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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喜欢与被喜欢

胖子说的是不是事实?我也不确定。

初一的暑假,酷暑的七月,知了仍在树上寂寞鸣叫。像暑假这种日子,一个月总有那么三十来天闲着的我,也仍在学校的图书馆学习。

有一天,一个话有点多的少年坐在我旁边,他自己说,他有两门学科挂科了,被他父母逼来学校找老师补课,他还说,丧心病狂的老师,竟然要求他在图书馆完成作业才可以回家。

他当时看我在学初二的课程,以为我也挂科了,同病相怜之下对我格外亲切。临别前还跟我定了一个互相关照的契约。

约定的内容是:我不懂的,他辅导我,他不懂的,我给他补习。

鲜有主动跟我搭话的人,说那么多话的,他是第一个。有人愿意关照自己,听起来很温暖,不是吗?

在那之后,我几乎每天都能在图书馆见到他,他每门学科都不太好,只是有两科更惨不忍睹。

为了关照他,我更拼命学习了。或者说,因为他,学习变得更有趣了。

渐渐地,我开始期待每天在一起学习的时光,期待能见到他的笑脸,期待明天的到来,每天睡前习惯回想他这天跟我说过的话,幻想明天他又会对我说什么。

也会因为他偶尔给我带个饮料、面包之类的小东西,高兴得晚上睡不着觉。

开学后,他的补考过了。为了能每天见到他,我直接升上初三。跟他同班后才知道,他已经有交往的女生了。

我曾在一次无意中听到胖子问他话:

胖子说:“如果没有女朋友,你会考虑花千树吗?”

他直截了当地回答,“不考虑。”

胖子问:“为什么?你跟她不挺熟的吗?”

他:“是挺熟的,千树是我哥们。”

从来就没有朋友、恋人、哥们的我,自然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当时虽然隐约感到一阵心痛,但好歹“哥们”也是个褒义词。

跳级分班时,我跟老师提出要跟他同班,也不知道是谁走漏的风声,我为了他跳级的传闻,很快便传遍了全校。

我也不能否认,毕竟是事实。只是另一方面,初二的课程我确实已学完了。

虽然绯闻满天飞,但是他似乎并不介意,依然常常有不懂的就来问我,成绩慢慢也上去了,后来还跟我一起考上了县一中。

上高一没多久,我爸就把我转到SZ的学校,从那以后也就没再联系了。

为一个男生跳级,听起来似乎很帅,是吗?

实际上,初三那一年,我比往常过得更糟,因为他有女友的缘故,我被所有的女生叫“小三”,而因为仍辅导他,连男生也鄙视我厚颜无耻。

自然更没有人愿意亲近我了,虽然本来也那样。

这就是那个情窦初开故事。

我不能分辨人心,但我打从心里希望,胖子说的不是真的。

“胖子嘴就那样,你也不必放心上。”我安慰他说。

“胖子那臭嘴我早就习惯了,但不是因为这个,而是……”他说到这里显得迷茫,“我也搞不清楚那个到底是什么人,后来听老师说,他还去办公室打听你家的地址,但被学校拒绝了。”

“打听我家地址?”我一下蒙圈了。

他看着我忧虑地点了点头,“当时胖子正在损我,说你以前怎么帮我,而我只是为了利用你备中考,说我辜负了你、欺骗了你感情什么的,我都还没说话,就忽然有一个人冲我脸上打了一拳……”

他说着不自觉摸了摸脸上的淤青,似乎仍心有余悸。

“你……还好吧?”

“不碍事,只是一点皮外伤。”他摇了摇头。

“那人怎么无端端就打你了?你们跟他打起来了没有?”

“没有,他身材还挺高大的,我们真跟他打,还不一定打得过他呢。”他无奈苦笑,“而且他当时看起来很凶,好像打算要我命一样,胖子一看,马上就溜了。”

“黑社会吗?你……怎么惹上他的?”

“在这之前我从没见过他,我也不知道到底哪里惹他了。”他想了一下,还是很迷茫,“我当时一下被打懵了,他提着我的衣领,对我说,‘花千树在哪里?’,我就问他,‘你找她什么事啊?’,他说跟我无关,就是逼我说出你家的地址……”

搞不好惹上黑社会的原来是我?

“那你跟他说了吗?”我怯怯地问。

“我怎么可能出卖朋友,肯定没有了!幸好我机智,我跟他说我不知道,只是同一个镇读的初中,哪知道你在哪个村子。”

我稍稍松了一口气。

“不过那个人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想不起了。”他仍陷入回想中说,“他见在我这问不出你家地址,就随便找了几个路人打听你,只是时已放假,学校的人也不多,也不知道咋回事,有两个女生见到他忽然尖叫了起来,没多久他就匆匆离开了。”

我顿时瑟瑟发抖,“长得那么凶残啊?浑身都是疤那种吗?”

他莫名笑了起来,大概脸上的伤被牵扯到了,他吃痛地捂住脸笑着说,“你误会了,在女生看来,他应该……算是比较帅的吧。”

这个厉害了,现在连黑社会也开始走妖艳风了?

“就是……太凶了。”他心有余悸地说,“你想一下,最近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好像……没有吧?”

至少……应该没有妖艳的黑社会吧?

得罪我的人倒不少。要是有人敢跟我比这个,我很有信心能立于不败之地。

“希望只是我多心,要不然……你家还是挺好找的。”他仍有些担忧地说。

我爸要是知道有黑社会找上门,肯定后悔得肠子绕四层。

“谢谢你特别跑来告诉我。”

“客气什么,不过是举手之劳。”他笑笑,过了一会又有些感概地说,“一年没见,你变了挺多的。”

我疑惑地看向他,他迎着我的目光,就像那个夏天一样,灿烂地笑着说,“变可爱了。”

“谢谢。”

看着这曾是我最珍贵的笑容,不管真诚与否,我忽然释怀了。

也许是因为我生命中,已经有了更温柔的笑容,有了更值得我珍惜的人。又或者,只是因为经历了更大的伤害,那点小伤也变得渺小了。

我们人类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都是普通人,有体贴时,自然也有自私时。但当我们荷尔蒙失控、喜欢上一个人时,我们往往误以为对方是圣人,一旦发现他跟我们想象中不符,就会严重失落,甚至觉得他不可饶恕,好像是对方强迫自己喜欢上他的一样。

我们很少反省自己,假如对方不喜欢自己,基本上是对方眼瞎。

讲道理,假如李哲翰真眼瞎,应该选我才对,哈哈。

大部分人喜欢一个人时,都没有道理可说,其实那些被我们喜欢的人,他们也很无辜啊。

“假如我追求你的话,你会考虑我吗?”他忽然半开玩笑地笑着问。

“不考虑。”

“为什么?”他的惊奇一看就知道是故意逗乐的。

“因为已经不喜欢你了。”

他有些意外地笑了,笑容依然灿烂,“我后悔了,谁想到花千树会变得这么帅呢!”

“谢谢你。”我笑了。

不计较,不是我们饶恕了别人,我们只是了宽容了过去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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