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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李不凡,你太善良了

“对不起了小猴子,哥已经三天没吃饭,就指着你的肉,填饱哥的肚子了。”李不凡眼窝深陷面色憔悴,他咬紧牙关,用尽全力,一只手掌,将一颗圆溜溜的猴脑按在石板上,另一只举起的手中,抓着一块尖锐的石头。

“哥要活着回到文明社会,那里还有未婚妻在等着哥,哥可不能死在这里。”

“哥感谢你自愿献出生命,你安息吧!哥一定会为你埋葬尸骨,然后为你祈祷。希望来生,你能做一只成功的猴子,千万别落在人类手中。”说完,李不凡大叫一声,朝猴脑砸去。

被他按压在石板上的小猴子满眼惊恐,双手使双脚使劲蹬着他的手臂。

或许是用力太猛,那猴子那张巴掌大的猴脸上,五官都扭曲了起来,显得有些狰狞,企图挣脱他的掌控。

完全看不出李不凡说的,什么自愿献出生命的样子。

就在他举起手中的石头,快要砸中猴脑的一瞬间,猴子发出更为刺耳的尖叫,刺痛了李不凡的耳膜。

“你不要再叫了,没什么卵用,哥是不会心软的。”看着那小猴子两颗,黑水晶般纯粹的小眼睛,写满了惊恐,李不凡突然顿住的手,微微颤抖起来。

像是在说服猴子,又像是在说服自己一般,他皱眉,沉声道:“哥是真饿,你乖乖的,不要闹好吧。”

“哥保证,使出全力,一下子就砸死你,真的就一下,不会太痛苦。”

“相信哥!”李不凡喉咙滚动了一下。

说着,他又举起石头,正要往后脑上抡去。

猴子的尖叫声,陡然又增加了几个分呗。

圆咕隆咚的脑袋上,那对儿黑漆漆的眼睛,像极了人类小孩。

它满眼恐惧地看着他,手脚踢腾得更加用力。

感受到死亡的逼近,它惊恐万分,身子颤栗,不停地挣扎。

李不凡的心,竟比当初第一次女朋友小手的时候,跳得还要快。

不过,那时候,那种心跳是心动,此时,他的心却是在颤动。

扑通扑通扑通······

心跳快得仿佛要从他嗓子眼里跳出来似的。

就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好像胸口压着一块大石头,每一次吸气吐气,都让他感到从未有过的沉重。

忽然之间,他心中就升起了一抹罪恶感。

那感觉好像,他在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一般。

他的手中那锋利的石头,就要落在后脑上的时候,再一次,停住了。

他一手按着猴子,放下拿着石头的手,微微耸了耸肩,动了动,做了几个深呼吸,调整了一下状态。

待他再一次举起石头,砸向猴脑的时候,他再再一次停住。

反复尝试了几次,在那双猴眼的注视下,李不凡手中的石头,最终也没有砸在那颗毛乎乎的猴脑上。

“M的,李不凡啊李不凡,你他M的哪里不凡了?你不但很凡,还霉运缠身,怪不得阿珍总说你是个废物,看来阿珍说得没错,你还真是个废物。”李不凡面色拧巴起来,嘴巴皱成了波浪形。

他的手才微微一松,那小猴子便惊恐地,拖着它那条瘸腿,缩进角落里,一脸防备地盯着李不凡,和他手中的石块。

那模样,真是既弱小无助,又可怜巴巴!

看得李不凡,真有点儿怀疑人生了。

李不凡啊李不凡,你他M真就是个废物。

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你竟然能冒出这么多无聊的念头。

活该你挨饿!

“不是哥心软啊,这里可是野外,万一生吃了你,生病了怎么办?”将手中的石头扔了出去,虽然李不凡觉得自己是个废物,但在食物面前,不能丢了身为男人的尊严。

他绝对不承认,自己是一个胆小的男人。

他只是该死的Shan良。

喉咙滚动了一下,涩得有些发疼。

抿了抿干涩的唇,舌头扫过唇瓣的时候,传来轻微的刺痛感。

自从他飘到这座岛上之后,他还水米未进,好不容易遇到一只受伤的猴子,却是怎么也下不了杀手。

真是让人沮丧!

不过,放弃杀猴子这个想法的时候,他顿时觉得,心口的大石头也放下了。

心里忽然生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

他坐在地上,背靠着石壁,盯着猴子,说道:“哥就再多留你两天,就两天,等哥生出了火来,再把你烤来吃。”

转头瞟见旁边的土地上,零星地分布着几颗绿幽幽的车前草,他转头看了一眼小猴子受伤的右腿,撑着石壁缓缓站起来。

“M的,李不凡,你这是造了什么孽?”

骂了一声,他拖着沉重的身子,走过去,拔了几株车前草,塞进嘴里,这才返回了坑洞内。

这种草,他以前的老家有很多。

它有着椭圆形的叶片,叶片上均匀的生长着纵向条纹,他的叶片很多,呈莲座状,整个形状像是古代皇帝出行时,背后一众小宫女给他撑起的掌扇似的。

小时候他住在农村,玩耍的时候,不小心受了伤,婆婆就会摘这种草的叶子,嚼碎了给他按在伤口上,没过几天伤口就好了。

见李不凡阴沉着一张脸缓缓靠近,猴子吓得后背紧紧贴着石壁,胸口一下又一下,快速起起伏伏。

李不凡蹲**,嘴里使劲儿嚼着刚才摘下的那几株草,一把将冲他龇牙的猴子扯了过来。

猴子顿时被吓得尖叫起来。

“呸”不顾猴子的挣扎,李不凡左手将猴子按在地上,把嘴里嚼细的草汁吐在右手掌上。

黏糊糊的草汁碧绿碧绿的,上面还飘着几个小气泡,汁液中还有几片没被嚼得太碎的叶块。

“我真他M太shan良了,对食物这么仁慈。”李不凡唇角挂着一抹自嘲的笑,随即,将手中那黏/糊/糊还有些温热的草汁,按在了猴子右腿伤处。

他嘴里还喃喃道:“这是防止你在哥生起火之前就死掉,哥他M又不是秃鹫,哥可不想吃腐肉。”

此时的李不凡,做梦也想不到,因为自己的一念之仁,让他此后,在这座荒岛上的日子,变得离奇起来。

而这只看起来胆小的猴子,那一系列骚操作,更是一遍遍地刷新着他的三观和认知。

在给猴子涂药汁的时候,李不凡发现,这只猴子身上,竟然多处都有伤口。

骂了一句“淦”他又撑着疲惫不堪,饥肠辘辘的身子,去坑洞外摘了几颗车前草,塞进嘴里,嚼细了给小猴子敷上。

那小猴子竟然渐渐安静下来,李不凡在它身上抹了一会儿,它竟然眯起眼睛,露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我擦。”李不凡真想骂娘。

他心道:“你就好好享受这最后的时光吧,等哥生好了火,就该是你为哥贡献力量的时候了。”

于是,他一边往小猴子身上涂抹草汁,一遍想象着,要怎么烹饪这只小猴子。

想着想着,他唇角微微上扬,再看他涂抹草汁那姿势,像极了在给烤架上,烤得滋滋流油的肥美五花肉刷调料。

这一顿刷,李不凡的唇角,不争气地留下泪来。

敷好了药,他咂了咂嘴,将嘴里还残留的草汁咽了下去,拉开卫衣拉链,露出里面那件体恤衫。

拉起下摆,用牙齿切割出一道小口子,他用力一撕,那件地摊货体恤下摆便被撕了下来。

他的体恤,瞬间变成了露脐装。

他低头看着自己干瘪的肚皮,几根稀稀拉拉的黑毛,分布在肚脐下面。

而此时,他饿扁的肚子上,显现出几道皱巴巴的褶子,他原本白皙的皮肤也呈现出蜡黄色。

越看他越觉得,这不是人过的日子。

拉上拉链,将露脐体恤遮起来,用那一节从体恤衫撕下来的布,把小猴子的伤口包扎起来,李不凡已经累的不想动弹了。

为了防止小猴子趁他不注意的时候跑掉,他将球鞋上的两根鞋带解下来,接在一起,在一头栓了个圈,套在小猴子的脖子上,将另一头栓在自己手腕上,他这才挨着小猴子躺下来。

身体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他疲惫不堪,脑子却禁不住,想着自己的未婚妻阿珍。

想她娇媚可人的脸蛋儿,粉粉、嫩嫩的,红润、高/耸着、圆/润饱满的、胸/脯,和那纤细柔软,肚子上有一点小赘肉的腰身。

想她答应自己求婚时,那满面的娇羞模样。

不论如何,他一定要活着回去。

阿珍还在等他回去娶她呢。

如果阿珍知道他流落荒岛,还不知道会伤心成什么样。

她哭得样子,最让他心疼。

他李不凡作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怎么能让心爱的女人伤心呢?

让女人伤心落泪,那是渣男才会做的事情。

不是他李不凡标榜自己,他可是个好男人。

具体怎么个好法,还是等他恢复体力之后,再慢慢说道吧。

李不凡微微偏了偏脑袋,身旁,小猴子躺在他身边,缩成一团。

这小东西跟人长得很像,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像两颗镶嵌在它脸上的水晶似的,非常纯净。

它面上浅毛时白色的,脑袋上和身上的毛却是黑色的,一条尾巴又卷又长,手掌和脚踝处又生了两圈白毛,像极了两圈蕾丝边。

若不是他看见它明显的雄X特征,定然会以为这小家伙,是只母猴子。

先前,他看到它的时候,这只猴子,正在跟一只体型比它高出一个头的猴子干架。

另一群猴子,蹲在远处围观,不时发出叫声起哄。

这只小猴子被大猴子追着打,大猴子以压倒X的优势,取得了胜利。

却不想,那只大猴子在战胜了它之后,竟还想杀死它,张嘴便咬住了小猴子的右腿,生生将它咬瘸的。

小猴子没了反抗的能力,被大猴子咬住,它整个猴子都怂了,除了发出尖锐的叫声,它什么也做不了。

当时他拖着沉重的身躯,四处找寻可以吃的东西,看见猴子的第一眼,满眼都是猴子被剥光了皮,被烹饪得油光水亮,安静地躺在盘子里,被片成一块一块,任他取食的画面。

他想也没多想,从地上抓起一块石头,便冲两只猴子扔了过去。

石头不偏不倚,正巧砸中了大猴子,大猴子受了惊,忙松了口。

对着他又吼又叫,展示着它的威严,高大威猛。

他以为大猴子要上来咬他,立刻又捡起一块石头,朝那大猴子扔了过去。

也是见了鬼了。

没想到,他这种投篮总投不中的人,扔石头倒是百发百中。

大猴子又挨了一下,吃了痛,叫声顿时变成了痛呼。

见他又捡了石头准备扔它,大猴子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跑开了。

大猴子一跑开,那圈围观的猴子,也跟着他跑走。

他这才捡到了这只受伤的小猴子。

刚飘到这座荒岛的时候,他的心都凉了半截,这座岛很大,可上面好像除了他,一个人都没有。

这座岛看上去不小,站在高处一望,四面被蔚蓝海水包围着。

他爬到岛上最高处,在那里蹲了两天,也没有见到一艘过往船只。

倒是看到山坡下面,走过一只大黑熊。

看着大黑熊,在山坡下面打滚儿,逍逍遥遥地走进了丛林深处,他的呼吸都紊乱了。

想他李不凡,上辈子定然是造了孽,这辈子才会流落到这座荒岛上。

人家打游戏,开局还有把刀。

或者,有头鲲,装备全靠吞。

再不济,人家开局还有条狗。

他这是得罪了谁呀,给他这么个开头?

饥饿困乏逼着他,从那山坡上下来,寻找食物。

电视剧里,男女主角在野外过夜什么的,总能找到一些果子,或者打个山鸡什么的果腹。

他信心满满,觉得自己就算抓不到山鸡,夜果子总该能找到一两个吧。

可想象很丰满,现实却是骨干的。

他找得脚都肿了,也没找到一个果子。

穿梭在丛林里的时候,还踩到了一条蛇,差点儿没吓得背过去。

从小到大,他最怕蛇了!

长条条的一根,没手没脚的,却能在地上快速移动,光是听到“蛇”这个字,他都禁不住要哆嗦一下。

这三天,他几乎一点儿东西都没吃,一口水都没喝。

喉咙干得都要冒烟了,额头也突突地疼起来。

这座岛四面环水,看着那碧蓝的汗水,他都谗疯了。

可他以前在电视上看过,海水很咸,不能喝。

他不能死在这里,他要活着回到阿珍身边。

这一次他是真的颤抖了,过去从未有哪一次,让他感受到离死亡这么近。

寻找食物和淡水的这三天,李不凡终于明白了自己处境。

这里没有人类的烟火气息,没有交通工具,甚至连平常简单对付的食物都没有。

这里有的,是一岛茂密的植被,一群野生动物,和大自然最残酷的优胜略汰。

他李不凡,被世界遗弃了。

可不管如何,为了阿珍,他必须活着。

他相信,阿珍发现他不见了,一定会找人来救他。

他要活着等人来。

想着想着,他上眼皮,便盖在下眼皮背上······

睡着的时候,他嘴里还在念着:“阿珍,等着哥,哥回来就跟你结婚。”

这一觉,李不凡睡得很不安。

他梦见自己死了,阿珍抱着他的遗体,哭得死去活来。

然后,画面一转,他的身体又泡在海水里,随着海水浮浮沉沉,带着他的身躯,飘向未知的空间。

这一觉,李不凡睡醒的时候,太阳都快下山了。

先前还在他身边的小猴子,却没了身影。

李不凡愣了一下,举起手挽一瞧,鞋带还好好的栓在他的手腕上。

扯了扯鞋带,重量感从鞋带的另一头传来过来。

原来是鞋带被小猴子绕到了他的身后,他侧头一瞧,顿时就不淡定了。

夕阳下,那只黑乎乎的小猴子,手上竟然拿着一块尖锐的石头,它一手将那更拴着它的鞋带安在地面上,一手拿着石头,一下一下地磨着鞋带。

它的动作显得有些生疏,像是一个刚学做手工的小孩子一样笨拙。

但就是它那笨拙的动作,却让李不凡惊得连滚带爬地滚过去,一把将小猴子给抓住了。

“好家伙,你是成精了还是怎么的。”李不凡惊魂未定,骂道:“小东西,你要有做为食物的自觉,你知道吧,你的命运已经注定了,越狱是不可能让你越狱的,任命吧你!”

这它要是跑了,他再上哪儿,搞这么大一坨肉食?

拉起那条被小猴子磨过的鞋带,看了看。

鞋带上只是粘了一些地上的污渍,却并没有被磨断。

还好这家伙,对与这样高精度的动作还不熟练。

否则,到嘴边的肉,都要飞走了。

李不凡指着小猴子的脑袋,便是一通教训。

无非就是让它任命,乖乖成为他的食物之类的话。

小猴子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着李不凡,那眼神,充满了探究的意味。

像极了在看一个傻子。

望了一样天边的落日,李不凡的肚子又开始叫嚣起来。

揉了揉空空如也的肚子,他打消了要将小猴子拴在坑洞内的念头。

他要时刻带着这只小猴精,免得他一不注意,这小家伙就趁机逃走。

眼看着天就要黑了,他想出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点儿吃的,或者找到一些适合生火的东西。

毕竟,什么都没有,是活不下去的。

他是个懒鬼,以前在家的时候,他就是个宅男,除了上班需要,他会出门一下,其余时间,他都会待在家里。

需要的一应物品,全部都是网购。

他的阿珍真好跟他相反。

阿珍是个有朋友很多的妹子。

她很单纯!

皮肤白皙,长得很可爱。

笑起来的时候,她的眼睛会弯成月牙,脸颊上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让人一看,便能对她生出好感。

跟他一起住在出租屋内的时候,她的手机总是响个不停,微信时不时地,就会给她推送消息。

那时,他还很羡慕她,能交到那么多朋友。

他记得,在他表示很羡慕阿珍有很多朋友时候,那时候阿珍对他说:“你这样的男人也很好啊,朋友少,没有应酬,对我也是真心实意的,你这种老实巴交的男人,最适合结婚了,这是你的优点。”

李不凡很庆幸,自己具备这些被阿珍欣赏的优点。

也正是因为他身上有这些优点,阿珍才会看上他这个穷D丝,答应他的求婚吧。

而现在,他也不得不走出来。

从一只圈养宅男,变成一只跑山男。

就算是山顶洞人,也得出来觅食啊!

哎!有什么办法呢,生活就是这么残酷。

为了阿珍,他必须活着。

李不凡牵着小猴子走出坑洞,小猴子拖着一条瘸腿,非常不情愿地跟他拧着来,脑袋使劲儿往后退,将脖子上套着它的鞋带儿,绷得溜直。

它的眼神中,透出一种对于未知的惊慌,和无措。

或许是被李不凡先前强行按着它,传递给它的那种巨大危机感吓到,它很几乎抗拒李不凡做出的看,所有让它不舒服的举动。

李不凡显得有些头疼,他撇了一眼小猴子的瘸腿,无奈地上前,一把将小猴子拎起来,抱在怀里。

“真麻烦!”

他抱怨了一句,便拖着沉重的步伐,往坡下走去。

小猴子许是见他不是要伤害它,也不吵闹了,安静地像个玩偶似的,被李不凡抱着。

他所在的这个坑洞,是三天前,他爬上这座山坡眺望时发现的。

这个坑洞内,原先应该是有一块大石头在这里,或许是受到风雨的侵蚀,大石头脱落了,滚落到了山坡下面,这才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坑洞。

虽然不大,但头上好歹有个遮蔽,已经足够他一人容身。

转念一想,他又觉得自己不是那么倒霉,起码,在这样的荒岛上,还给了他一个容身之所。

就这一小块没有车位大的地儿,若是在他之前生活的那座城市,按照最低的房价标准,起码得卖上十万块一平米。

他M十万块钱一平米啊!

他这种一个月五千块钱,只能勉强维持生活的穷迪奥丝,哪怕攒一辈子,也攒不够一套房子的钱啊。

在那样物价高昂的地方,他这样的穷D丝,是不配拥有这样一块地的。

这样一对比,他又觉得,心情转好了。

荒野生存第一守则,保持乐观的心态,时刻鼓舞自己。

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盲目往好处想。

心态和信念对一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李不凡在心中告诫自己,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那都不是最坏的情况,没有必要沮丧。

下了山坡,下面是一片丛林。

在山坡上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前面两座山丘的交汇处,有一道沟壑。

只是,那道沟壑被茂密的绿色植被所覆盖,他不太确定那里是不是有淡水。

况且,先前他在山坡上看到的那头大黑熊,也朝这个方向走了,他担心自己贸然走进去会遇上那头熊,便没有那么做。

可此时,他觉得自己非常需要喝水。

他已经三天没有喝水了,再不喝水,他真的会死的。

所以,他不能再龟缩在那个坑洞里了。

就算是冒险,他也必须要去。

为了活着回去,见到阿珍,他李不凡拼了。

一想到阿珍,李不凡因为体力不支,而显得有些虚晃的脚步,顿时就加快了不少,脚底板也翻动得更加急了。

丛林里的植被生长得非常茂盛,地上的草长得高出他的膝盖,这里除了那只熊踩踏过的路径,几乎就没有像样的路可以走。

下来之后,那条沟壑也瞧不见了。

层层叠叠的树木,遮挡住李不凡的视线,他只能凭借在坡上面看到的,树木的特征来辨别方向。

很快,他便能确定,他要走的路,跟黑熊走过的路,是同一方向。

一个念头快速从他脑海闪过。

或许那头黑熊,就是去喝水的,前面或许真的有水。

或许也有危险!

顾不得那么多了,他没有更好的选择。

面对这样的情况,他只能闷头往前走。

如此想着,他便扒开草丛,顺着那条路往前走。

没有走多久,他便来到那条沟壑所在的位置。

让他振奋的是,这条沟壑里,真的有水。

这个水坑位于两座小山丘的沟壑中间,像是小溪汇集到这里所形成的,水坑呈椭圆形,不是很大,看上去,跟下水道的井盖差不多大小。

水下堆积了一层落叶,水色有些发黄,一样便能望到底,

“哈哈······真是天不绝我!”李不凡此刻的心情,可以用幸福来形容。

他真是太幸福了!

手一松,他抱在怀里的小猴子,立刻摆脱了他,跳到地上。

此时的李不凡,已经顾不得小猴子被摔得直叫唤了,他使出全力,跑上前去,趴在地上撅着嘴巴就要按进那水坑里。

他的头才往水坑边一探,顿时被惊得浑身一哆嗦。

快速收回脑袋,他惊魂未定。

这水坑里不会有水鬼吧?

刚才他的脑袋探到水面上的一瞬间,他看到水里出现了一张非常可怕的脸。

那张脸没有什么血色,眼窝深陷,蓬头垢面胡子拉碴,还有些发黄。

整张脸,干巴巴的,看上去跟干尸一样,简直不要太可怕。

李不凡的心跳得,简直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他是个无神论者,从不相信这世上,有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可这不代表,他心中没有敬畏。

方才那张脸着实把他吓惨了。

好一阵儿,他才缓过神来,却不敢轻易将脑袋伸到深坑上面。

转念一想,这里可是一座荒岛啊,虽然岛不小,但几乎没有人烟。

况且,这个小水坑这么小,要埋一个人也不太可能,像他这样的倒霉鬼,有他一个就够了,难不成还有人在他之前就上了这个岛,然后,淹死在了这么个一眼就能望到底的小水坑里?

【作者题外话】:本书读友群:9177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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