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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走,到电子厂打工

嗦尼肯定一直都在研发各种可能性的音乐播放器。

数字播放器也有各种技术储备。

但八九十年代的问题是,方向太多反而等于没有方向。

譬如在录像带上嗦尼就是选错了制式,导致后来在家用录像机上输得一塌湖涂,才病急乱投医的去收购哥伦比亚影业。

所以这样一台看似小巧的音乐播放器,从立项到完成,意味着一个个双项甚至多项选择题,其中一个选错,最后都会被市场教做人。

这其实也是焦盆厂商这个年代三天两头出新款,量产都很小的原因之一,试探市场反应,不敢随便押宝。

荆小强现在提出来的完整方案堪称瞌睡遇枕头,全世界各大厂商可能都没嗦尼更有实现能力。

堪称应用电子的巅峰。

所以要做出这个比VAIO难度小很多的音乐播放器,不过就是两三周的时间问题。

剩下就是如何策划销售,争取以千万级的销量占据全世界市场……

哇哈哈!

想想都开心。

可杉本也没想到荆小强居然瞄着的是音乐版权。

音乐版权的收益有多大呢,二十年后杰伦哥的唱片在华人区大卖,他自己整年躺平啥新作都没,也能岁入上亿就不用说了。

有个小伙伴曾经帮他写过五首歌,延续十几年,每年也能拿几十过百万养家湖口。

这就是一旦互联网化全球收钱的威力。

而一台普通音乐播放器卖多少钱?

苹果的IPOD初代,敢卖399美元已经是很不要脸的割韭菜、杀信仰了。

可那时候的硬盘存储器、液晶面板成本就是贵啊。

上千万台销售,刨掉生产成本、营销成本能有多少纯利?

能跟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的音乐版权销售比吗?

而且现在全球最大的音乐版权所有人,估计前三位就是嗦尼、荆小强、米高。

嗦尼当初收购哥伦比亚唱片、哥伦比亚影业的思路,都是盯着这两家花旗老牌企业的歌曲、电影版权库。

后来又在花旗、亚洲、欧洲大量扶持歌手,购买版权,很多港台歌手都是他们的版权约。

属于老牌的音乐版权大地主。

如果没有荆小强,米高的版权也大多在嗦尼唱片。

而关于他的那场炼铜丑闻诉讼闹剧根源,据说就是因为他最巅峰时候随手收购了一个巨大的音乐版权包,其中包含了类似披头士这种顶级天团的诸多版权。

让各方垂涎不已。

米高真是因为像个抱金块走闹市的孩子,才会引来围猎。

其中甚至也有嗦尼唱片的影子。

到这种动辄多少亿的版权利益之争,肯定看不到什么温情脉脉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全都是使出浑身手段来最大化。

米高在这种局面下,愈发像个毫无保护的孩子。

为什么在有钱人天堂的花旗,亿万富豪的他会被整得那么惨。

可不就是因为让太多人觊觎获益了么。

唯有如荆小强这般才华横溢跨界运营,还雨露均沾好处共享,越来越强大的同时还让更多资本获利,才会让各方都好好说话。

所以荆小强在这次“互联网广播论坛”上市时候,拿了点股份给米高换这些版权,两人共同持有更安全。

他的出发点当然是反正这股票钱也拿不到现金,索性分点给米高降低自己存在感。

实际上上市后这部分股票迅速价值上百亿美元,远超米高这些版权价值。

毕竟音乐版权再赚,也没互联网股票来得魔幻。

然后荆小强自己这一系,从古典音乐到流行音乐,已经堪称正当红歌手里面最值钱的抱团存在。

他和米高绝对的全球顶尖版权,焦盆女子销售榜连续两年的冠亚军,HK目前最流行的男女双花红棍,现在花旗最炙手可热的嘻哈、热舞歌手,正在欧洲到处碾压的辣妹女团,外加好来坞最大的配乐公司。

这些版权都是最值钱的宝库,论单首价值肯定远超嗦尼那些老库存。

但如此巨大的音乐版权如何变现?

以前只能靠卖专辑,以及各种商业场合的应用。

现在荆小强轻而易举的借鉴了苹果卖IPOD的套路,看似卖播放器,前期赠送免费下载,后期必然收费,形成一个封闭的产业圈。

那滚滚财源不就来了?

而且这是不上市,不从华尔街走的商业收入,就像卖鞋、卖电脑,赚到的钱可以理所当然的转移。

后世苹果靠卖IPOD、IPHONE固然是赚了不少钱,但能够财大气粗到两万亿美元市值,还是靠那个苹果自己打造的封闭产业圈来形成无可替代的护城河。

这才是苹果能够笑傲全球的核心。

荆小强这辈子可能已经看不到苹果的光彩耀世了。

而这一切,光靠荆小强也不容易实现。

他做个电热饭盆都那么艰难,更何况还有嗦尼成熟完整的全球销售网络。

所以在内地还远远参与不上的时候,荆小强只能依靠嗦尼:“必须在内地建厂,一旦试制成功,我要求能够以每年百万到千万级的产量出货,我们要在最短时间内,让全世界都流行用SONY-KING听音乐,便宜点,少赚点,一定要让竞争对手都无法跟风……”

这就是互联网思维,一家独大,赢者通吃。

以前的大企业大品牌,想这么干也很难。

因为世界各国各地可以割据作战,哪怕固守一国一隅也能存活品牌。

消费者有必然的信息差,不知道别的地方用什么。

可互联网会让整个世界都知道现在薪乡最流行什么播放器,最热门最新潮最酷的运动鞋穿上之后,那种炫耀的社交属性会远超运动鞋本身的基本功能。

于是大品牌就很可能通吃全世界。

苹果产品恰恰就是抓住了这种全球化通路成功。

苹果手机好不好用不重要,重要的是用苹果手机可以彰显某个符号。

荆小强大概懂,他甚至反应过来,这个音乐播放器没准儿就是以后智能手机的探路先锋。

一旦这么个多媒体玩意儿让人习惯了,加上手机模块不就顺理成章么。

有搞头。

他就拼命抓住到内地建厂生产才能尽可能降低成本的角度:“你想想买播放器能赚多少钱,卖歌才是最赚钱的,几乎无成本的赚,目前网络速度还不好,那么我们给每家音像制品店配一台VAIO电脑,联网开锁,从电脑里往播放器传输硬盘里存储的歌曲,便宜,一首歌十美分、五十美分,上千万用户,一年四季得买多少歌,我们再每隔一两年把播放器升个级,容量更大、功能更强、音质更好……”

在盗版几乎等于零的欧美市场,这才是所有资本家最向往的生意啊。

那播放器算什么?

杉本简直都要拍桉叫绝了:“一旦我们把这个软硬件的局面做起来,其他音乐版权根本争不过我们,甭管什么CD、录像带制式,最后只能用我们的制式?!”

荆小强和气生财:“不不不,对音乐版权方我们都是开放的,他们音乐版权放进来,我们收钱,大家二一添作五,百货公司是我们的,你再好的商品也要到我们货架上来卖,这是个随着未来技术发展,可以不断升级完善的销售模式,譬如未来网络下载速度够快,我们的音乐下载网站自己能收费,更把中间音像门店的环节都省了,全世界卖出去上亿台播放器,那不就每天滚滚的收益到账?”

杉本忍不住仰天长笑。

双方狼狈为奸的把这份合作备忘录商量着写下来,荆小强拥有音乐播放器的专利版权,然后授权嗦尼生产,但制造实际上又是外包到沪海周围建厂制造。

播放器内部肯定会涉及到一系列元配件的专利技术,等于是双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合作关系。

最后荆小强依旧只是对播放器每台收取专利版权费十美元。

关键是接下来建立的音乐网站收费模式,将在焦盆、花旗、爱兰尔三地同步建设服务器,这家公司是荆小强和杉本共同持有八二开股份的跨国音乐经营机构,免费获得嗦尼、MR.KING的全面授权。

杉本指定自己的子女来分享股份,参与经营。

这资本主义的腐败模式不就轻而易举的搞定了?

杉本在嗦尼再位高权重,那也只是小股东拿年薪,算下来能有几亿美金身家就不错了。

这音乐网络发行公司,就算不在纳斯达克上市,也是全球首屈一指的音乐版权垄断机构!

万一有朝一日上市,必然是百亿美元级别的爆发!

谁会抗拒给子女留下这份丰厚的合法财富呢。

嗦尼公司当然也会在播放器销售、音乐版权下载中赚得满嘴油,账目上不会有任何假公济私的行为。

原本对嗦尼就没有开展过的互联网数字下载收费项目,授权给罗伯特的公司也很合理吧。

不然以荆小强现在的名气地位,哪怕随便找其他焦盆家电品牌,都不耽误这项目发展,光是他和米高、中森、坂井等人的音乐版权也足够支撑起步。

选择跟嗦尼合作,这是靠杉本先生的面子和私人关系,把子女安排进这样的对接公司当然无可厚非咯。

那么在这种前提下,杉本对跟荆小强合作的其他细枝末节当然全面支持。

到一衣带水的沪海投产第一二代液晶面板厂,把规模会相当庞大的播放器外包给罗伯特自己建立的工厂,协助工厂把周边配件都在沪海落地生产,很合理吧?

特别是荆小强再把他跟稻田和夫先生达成的嗦尼掌握新通信联合体百分之四十九的最大股权,由稻田先生担任株式会社会长负责整体经营管理,但嗦尼(暨荆小强)拥有决策否决权的协议,交给嗦尼。

嗦尼董事会笑得都合不拢嘴了。

一分钱没投入,只是把自己的技术、营销力量加上罗伯特的一百六十亿美金,就获得这家总估值近千亿美金的超大型通信联合体大股东地位,顺利进军通信市场,把控互联网高速路口。

感谢罗桑!

所以隔了两周不到,荆小强终于回国的时,那四条第一二代液晶面板生产线已经迫不及待的拆卸转运,送往沪海建厂。

其实荆小强不过就给大强妈打个电话,之前已经转移到江浙一带的数字头研究所立刻组织人手对接进厂。

全面学习外国先进电子技术的机会终于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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