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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十万两银票

“有本启奏,无事退朝。”

宦官尖锐的声音在奉天殿回响。

李政坐在皇位上百无聊赖,也难怪,连续三天早朝群臣都一言不发,好像上朝就是一个形式,下朝后大家各回工位继续上班。

李政很不耐烦地挥一挥手,示意宦官可以退朝了。

“末将庄伍请陛下治罪。”

庄伍浑厚的声音响起,四座皆惊。

自李政继位以来,庄伍就有意识地游离在政治中心之外,若是一般臣子敢这么不识好歹,李政甚至可以亲自送他一程让他告老,但偏偏庄伍身为三朝元老,不论是军队还是朝廷威望都极高。李政现在当务之急是稳定政局,既然如此,庄伍是万万不能动的。

“庄统领何罪之有?莫不是在与朕说笑吧。”李政同样奇怪惊讶。

“启奏陛下,末将昨日失手打死一名亲军上十二卫的队正,已犯周律。”庄伍身体微躬,双手执笏,言辞之诚恳让人动容。

李政恍忽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一向不亲近他的禁军统领今日竟然在大殿上当众道歉请罪。

“......哦,此事朕已查清,是那名队正起了歹心当街行凶,庄统领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何罪之有?”李政有些迷湖。

“谢陛下。”说完庄伍回到了武将队列。

“既然无事那就退朝吧,庄统领请留步,朕有事相商。”李政不满二十,哪里按捺得住好奇心。

群臣尊是,往后退去,董辄有意无意地看了庄伍一眼,内心不得平静,没想到庄伍竟然能做到这般地步,真是......太不要脸了!

待殿中只剩庄伍和李政,不等李政说话,庄伍单膝下跪,右手放于胸前行军礼。李政吓了一跳,差点手一招把亲军叫来护驾。

“陛下,卑职自知罪不可恕,今日才领悟到陛下乃是不世明主,卑职愿以陛下马首是瞻,亦步亦趋,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李政的神情变化很是丰富,从惊讶到震惊再到欣喜若狂,他当然知道李金不过是狐假虎威外强中干,哪怕一百个李金都比不上半个庄伍,只不过新朝刚立,无人可用。今日庄伍竟向自己投城,这是何等喜事。

“庄统领快快请起,什么罪不罪的,朕从来没有在意,庄统领现愿回归朝堂,朕得庄统领一人如得百万大军,真是朕之幸,大周之幸啊”李政哈哈大笑。

“陛下不亏是圣明之君,有上古帝王之风,真是虚怀若谷!卑职既已表明心意,就不打扰圣驾休息了,先行告退。”庄伍面向李政后退数步,转身退去。

庄伍走在出宫的台阶上,不停地怪罪自己:庄伍啊庄伍,没想到你熘须拍马起来比那些文官还要略胜一筹,这么恶心的话连先帝都没有听过,你愧对先帝当年赞你铁骨铮铮啊......

朝堂上李政并未离去,一个穿着名贵绸缎的中年人出现在大殿上,只听他向李政说道;“陛下,庄伍此人宁直不折,连先帝都曾赞庄伍铁骨铮铮,如今归顺陛下,恐有二心啊。”

“叔父,你多虑了,庄伍既愿为朕所有,所谓用人不疑,用人不疑,帝王术也。”李政自信满满。

中年男人叫李维克,擅藏巧于拙,是楚王府中为数不多的可谋之人。是楚王一脉的旁系。在李长歌时期,那时候的楚王李长书可谓一手遮天,不论是在朝中还是江湖,都是说一不二,更是私下组建杀手机构“无言”,刺杀政敌,后逐渐演化为可公开出价杀人悬赏的组织。后天启皇帝李和平当政,直接派出都尉府踏平了无言的老巢,李长书圈养的杀手死的死,跑的跑。李维克青年时期便开始着手恢复“无言”组织,在李和平的眼皮底下苟且偷生数年,直至李政登基,“无言”才重出江湖。

李政见李维克还想说点什么,抢先说道:“叔父,就算那庄伍藏有二心,朕也自有手段。”

“哦对了,叔父你下月稍微准备准备,朕打算让你任户部尚书,稍有政绩后即入内阁。”

“此事就这样定了,朕要回御书房处理政事了。”

李政说完就立马离开,根本不让他的叔父再说一句,只不过离去的方向不是御书房,而是后宫。

李维克看向皇帝的眼神复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昆城乌衣巷,南四十四号铺,现在已经是属于元秋的店了。

元秋人困马乏,从早上开始一直在打扫店铺。昨天他大哭之后躺在地上睡去,醒来后发现全身沾满了灰尘与赃物,定睛一看,好家伙,他要不是知道这是店,还以为是昆城的垃圾处理站,从小每次练完功都要换一身衣服的元秋怎么能够忍受这样的居住环境,现在太阳都要下山了,才结束劳动。

他看着自己的劳动成功,心情终于舒缓,劳动了半天也累了半天,早就饿得不行了,打开店门出去采购一些日用品和食物。

元秋现在还是光头,每日出门仍然需要头戴巾帽示人。在昆城府衙已经知道这店有人的情况下,要是每天关着门更容易让人起疑,于是他开始思考,在头发长成常人模样之前该做什么营生,这么大个店若是不做生意确实可惜。只是他在鹿山上每日读书写字练功,剑术小成之后韩小屋便不让他干那些了,说是再做就是无用之功。

新的问题让他头大,他边走边想。

要不然开个私塾教书育人?他精通佛经和道家经典,说起故事来逗逗小孩应该没什么问题,听起来不错,就是容易暴露身份。

干脆在昆城开宗立派,收一些弟子,在大周南方做一名大侠,就像长安城说书先生讲的的那般行侠仗义,劫富济贫。虽说他还没和江湖上的高手打过,但想来韩小屋亲传的扫天剑术不至于打不过那些江湖门派吧。不行,有风险,万一真打不过呢,初出茅庐便一命呜呼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太危险了。

太复杂了,原来生存是这么复杂的一件事,明明当年他和师父元来下山卖艺表演胸口碎大石来钱来得这么快。不对,现在的问题不是钱,是洗钱......他从富商身上光搜出的银票就厚厚一叠。

元秋忽然想到他当时为韩小屋入长安城借钱,那些钱到现在他都还没还给那些居民,也不知今后还能不能回到长安。

想到此处,唉声叹气,怀念起长安的人真是善良,给他们签字据的时候还夸他字写得好。

嗯?字?

元秋一拍脑袋,对啊,开个字画店不就行了吗,随便写一副字挂在墙上标价千两,过几个月再把它一烧,这钱不就洗得干干净净。

有了想法,元秋倍感轻松。他上街先去逛了文房店,买了好些纸砚笔墨和表布;再到绸缎作坊买了一床被子和麻布;最后去医馆买了些外伤药,虽说未伤病先置药不太吉利,但他总感觉今后能用到。

元秋双手拎着大包小包回到自己的店铺,把东西放进店内,正准备关门,一只胖乎乎的手从门缝里插了进来,元秋心中一凛,莫非衙役知晓了他的身份,前来缉拿,马上用力一夹。

“哎卧槽大哥,夹我手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门外惨烈的叫声让人同情,只不过元秋经过富商一事后开始小心谨慎,还是不敢开门。他往门缝看去,一个穿着白色丧服的胖子正在拼了命地缩回右手,模样倒是憨态可掬。

“你是什么人?”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大哥你先把门开开,要出人命了!!”

“你不说我不放!”

“我是你隔壁那家店的老板!!第一次看见你就想着来打声招呼!!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可以开门了吗!!”

元秋打开店门,门外的胖子忽然抽手摔倒在地,吃痛地捂住右手。

元秋在门口探头,往左边看了看,隔壁的店确实挂着白番,看来门口那胖子所言非虚,他知道冤枉了人还把人家手给夹了,连忙将胖子扶进店里。

胖子坐在凳子上,幽怨地看着元秋,说道:“你可真行,咱俩邻里初次见面就送我一个惊喜。”

元秋从怀中掏出刚买的药,洒在胖子的右手,买来擦桌子的新麻布成了包扎工具,他一边帮胖子包扎伤口一边想,今天买的东西倒是真用上了,还好有先见之明。

“这位施主......兄弟,实在是不好意思,我以为是街上的地痞流氓敲诈小店,一时惊慌之举。”

“我叫满讼,满意的满,讼师的讼,是隔壁卖货的老板,今天这事我也有错,没给你先打招呼。不过看在我手的份上,咱俩抵消了。”胖子十分豁达地晃了晃包扎的右手,然后又是一阵吃痛。

元秋面带愧疚之色,胖子是他这辈子第一个伤到的人,富商主仆自然不算,因为直接一剑杀了。

“我叫元秋,昨天刚来昆城,今天实在是对不起!这样吧,这钱你拿着,算我为今天之事道歉。”元秋随手抽出两张银票递给满讼。

满讼看着两张面值一万的银票,目瞪口呆:这哥们到底什么来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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