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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子,还真的是钢管舞教练,姓许,许文杰。
去跳了几次钢管舞后,与许文杰混了个熟面孔。那天看到许文杰的心情奇好,脸上隐隐约约透着笑意,极度柔情似水,双目还貌似含情脉脉对空气秋波狂送,估计不会乱发脾气。趁着中途休息的空档,刚好许文杰坐了在身边,林小可不禁就产生了戏谑之心。
林小可故作如醍醐灌顶,一语惊醒梦中人的样子,对了许文杰开玩笑:“哎,我想起来了,原来阁下是许文强的弟弟,久仰久仰,失敬失敬。”
许文杰看着林小可,也配合着台词,煞有介事地一本正经说:“不,许文强是我的爷爷,据说,我的奶奶是冯程程。”
林小可哈哈大笑。
咦,许文杰,并不像他外表那样的冷漠。
不过也别说,许文杰的眼神,还特像张国荣版的许文强,有一种颓废的美。
而许文杰,整个人,也有一种颓废的味道。许文杰,细细高高的个子,因为高——也不是很高,只比林小可高了一个头,而张子良比林小可高了两个头不止,因为身子纤细苗条,大概腰围和林小可相差不了多少,二尺左右,所以特别竹竿形象。因为竹竿形象,许文杰总想努力地低下点来,所以,背稍微有些驼,可是,如果他歪歪地站在哪里,倒另有一种别样的风情,给人一种很诱惑的感觉。
林小可想,如果她不是有张子良,也许,她也会给许文杰迷住的。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呵呵,林小可是凡夫俗子,不是得道高僧。
到健身俱乐部跟许文杰学钢管舞的,除了林小可,都是些十几二十来岁的新新新人类,学校放暑假,他们大把时间,所以无事找事做。而钢管舞,21世纪的今天,作为一种健身运动,钢管舞的优点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钢管舞已经慢慢回归到它的本质,演变成为一种时尚的健身减肥运动,是名人宝贝中非常流行的一种时尚。
林小可混在一群八十年后甚至九十年后的小屁孩中间。别人说,八十年后是寂寞的开端,九十年后是“孤独一代”。其实那不过是片面的看法,这些孩子,个性张扬自我,任性反叛,却也不失坦率热情,活泼可爱。
他们都叫林小可为“可姐”。
相处熟后,七嘴八舌的也有如此这般的犹如法庭拷问般的问题:
“可姐,结婚了没有啊?”
“可姐,有男朋友了没?”
“可姐,你那么独立,时尚,有品味,追求你的人多不多?”
“可姐,你不会是不婚主义者吧?”
“可姐,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有房子有车子的男人?还是高大又帅气的男人?”
十万个为什么,仿佛娱乐记者,采访当红明星一样。林小可也够诚恳,有问必答的同时,也顺便的给他们灌输某些不健康的思想:
“我还没有结婚。”
“没有男朋友。”
“没有人追求我。”
“不不不,我不是不婚主义者,我不想当尼姑,我不要清心寡欲。我也吃人间烟火,也想找个男人,把自己嫁出去,无聊的时候和他吵吵架,拌拌嘴,遇到实在解决不了的家务事,还希望能打上一场架来锻炼身体。”
“我喜欢的男人嘛,当然希望他十全十美啦,有房子有车子又高又帅气的男人最理想不过,但那只出现在童话里。现实生活中得降低要求,找一个爱我而我又爱他的男人,来一个有情饮水饱去。”
许文杰远远的听到了,便插嘴:“我报名,可以不?”
小屁孩们笑翻了天。
这些小屁孩天真烂漫说:“对哦,许老师也是孤家寡人,又有车子又够帅,要不我们给你们两人做红娘,撮合撮合?”
林小可失笑。
说这话没多久,林小可便没有去健身馆了。她在网络上发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剩女们的二三事》,给一家出版社看上了,要她修改,由原来的三十六万字压缩成二十万字。网络小说,字越多越好,出版成书的呢,只能在十五到二十万字之间。
修文比写文还要辛苦。像一件缝制好的衣服,不合身,要从头到尾的改过,工程肯定比要做新的麻烦。新的,裁剪缝制便可,而旧的,得拆过,才能从新裁剪缝制。
林小可日以继夜,赶了一个星期,好不容易才把小说修改满意。
她又计划写另一部长篇。
写一部关于穿越的小说。林小可极喜欢《红楼梦》,十二岁那年便迷上了,一直爱不释手。林小可计划穿越到《红楼梦》里面去,到大观园里闲逛一回。林小可还在考虑着,她做《红楼梦》里面哪一个角色。
林小可不大喜欢贾宝玉。这个公子哥儿阳刚气不足还不算,而且花心,见一个爱一个,私生活也不检点,也许有AIDS也说不定。也不喜欢林黛玉,林黛玉的心眼比针眼还要小,眼泪泛滥成灾,还有肺痨。
林小可比较喜欢贾探春,“才自精明志自高”,有远见,有抱负,有作为,敢说敢为。
对,林小可决定做贾探春。
才自精明志自高,
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
千里东风一梦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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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可虽然只是勉勉强强的懂了钢管舞一些基本动作,张子良这个自夸是“貌赛宋玉,气质不凡,风度翩翩,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的蟀锅”来南宁的时候,林小可便迫不及待的拉了他做观众,秀了出来。
没有钢管,拿扫帚来代替。
林小可穿上高跟鞋,甩着碎短的头发,轻轻地抚摸着扫帚,沉醉其中。舞蹈开始,林小可便两手抓着钢管做动作,慢慢绕着扫帚走动,然后绽出了优雅的微笑,装模作样的把身体重量交付到扫帚上,轻柔地扭了几下动作。
张子良笑得打跌,眼泪鼻涕口水都出来了。
老天啊,上帝啊,这也叫钢管舞?扫帚舞还差不多,姿势够优美,动作够难看。人家古代的东施效颦,都没有这样的偷工减料。
最后,张子良笑得不行,腰都弯不直,就差没趴在地上四脚朝天了,他边笑边伸出左手掌,再把右手食指放在去,大嚷嚷:“停停停!林小可,停停停!”
林小可不理他,跳完整个动作,才慢慢的停了下来。
她故意的问:“张子良,我跳得好不好?够水平不?”
张子良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拿了餐巾纸在脸上胡乱擦了一翻,听到林小可这样的问他,又再次忍不住的暴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说:“林小可,这舞是哪一个混球教你的?妈的,简直是误人子弟嘛。”
林小可说:“是一位帅哥啦。”
张子良恍然大悟,作了一个正视前方,目光深邃,高瞻远瞩状:“难怪你跳成了这个样子,八成是你这个色狼只管盯着人家帅哥看,不认真学,是不是?”
林小可翻白眼。
张子良还在追问个不休:“他是不是帅哥?有没有比我帅?”
林小可答非所问:“他长头发。”
张子良果然上当了,奇怪:“咦,男人长头发?”
林小可点点头:“梳了马尾巴。”
张子良问:“林小可,你是女人,为什么不留长头发?”
女子长发,是飘逸的,是舞动的 ,丝丝缕缕的,徐志摩都说了,“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似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妖羞。”大概是自古就流传下来的基因,是男人的,都喜欢女人长发,十个男人九个爱,剩下那一个还在徘徊。
张子良也不落俗套,是那九个男人之一。
没了三千青丝发,女人还算是女人吗?
林小可才不理这些,她嘻嘻笑说:“我的脑袋我作主。”
短发有什么不好?容易洗,不用护理。如果不是怕被当作怪物般看待,如果不是怕出门的时候回头率过高,林小可还想剃光头呢,不但省了时间省了梳子,连洗发水也省了,多爽,爽歪歪!
张子良说:“哪一天你到柳州去,我带你去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钢管舞。”
林小可问他:“你跳给我看?”
张子良摇头,不屑:“我才不会跳这种风骚舞,那是娘们跳的。”
林小可再次的嘻嘻笑。
张子良说:“真哦,下次你到柳州去,我带你去看钢管舞。”
张子良总是千方百计的找理由,让林小可到柳州去。张子良工作忙,忙得不得了,有时候恨不得把一天二十四小时变成四十二小时。表哥不在柳州的日子居多,公司大小的事情都由张子良全权代理。表哥也放心张子良,大赞,张子良也是个人材来的,勤恳,努力,好学,而且精明,能干,假以时日,张子良也是个办大事的人。倒是表嫂的那位兄长,只管吃喝玩乐,是扶不上墙的阿斗。
隔一段时间,张子良便给林小可电话:“老婆,来柳州来看我啊,我想你了。”有时候叫了两三次林小可没有动静,装傻,无论多忙,张子良总是抽了空,下了班便往南宁跑,第二天天还没有亮又赶回柳州去。
公司有一部五菱车子。表哥说,公司刚成立,不能这么奢侈,浪费钱,办事一部车子便足够。八小时之外,车子总是表嫂的兄长霸占,来个霸权主义,只有上班的八小时,车子才由张子良支配。
张子良嘟哝:“妈的,哪怕是节衣省食,也得找一部车子来开开。有了车子,我好老婆你也好。”
这次轮到林小可暴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就差点没往地上躺了。
什么我好老婆你也好?汇仁肾宝广告呀。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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