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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来历(上)

林音儿的表情很是奇怪,她看着在那抱着钟罄的马灵儿,从她飞身跃下亭台的时候,到她抱着钟罄哭泣,这种种的种种,都让她很羡慕,一个女子,一个被世人誉为仙子的女子,为了心爱的男人,她忘却了身份、环境以及周围的一切,她的心中、眼中,只有她怀里的那个男子。

林音儿很羡慕,她希望她也能如马灵儿这样,有一个自己宁愿为之付出一切的男人,可如果,那男人不属于自己呢,自己可以为他做什么?

情况有些失控,岸边的人越来越多,相互间的碰撞,已经让其中几批人交上了手,而更多的人被啸声吸引来.

亭台中的气氛也不和谐,毕竟钟罄同逍遥派是一同前来的,巫鑫在那里看着被马灵儿抱在怀里的钟罄不知在想什么。

其实,人都是有思维惯性的,例如:我们在谈论一个关于感性的话题,谈论结束后,下一个话题我们会讨论什么?大多数人的思维都会想,当然是理性了。但其实我们下一个话题会讨论性感。

马灵儿现在就在这个惯性当中,不,不是马灵儿,是所有人,在他们的认知中,中“啸器”者,必死。唯一没有听过啸器名声的应该就是沙秀儿了吧,可关心则乱,在周围所有人,都是一幅钟罄必死的表情之后,她也真得那么认为了。

所以当钟罄说出:“你哭起来,真美。”的时候,马灵儿的表情好似被固定住了一样,他在开玩笑?

其实钟罄,中了“啸器”之后,唯一的变化就是,本来抖动的严重的身体,抖动幅度变小了,还有就是,在马灵儿抱住他身体的时候,他的体温有那么一瞬间很低,低到马灵儿的身体都觉得有些冷,可只是一瞬间,所以马灵儿没有注意。

钟罄真的觉得现在的马灵儿很美,也许,成功的、成熟的男人永远不会让她喜欢的女人流泪,可哪个男人不愿意有一个把他的所有当成自己所有的女人陪在身边,也许有,但钟罄很明显不是,也许他就是一个小男人,一个希望被关心,被照顾的男人。

马灵儿含泪的眼睛注视着钟罄被汗浸湿的脸庞,那刚毅的脸庞,因为疼痛有些扭曲,眉头也紧紧地皱在一起,但那嘴角,却在努力的挤出微笑。

马灵儿知道:他想告诉自己,他不疼,因为她,所以他不疼。

马灵儿也知道:他被美雪横腹的那一刀,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所以马灵儿不知道:他到底有多疼。

她只能紧紧地抱着他,她想用自己的温暖缓解他的疼痛。

当所有人都注意到,钟罄没有死的时候,钟罄得疼痛好像也达到了一个顶端,他挣开了那个抱住他的身体:他怕伤到她。

他说不出话,只能对想要拦住他的马灵儿,摇摇头,那一个动作,钟罄从没想过会这么难。

钟罄得面部变得有些狰狞,他的血管,全部爆起,就像一条条蚯蚓,横在面部,不是脸部,他全身的血管都爆起,就像他整个血液都被沸腾了一般,那场面让所有人都担心,他全身的血管会爆裂。

他很痛苦,所有的人都可以看出的痛苦。

所有人都有些无措,这不应该是中了啸器的反应,中啸器的人都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全身不动而死。

为什么会出现钟罄这种情况没有人知道。

但凌长云不在乎这些,他在乎的是:他竟然没死。

所以他大喊:“雷得海的名单。”

白暮云明白,周佑也明白,凌长云竟然愿意用那份名单换一个人的命。

可在凌长云用啸器之前,也许那份名单超出钟罄得命太多太多,可现在这种情况,不说马灵儿与逍遥派,也不说周佑一直注视的沙秀儿,单单是钟罄竟然没死,就让他们不愿杀了钟罄,他为什么会没有死,江湖上有一百个人,想来有九十九个人会好奇。

白暮云考虑了很多,但最后只能低声说了句:“疯子。”

之后,他招了招手,楼下又站出了七个人,包括提折在内的七个人,全部向钟罄走去,一个身影挡在了水廊的中间,巫鑫。

在沈一舟没有说话之前,巫鑫就拔出了她的剑,沈一舟也只能笑笑,不说话,同样拔出了手中的剑。

凌长云吼道:“沈一舟,你想与凌云城为敌?”在这个时刻,多一个敌人,是任何一个势力都不想看到的.

“我不想与任何人为敌,只不过今日,谁都不能再伤沙兄一分一毫。”连巫鑫都没有想到她那个一直温文尔雅的师兄,会说出这样的话。

她没有注意沈一舟看马灵儿的神情:这女子,令他如此感动,虽然她不是维护着自己,但自己却愿意维护着她。

白暮云看向周佑,他希望看出周佑的态度。方楚耀与林音儿很显然不愿趟这浑水。

也许自己许给周佑些好处,他会站在自己一边,可当他真的看到周佑的目光之后,他就彻底放弃了,因为周佑的目光一直看着在钟罄身旁不知所措的沙秀儿。

气氛僵持住了,因为,撕破脸是在场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

但不撕破也是没有办法的,就在白暮云要下令的时候。

一个盖过在场所有声音的声音传来:“几位世侄,这么有兴致在这里饮酒,也不喊上老夫?”

岸边本来在一起撕斗的人,也都被这人的手下分开,很自愿的分开,在这里,还没有人敢不给他面子,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带着一百多人出现在苏州城内,除了官府,就只有花家。

花城-花家

满脸的络腮胡子以及蓬松的头发,让他像一头发怒的狮子,他的身形比幽百鬼还要魁武。矮矮的个子,充满了爆炸般隆起的肌肉,五十岁的年纪却不显老迈。

看他的样子你就能知道他的性格,是多么的火爆。但他却有个与他的外貌、性格绝不相符的名字,花弄潮。

看见这样一个人叫这样一个名字,想笑么?其实并不好笑,当然你可以笑,“狮王”花弄潮也不会生气,因为他为人很豪爽,但你真的有资格笑么?

外门功夫,不论金钟罩,铁布衫,还是十三太保横练,现在在江湖高手之中很少人会去练,因为,你练到什么哪种境界,才能挡得住鱼肠、莫邪的一击?

人,哪怕你练到坚硬如铁,也敌不过那些神兵一击。

可花弄潮例外,他不是花家嫡系,他是旁支,旁支代表的是你没有实际权力,花弄潮从小就练习外家功夫,至于他练到多高,很少人知道。

最重要的是,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坐到了花家第三的位置,花家第三,要如何解释?

如果说花九恒,是花家幕后的第一号人物,那他的儿子、花家现任家主花铭就是花家的第二号人物,第三个就一定是这个花家旁系的花弄潮。

花弄潮一一打量这些年轻人,心里有些感叹,各个都可算得上是人中龙凤。

自己早已收到消息说,凌家小子要在这里宴请一些人,他这阵子一直在注意苏州城的异动,现在这个时期很敏感,花家不愿意有超出意料的事情发生,何况,昨夜苏州指挥使雷得海满门被杀,所以他在水榭亭台不远的地方喝茶。

听到逍遥、星宿也到的时候,他还只是笑笑;听到影楼的突然出现,以及一个叫钟罄的少年出手挑衅的时候,花弄潮隐隐觉得不大妙;直到那啸声响起,他才急忙赶来,出乱子了。

一路上他都在想这几天来苏州城值得被啸器所杀的人都有谁,可他到的时候才听到,啸器是凌家小子用的,而他杀的人是那个叫钟罄的少年,天下只剩下的五只啸器,竟被他用在打闹之上,在花弄潮看来,他们真的与玩耍无异,要知道,有时候,连死亡都是要有资格的。很显然,在他眼中,钟罄并不够资格。花弄潮当时只是想到:那凌家小子果然是个废物,幸好万蝶不是嫁给他。

他的声音一落,他的目光也看到了全身正饱受煎熬的钟罄。他没死?

方楚耀等人在看到花弄潮的时候,都按辈分,礼仪向花弄潮打了招呼,花弄潮笑道:“老夫知道几位世侄在此,特来带你们去花家。”

凌长运双目盯着钟罄:“我有事情没办完。”

“凌家小子,现在苏州城内,不允许私斗。”一停顿:“凌云城也不例外。”

凌长运看向白暮云,后者向他摇了摇头:笑话,这里最起码有一百多花家全副武装的花神、花鬼,你想在这里杀人?自杀倒是现实一点。

凌长运也知道事不可为,加之他与花家本就不合,于是狠狠地看了正独自痛苦的钟罄一眼便转身离去。

这时,花弄潮走向钟罄,他要看看这个年轻人,他凭什么与影楼、凌云城叫板,又为什么中啸器而不死?

可走了几步他的人就停了下来,因为他面前站着一个小姑娘,一个拿剑看着他的小姑娘,那姑娘很小也很漂亮,她的眼神更加明显,他不能靠近钟罄。

花弄潮觉得很有意思,在苏州城敢拦住自己的人有多久没有遇到了?

“小娃,我只是想看看他。”

沙秀儿还是没有说话,钟罄的状态,使她不敢让任何人靠近钟罄。

这时马灵儿才注意到花弄潮得到来,但只是注意了一下,她就将注意力放回钟罄身上,因为钟罄已经开始不停的用身体击打水廊的柱子,他身体的很多地方都已经撞破,他的血在不停的流,整个身体都被血染红,不用一会,也许他就会失血过多死亡,但自己没办法靠近他,而且现在只能这样子,钟罄才能有一线生机。

花弄潮意识到不能再等了,他趁着沙秀儿看向钟罄的时候,从沙秀儿身旁闪了过去,很快,光一闪,就足以显示他的武功。

他想封住钟罄的穴道,所以他一指点出,马灵儿喊道:“不要。”马灵儿知道,花弄潮想救钟罄,他想将钟罄的血止住,可那样只会让钟罄的死亡加速,从刚才的反应,马灵儿已经发现,那是血线虫的原因,钟罄之所以痛苦的原因,竟然是血线虫,钟罄体内的血线虫,竟然成年了。

血线虫应该二十年才能从幼虫张成年的,可为什么,仅仅一个月的时间,钟罄体内的血线虫竟然成年了?

成年的血线虫会冲破宿主的身体,真正的成长为疖莽。当马灵儿脑中出现这句丁朝阳给她的书上的话时,马灵儿是那么的惶恐,那么的懊悔。

那感觉比钟罄被啸器射中还要强烈,因为那血线虫是自己种进他体内的,自己将他害死?马灵儿承受不了这种打击的,她知道。

马灵儿的剑击中花弄潮的身体,同时击中花弄潮的还有沙秀儿的剑,花弄潮的衣服破了,可他的身体没有任何损伤,不要误会,他没受伤的原因,是因为他的身上穿着花家的特制护甲。

花弄潮有些惊讶,这两个小姑娘的武功都很高,人也很漂亮,他们都喜欢这个叫钟罄的小子?花弄潮想不明白:这小子,没有自己帅呀,怎么会有这么两个女子喜欢他呢?钟罄现在的样子,也确实没有他帅,浑身是血的钟罄很是骇人。

可花弄潮还是收回了手,他听得出马灵儿喊声中的惶恐,他不是医生,所以他知道,也许自己刚才的做法不能救这年轻人。

马灵儿在花弄潮收回手后,重新看向钟罄,她现在真的没有精力注意别人,真的没有,她在想,在想血线虫,她真的没有任何一种方法能对付血线虫。

血线虫,是丁朝阳在一本密典上发现的一种虫子,丁朝阳也不了解这种虫子,只不过,这种虫子的特性让丁朝阳很注意,这也是马灵儿第一次打算将它带回去给丁朝阳研究,在路上,被巧合的种在钟罄体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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