口好几次,其含义便是天公的子子孙孙都是王八蛋,王八蛋无穷尽矣。

他躺在藤椅上,低声的笑着。

她跟他讲故事,她说,从前吧有一个仙女,名字叫做织女,是王母娘娘最疼爱的七公主,但是她觉得在天宫上很无聊,她就和一个叫做牛郎的随从下了凡间。她在湖里洗澡,不巧遇上了一个叫做白素贞的千年蛇妖,唔,你知道的,蛇妖都很美,这个叫做白素贞的公蛇妖就把织女给迷住了。织女回到天宫之后跟王母娘娘坦白了,但是王母娘娘曾经被蛇咬过,所以她坚决认为蛇都是坏东西。

他侧身躺着,嘴角含着一抹笑容瞧着她。

她又说,织女一心觉得自己心上人并不是王母娘娘想的那般龌龊,于是跟王母娘娘吵架了,一生气,就把火炉给打翻了。火炉掉下天去,烧死了好多人,可是那是天火,凡水根本就灭不掉,于是火越烧越大,那个地方就被人称为了火焰山。王母娘娘很生气,她把织女压在了五指山下,想叫她忏悔。

她顿了顿,端起一边的茶盏喝了口茶,又很是认真的与他道,那白素贞在人间等了织女很久,等了一千年。他遇上了一个凡间美人,那个女子叫许仙。

她对着他笑了笑,好似征求他同意的那一般问,许仙,仙仙,这个女子的名字很美吧。

弘时捂着嘴笑,点了点头。

她又安心了一般的继续开口道,白素贞与许仙一见钟情,他忘了被压在五指山下的织女。一年后许仙生下了一个孩子,取名字叫做白戬,因为孩子有三只眼睛,吓坏了许仙。许仙无法接受自己的孩子是这般畸形的事实,便抛弃了孩子和白素贞,去嫁给了法海。白素贞很伤心,便跟那孩子说,其实你的母亲是织女,她被困在了五指山下,等着你去救她。

弘时笑道,后来呢。

她道,后来,那个孩子打败了好多个小怪兽,推倒了好多个凹凸曼,终于劈开了五指山,把自己的母亲救了出来。

弘时呵呵的笑了几声,有些喘不上气的躺回到藤椅上去,缓和了许久,才笑着说,不亏是景娴,饱读诗书。

她双手撑着头满是期望的望着他,问道,你不觉得这个故事很凄美么?

弘时道,凄美,凄美。

她又说,后来,白素贞在太湖投湖自尽了,所以我才想来这边看看的。

他奇道,为什么白素贞投湖在太湖,你要来西湖?

她愣了,半晌半晌的不说话,面上是一片死灰。直到那晚临走之时,她才哭丧着一张脸转过来道,我弄错地方了,我们现在去看太湖吧。

他道:“……”

后来,她进了宫,日复一日的抬起头来都只能瞧见四四方方的宫墙。不知是哪个午后,她才拍着脑袋忽的想起来,那一日,她带着他去撑着伞游西湖,只是为了想在那明媚的风光前给他唱一首歌。

即便是那一日是在下雨,她也想给他唱一首歌。

她想说,她现在换了一个身体,她能唱歌了,她的声音虽然算不上好听,但是终究还是能给他唱一首歌的。

只是一直没能唱给他听。

此后的很多年里,景娴时常会想起那人的脸,他笑着对自己说:“喂喂,唱首歌呗~”

话末的尾音是轻轻上扬的,仿佛只是在开一个无关痛痒的玩笑。

可是她任然想说,喂喂喂,你的眼神能别那么认真么?

南来北往的人每天都有,有些遗憾也只能遗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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