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小说网 > 平行宇宙0 > 第十章 历史的轮毂

第十章 历史的轮毂

新城区,开发区旁边,原本的第一中学,如今已经被改造成了一片军营。

“城主”邹成海将自己的“府邸”选在这里的原因,一个是这里原本就是自己的地盘。

另外一个,则是因为这里地方大,环境好,而且里面还有教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一类的建筑,这样的环境,用来培养自己的势力,简直就是量身定做的一般。

在末世之前,甚至是在末世爆发的最初的几年,第一中学都是平河县最重要的学府。

但是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化,人类连肚子都填不饱了,又哪里还有力气读书?

第一中学的中心位置,是一座占地上千平,大体上已经完工,却还没有装修完毕的别墅,一群建筑工人,正在探照灯的照射下,在手脚架上忙碌着。

“城主”说了,要在天亮之前将活干完,“城主”要在这里举行“登基大典”。

工地不远处,一个桌子旁,已经中年的“城主”邹成海手中拿着一个玻璃杯,眯着眼睛喝了一口杯子中的液体,然后张嘴哈了口气。

玻璃杯中的是药酒,粮食酿造出来,然后又泡了很多药材的药酒。在这个普通人连饭都吃不饱的末世,这人居然还用粮食来酿酒,而且还用药材泡过。

也不知道这人是真的没有远见,还是真的就为了图一时的享乐,明明有资源为自己打造一个安定的统治环境,却愣是将这些资源都挥霍在了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身后,是十几个端着冲锋枪的保镖,这些保镖手上的冲锋枪,全部是从县城的民兵部抢来的。虽然仍然在岁月和战乱的洗礼下,已经很是破旧,但比起其它势力手中的自制土枪,却仍然高级了不止一个档次。

县城民兵部,位于刘星管辖的北街,但是这些枪,却是在刘星上位之前,便被抢了过来。

当然,抢枪的不是邹成海,那个抢枪的人,早已经成为了此地前任“统治者”的刀下亡魂,而邹成海在半年前将这个“前任”送进地狱之后,也终于成了这里的土皇帝。

邹成海再次喝了一口杯中酒,这一次终于一口气将淡黄色的药酒饮尽,脑袋也随着这一口酒下去,抗议似的传来一阵阵刺痛。

邹成海苦恼的揉着头发稀疏的脑袋,旁边传来一道仿佛风干的腊肉被丢进风箱后,堵住了风眼所发出来的声音:“你这样下去早晚会被酒精杀死的!”

邹成海转头看去,只见旁边几米的地方或站或坐,却又一动不动的几个身穿灰黑色斗篷的身影。

由于斗篷的宽大挡住了身体的所有部位,一眼看去,便只能看到黑暗中几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影子,只有其中一个身形特别高大的,才能让人感觉到这些人并不是同一个人的几个影子。

而那些一模一样的斗篷身影中,其中有一个似乎不太适应这种僵硬的姿势,坐在椅子上虽然也想保持着和其他人一样稳如泰山的姿态,但却总是忍不住会稍微移动一下身体。

身后那超过两米高的斗篷身影,伸出一只手轻轻放在这人肩膀上,这人便立刻像是中了定身法一般不敢再有多余的动作。

身形高大的人总是能够很好的给人安慰,特别这人又是穿着一身阴森的斗篷的时候,因此工地上那些建筑工人干起活来也就更加卖力了。

邹成海呵呵笑道:“要活那么长干嘛?一个七老八十老的连翻个身都要人帮忙,这样子活着真的就开心吗?

人活着,就要痛痛快快。

如果让我在痛快的活三十年,和憋屈的活八十年之间选一个,我宁愿选前者。”

这被外人传成了“贪婪无能愚蠢”的代名词的城主,思想境界倒是和飞云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飞云前世三十岁便自杀,而这个城主,也似乎在五十岁左右将自己的路走到了尽头,却同样有活的舒坦的想法,若是换一个立场或者环境,两人说不定会成为朋友也说不定。

只不过以飞云的性格,会不会真的交朋友,就是不一定的事了。

“倒是你们,”邹成海拿起酒瓶,亲自给自己再次将酒杯倒满,并没有让旁边的保镖帮忙,“你们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飞云一步步壮大自己的势力,而不管不问?”

那腊肉风箱的声音淡然一笑,“不管他怎么壮大势力,最终他都要往这里来不是吗?既然是要到这里来的,我又何必费力去找他?

至于壮大势力,呵呵…壮大势力又有什么用?这样一帮子泥腿子,真的能对我们构成什么威胁吗?

倒是你,眼看着在你的登基大典之前,有人就要一统江山了,你就不怕你还没有坐上那把椅子,就倒在了台阶下吗?”

“你也说了,他们最后还是会到这里来。等到他们真的完成了一统江山,那我从他们手上拿下这座已经一统的江山,不是更加容易吗?”酒,又再次吃了一口。

“而我倒在了台阶下,呵呵…谁在乎?我能达到我现在的地位,就已经是我这人生的巅峰了,谁又能想到,我曾经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泥腿子,如今却让整个城市的人为我疯狂?”

“呵呵呵…”

“哈哈哈…”

没有人会在乎一个失败者,哪怕这个失败者曾经差一点葬送了几十万人的性命,以后的人,最多在回忆的时候,骂一声“那个混蛋”,然后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而这个失败者,似乎也对于自己的名声毫不在意,自己又不是什么大名人,我享受过了,我疯狂过了,我人生达到了巅峰了,这才是我想要的,我在乎的。

至于谁是胜利者,谁又能保证他不是下一个自己?

杀与被杀,抢与被抢,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那个车轮,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人。

……

看着车轮前方的血肉场,飞云左手很干脆的将龙头打了个弯,从旁边绕了过去。

自己的车子可是高级货,别在这里给弄脏了,虽然一只手骑车子很不方便,但飞云仍然不舍得车子被弄脏了。

一路走来,飞云右手仍然被棉纱绑着挂在脖子上,背上别着淡绿色的唐刀。

平河县的平民,以及大多数势力的人,从来没有注意到过,飞云的摩托车,白天的时候油门是在龙头右边,现在却换到了左边。

三阳街,和十字街之间隔着车站街,再走过平河大桥,才是三阳街的范围。

实际上,三阳街已经是汨水河的东岸了,只是这里建设时间和十字街差不多,因此也同样属于老街的区域。

只是这里居住的,也仍然是外来人口。正是因为这里势力更加混乱,原本是打算支援东街的势力,却被东岸的其它势力牵制住了,这才有了现在这一处战场。

收拾了东街和车站街的领头人,又将老街几条比较偏僻的街区轻松拿下,西岸已经完全收入了骑士饭店的囊中。

如今又拿下三阳街,老城区便全面完成了统一。

架在摩托车车头上的六管火神,枪管还在微微发热,那些倒戈过来的西岸马仔,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发动冲锋,战争便在飞云的枪口下结束。

飞云也是有原则的,虽然看不上这些穿着破烂,瘦骨嶙峋的街头马仔,但毕竟是已经归顺的人,虽然名义上是让这些人当炮灰,却也没有真的让这些人去送死。

但飞云的怀柔手段,加上火神的威力,还有跟在一旁,被二哈率领着,虎视眈眈的一群进化兽,无疑让这些人“归顺”的更加“心甘情愿”。

火神是飞云从荆城带过来的,以平河县现在的工业水平,根本就造不出这样的武器。

至于之前摆在骑士饭店的那些机枪,除了门口的那一挺,其它的全都是空枪,甚至连零件都不齐全,也就有个枪管和枪架做做样子。

当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大街上的人无不脸色难看,所有人都被耍了。

但飞云也说了,给这些人后悔的机会,只是后果自负。

但这些人在见到飞云摩托上架着的火神之后,所有人都表示完全不后悔。

飞云很满意这个结果,至少不用浪费更多的力气了。

摩托车前行的速度很慢,让那些步行的马仔,以及跟在后面助威的平民可以跟得上脚步。

在这个即将一统的时刻,让平河县的百姓完全相信骑士饭店的力量,是完全有必要的。

同时也要借着这些身份差不多的平民,去拉动更多的东岸的平民,让更多的人相信即将上位的城主有能力保护他们,并且带领他们创造安定的生存环境。

过了三阳街,再次收拢一大批马仔和平民,前方便到了开发区,而开发区往左,便是“城主府”的势力范围,其中心处就是原来第一中学的校园区了。

只是飞云骑着车带着人群才刚拐过一个弯,迎面便传来一声枪响,枪声,是自动步枪打出来的。

枪声过后,接着一声怒吼:“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把命留下来。嘿嘿…”

这人似乎对于自己改的打油诗很满意,喊完之后还得意的笑了起来。

只是近百米外,飞云的左轮让这人的笑声只笑出了一半,另一半只能留到黄泉路上去了,飞云开了一枪之后,也不看战果,回头便对着人群道:“平民留下藏好,其他人跟我冲!”

飞云喊完,从摩托车上走了下来,完全不去管对面传来的枪声,身形却瞬间消失在原地。

百米距离,两秒即达。

平河县的人,终于有机会见识到飞云的战斗。

对面由沙袋和望楼搭建的阵地,在飞云面前如同风化的沙雕,在飞云一个冲刺之下,望楼直接散架,沙袋阵地已经有一小半飞了出去。

而飞云冲进对方的阵地之后,手中的左轮便不断响起,每一声枪响,便有一个甚至是两三个敌人被炸成了碎片,哪怕是一枪下去没有打到人,子弹轰在地上形成的爆炸力,也足以将人震死。

哪里有一点右手重伤的样子。

对面的人当然也不会任由飞云肆意屠杀,手上,自动步枪,甚至是机枪不断响起,火光闪现连成一片。

但飞云面对飞射过来的子弹,除了机枪子弹,能避就避,实在避不过,就尽量用被作战服笼罩的身体来挡,手枪子弹却是完全不在意,打在脸上头上最多也就让飞云破点皮,步枪的子弹也被飞云用手臂上紧身作战服的袖子轻松挡住。

飞云的身体经过一次次吸收来的生命力的改造,早已经结实得堪比钢铁,而且身上的紧身作战服,也是拥有防弹功能的,而且防弹功能还非常强力。

因此,飞云冲入敌方的阵地之后,哪怕敌人不愿意,而且同样火力强大,此时也成了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十秒之后,手中的左轮子弹打光了,飞云立刻纵身一跃,跳进一个保存的还算完好的沙袋战壕中。

进入战壕之后,飞云瞬间便伸手捏断了两个幸存的敌人的脖子,接着熟练的退出弹仓中打空的弹壳,又熟练的将弹仓还未复位的左轮轻轻抹过腰间,十八发早已经准备好的子弹被填充进弹仓中,甩动左手,弹仓复位。

而此时,阵地上上百的敌人还有差不多一半人活着,但是经过刚刚飞云十来秒的纠缠之后,跟在飞云身后,见识到了飞云的强大的马仔,却是已经嗷嗷叫着冲进了阵地中。

一边还有一头巨大,却像猫仔一样喵喵叫的黑豹,几只体型如同橘猫般,却像羚羊一般一蹦两三米高的松鼠,以及一只体型堪比狮子,却甩开膀子狂奔,用两只后腿走路的泰迪,在二哈的带领下,同样嗷嗷叫着冲进了阵地。

但是后面眼尖的平民分明看到那只狼形的生物在离着阵地还有三四十米的时候,便一个转折冲进了旁边的汽车底座下面。

被一群大脑中充斥着愤怒,惊恐,以及亢奋的人,和几只凶残的进化兽冲进阵地,阵地中的敌人除了临死前的几声怒吼和枪响,什么也没能留下。

短暂的战斗结束,飞云走出来看着开始了反抗的人群,刚要说点什么,二哈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站在飞云旁边朝天便是一声狼嚎。

紧接着,四面八方同时响起了热烈的狗叫,似乎在为他们英勇的王而欢呼。

飞云看了眼身边的万狗之耻,万哈之神,重重的哼了哼,再也没有了说话的心思,回头走到摩托车上,发动车子向前走去。

轮毂,继续滚动。

……

我的习惯是头一天码好字,设定好发布时间,时间一般都会是第二天的午饭过后。

这样我码出来的章节,如果有什么地方需要补充或者修改的话,我可以在中间这段时间里想到并且在中午下班的这段时间里修改好,而不是在发布之后再到已经发布的内容里面去修改。

现在一章码好,我接着码下一章。

这个周末不放假,所以不爆发了。

加入书签
已为您缓存好所有章节,下载APP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