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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雨中路 上

仔细清点之后,发现短弓原来是有八个。那么其实还有一个狗头人也是准备偷偷摸摸过来,好和最前面的狗头人夹击风华。还有这4把短剑,很大可能是有4个狗头人是负责突袭的。看来这样的的部署是对于他们小队来说早就是轻车熟路。八个弓箭手远程掩护,其他4个趁机突袭。这些狗头人的智商倒是比风华想象中的还要高。

刚才她若不是违背常理,冲入狗头人的阵型里。倒是很难说结局。按照这一小队狗头人的搜查。自己在森林里虽然有树木的掩藏,被捉住怕也是时间问题。风华想着这些,收拾东西的事也没有落下。先离开森林,然后再好好总结经验教训比较好。目前是不着急这件事。

武器方面,现在从每个普通狗头人身边都找到了一些。8个短弓,4把长剑,箭矢估摸着有90支箭矢。狗头人身上的皮甲风华没有拿,一方面是使用法术可能会有影响,另一方面是嫌弃(′~`;)。

这些狗头人看起来并不吓人。真怕以后遇到什么样貌可怖的敌人。看着狗头怪物,风华也倒没有害怕,人头狗有什么可怕的,以前跑团的时候,队友什么妖魔鬼怪都扮演过。

风华刚想起来自己其实生命不多的事,赶紧重训回牧师,给自己使用了最后一个牧师一环神术,治疗轻伤。才继续安心下来。不对(~_~;)这好像是牧师的最后一个神术。可不是还有德鲁伊的神术吗,还有祷念。果然自己还是笨蛋。卡上的22智力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路漫漫其修远啊,努力适应奇幻世界才是正确的事。

随后风华治疗了自己。搜刮起最后一个狗头人,或者说首领。走到狗头人首领身旁,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首领脖子上的银色的挂饰。风华从狗头人首领脖子上取下来这个饰物,看了一下,上面用通用语写着“麻薯”,后面一个字被抹去了,大概是个“店”字。这狗头人以为自己是麻薯吗,风华有点无语。

“麻薯”牌狗头人的裤腰带上有个灰色的小袋和一个小包,手里还握了一把看起来很锋利的匕首。打开灰色的小袋看了看。里面是银币,数了数是43枚。黄色的钱币可能是铜币,给人很轻的感觉,这种钱币只有3枚。然后是2颗宝石。另一个小袋里是一个笔记本,上边写了很多几行大概算是诗歌的东西。翻到后面倒是很有趣。

风华翻看了一下这个笔记本,上面写到:我虽然是个狗头人,但我很喜欢吃人类制作的麻薯,有一天我带领我的团队,偶尔杀死了一个人类男子,他在射杀我们无辜的族人。我们小队利用弓箭手的掩护杀死了那个男子。翻开口袋找到了很多麻薯,以及我特别喜欢的挂饰,不过问了问其他懂通用语的族人之后,才知道那就是一个门上的招牌而已。之后我就改名叫麻薯了。当然还自学了通用语。

前页的几句诗,倒是用龙语写的。翻译诗歌这种事,风华自己就是学文学的,这点倒是不难。简单翻译过来大概就是:

红薯紫发芽,碧麻青出华。

不过这个世界也在使用麻布,这倒是从这句短诗里看了出来。之后这一小句大概是藏头诗,但学艺不精,藏到第二个字里面了,还是倒着的。麻薯狗头人,我知晓了,风华笑得肚子疼。算是在异世界里难得的开心。穿着青色麻布衣的麻薯狗头人,好的,我知晓了。

之后就是整理了。还好风华背包里有绳子。把4把弓捆了个结实,其他4把弓一会挂右肩膀上。腰上挂上短剑,还有匕首装口袋里,左手拎着刚才捆的弓,右手拿着剑。自己的侏儒战锤放背包里。估计就行了。风华想的不错,但最后完成的时候,还好她力气大,不然还真的拿不走。还有一只200斤的胖狗的尸体,也是放进了背包里。实际上背的时候,倒也没有200斤那么夸张的重量。

3把短剑插在了腰带上,宛如弹匣,不过这里是武器匣。右手本来想着拿短剑。最后换成了战锤在手里,短剑放进了背包。左手一把捆起来的弓,右肩上挂着4把弓。然后背了个大背包。刚得到的钱包拴在了裤腰上,背包上面还挂了一筒箭矢。这身行头和刚打家劫舍的土匪没什么两样。不过看了看脸,就有点摸不清头脑了。还好是176的个头,要是正常侏儒的身高,就看起来很违和了,即使现在也是很不正常。还好力量够高,不然真的背不动。

森林从外面看,真的是没有边际,怪不得自己老觉得找不到方向。进入森林通过太阳唯一可以知道的大概就是时间了。方向完全是搞不清楚的。一般来说至少可以知道南北的,但这里毕竟不是风华所知的地球。

风华很清楚自己脚下的星球,如果按照笨哈的话,这里是灰鹰。那么按照灰鹰世界的设定,自己脚下的其实叫奥斯。而且并不是和地球那样围绕着太阳转,而是符合地心说。是这个星系的太阳围绕着奥斯转。月亮则和地球没有太大差别。不过年历上就会有些许变化。风华暂时没有想到历法上的变化。不过月亮可是代表着神灵,露娜。当然太阳也是。况且这两个神在这个世界里都真实存在。

风华在森林的路边等待着有没有去往自由之城的商队。自己一边看着天空想着奥斯星球的设定。刚才想起来令人窒息的太阳围绕奥斯转的地心说。实在有些无法接受。从未想过自己真的有一天来到了这样的星系。不过抬头看了看天空,感觉上实际上没有太大的不同。浮云还是在眼前飘来飘去,之后就露出了瓦蓝色的天空,循环的很快,本来想着看看云彩会像些什么的,可这一点也没有如愿。

在地球上的时候,风华很多时候只是在想自己的事情。似乎其他人和她没有太大关系,虽然她自己乐于助人,不过在她看来,那只是习惯。一直以来,在那个世界里,风华认为世界其实只有她自己,而现在。世界抛她而去,是只有自己不属于那个世界了。

想想忽然有点孤独,不想了。随性的风华开始逃避这个问题。不过嘛,现在也好了,世界上也有客观意义上的神了。正视他人的观念,还是很重要的。我信仰了道路之神,也许我真的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道路,虽然道路之神说的是旅行的道路,而我这是心路。不过现在也是旅行之中,道路之神保佑我吧!您虔诚的信徒贝伦·风华,现在我也算虔诚的信徒了吧。

在久等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天空开始下起了大雨,不久前还是晴空万里,现在就成了大雨。这该死的商队还是没有一个路过这里吗,是不是自己搞错了方向。被大雨淋了个遍的风华有些不耐烦。平日里,来往的商队应该是很多,而且看这路上,还特意建了标志,通往自由之城灰鹰。莫不是看了天气预报今天有雨,全部偷懒了。

“喂,那边的小姐,快上车,别淋雨了,你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麻烦吧。我们是去自由之城的商队,如果你要去自由之城可以跟我们一起去。要是去其他地方,不着急的话,也可以先在自由之城中转。”风华听到这声音,赶忙看了一下,喊话的人应该是个中年男人。说话声音刚才听起来有点老,棕色的短发。一身蓝色的布衣,额头有些许皱纹。是商队没错了,5辆马车一个接一个。风华立马起身,准备跑过去,刚跑了一步,就差一点滑倒。

雨实在有些大,走起路来倒是很滑,风华刚才差一点就摔倒了。风华就慢慢走了一小会。

这样她也就没看见之后棕发男子和车夫争执“老大,真的要带这小妞我上路吗,我们可是强盗。”,棕发男子“胡说什么,小声点,这小姐看起来像不像我女儿?行个善没什么的。”,车夫大声说“真不懂老板你咋想的。”

雨声哗啦哗啦的没有停止的势头,二人的说话,风华没有听到,只是专心的走雨路,到了棕发男子的马车旁边。棕发男子说:“我叫哈伦,这是我们的商队,叫苍蓝商队,你把手给我,我拉你上来。”这个马车是载客的,风华倒也见过,从后面上来就行。

“多谢,我叫贝伦·风华”,风华伸出了手。老板一个手拉住风华的胳膊,风华顺势就上了马车。车夫:“老板,你人好过头了,做这些干什么,不赶紧赶路,我们现在去自由之城?”

自称哈伦的人呵斥车夫“我们可是商队,现在还要去自由之城做买卖,你这个人咋不明白。帮助行人不是我们这些商队经常要做的事吗?”

“哦?商队要经常帮助行人啊,”车夫笑得很厉害。“好好,我们去自由之城做买卖”。车夫有些戏谑的看着刚上车的女子。真不知道老大在想什么,不过这女孩倒是不错,身材什么的。不知道能不能,算了,强盗就当强盗,做其他的就过头了。今天嘛,做个善事也没什么不好的。

商队就这样继续前进了。不过雨倒是下的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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