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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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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晚上,谢延平热火朝天像了星星捧月般的殷勤地围绕了在林小可身边,充当着护花使者的角色,那阵势,像在向一切挑战者示威:看,我和她的关系很不一般。

林小可想对谢延平说,我是巨魔芋花,不用护的。

如果,巨魔芋也能称之为花的话,那只能说是花中的败类。它散发出来的气味,就像腐肉一样可怕的恶臭,比任何可以想象得到的最肮脏的屠宰场的气味还要臭得多,几千米外都可以闻到。

如此恶心的臭花,足以吓退任何一个希望正常呼吸的人类。

林小可想了想,还是没有说,她的自嘲,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欣赏。而且,她不能这么小肚鸡肠,记恨记到地老天荒。

席间,谢延平大有再续前缘的美好愿望。本来么,追生不如追熟,毕竟,他和林小可曾经也花前月下过,不必要再重复些天下间最通俗最无聊的勾当,由“相公小姐贵姓”起,交换身份,交换身世,把对方历史,过往,盘问一清二楚。

何况,今日的林小可,已不是以前的林小可。

今日今时的林小可,已是枝头上的凤凰。

谢延平推销着他自己:“我如今还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人不饿,还没有成家呢。”

看到林小可没作声,谢延平又再继续厚着脸皮絮絮叨叨说:“大学毕业后,我到别人公司去帮别人打工,东奔西跑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发觉,帮别人打工,不如自己做老板来得自由,辛苦是辛苦点,但至少自己可以做自己的主人。”

柳叶眉在旁边听到了,自然也心照不宣地帮忙着搭腔,用意自然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小谢是不错的啦,钻石王老五,年轻有为,开着一间自己的电脑公司。我的电脑有问题,常常是小谢亲自上门来维护的。”

谢延平谦虚:“眉姐过奖了,我那间是什么公司?不过是小小的一间电脑店而已,勉强够一日三餐,哪像眉姐你,真正的大老板一个。”

柳叶眉呵呵笑:“什么大老板呀,谁不是为着一日三餐而奔波劳累?”

林小可还是不说话,低头挟她的菜,吃她的饭。天天不是快餐就是泡面,好不容易大鱼大肉了,岂有不穿肠过的道理?

不吃白不吃。

那边有人叫柳叶眉:“眉姐眉姐,过来和我们喝酒呀。”

柳叶眉拿了一杯酒,连忙站了起来,走过去之前,忘不了交待谢延平:“小谢,好好照顾我女儿哦,不要冷落她哦。”

谢延平巴不得这么一说,顿时把细针当铁棒,忙不迭地点头:“那当然,那当然。”

林小可又好气又好笑,她又不是三岁小孩子。

还是不想说话。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时候,林小可便喜欢做闷嘴葫芦。

做闷嘴葫芦也没什么不好。

也不是讨厌谢延平。谢延平也没什么不好。老实说,谢延平也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材——眼睛较大,脸形较长,肚腩较小,三十岁出头的男人,不肥不瘦,只患“轻微肚腩症”,故也算得潇洒大方。

林小可还没有决定下来,该不该和他“破镜重圆”。

如果时光倒转五年,林小可肯定会说“不”,好马不吃回头草。但一个年龄就快上三字头长得又不怎么样的“剩女”,就没有这么的理直气壮了,吃回头草是委曲求全了点,但总比没得吃的好。

一般好一点点的与自己年龄相配的男人,打灯笼也难找,可遇不可求。

谢延平,便是那种一般好一点点的与自己年龄相配的男人。

填了一碗米饭进了肚子,不再饥肠辘辘了,林小可便开始喝啤酒。

“我们碰杯?”林小可对谢延平说。

谢延平喜不自胜,只要她愿意开口和他说话,什么都好商量:“行。”

林小可仰起头,一杯干到底,一滴不剩。

“好酒量。”旁边有人鼓掌。

林小可转头,鼓掌的那个人,三十来岁的样子,比谢延平更沉稳更成熟,络腮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一笑之下,浅浅的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嘴角微微翘起,玩世不恭而又优雅动人,最令人动心的是他的眼睛,清澈而温暖。

林小可微微一怔。

张子良,也有着这样的眼神。

那人伸出了手,自我介绍:“我叫林之峰。”

林小可也伸出了手,与他相握:“我叫林小可。”

林之峰咧开嘴笑,他的笑也像张子良一样,干净而又魅惑,自然而然地带着魅力:“呵,我们两个人是同姓,五百年前是一家人。”

林小可说:“我是东周周平王的儿子开的后代。”

林之峰说:“我是商朝比干的儿子泉的后代。”

林小可耸耸:“那我们五百年前不是一家人。”

林之峰哈哈大笑。

林小可也笑。

对面那个女孩子听不明白了:“不是一样的吗?”

林之峰说:“当然不是一样的了,周平王的儿子开,字林,其后子孙以祖父字为姓,称之为林姓,不是正宗的林姓,是乱来的。”

林小可不服气,也说:“你的比干儿子泉的后代,也不是正宗的林姓啊,不过是周武王所赐的。”

林之峰与她抬杠:“起码我这林姓,是皇上赐的,不是自己封的。”

林小可忍不住的又笑。

这林之峰,倒也风趣幽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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