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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 22 章

裴教授当晚对笔记钻研一个多小时, 战果辉煌。

无奈实在还是“尔皇历天”的逻辑漏洞过于海量,哪怕他忍着头皮发麻努力一目十行,最后也没能成功在当晚把他在这个世界的故事线给看完。

晚上十一点, 霍修珣转过身,帮他合上了笔记。

“今天就先弄这么多。”seth伸了个懒腰,微笑。

“也不能才一个晚上, 就把人家的金手指一个不剩全关了。”

不赶尽杀绝, 倒不是怕那位“尔皇历天”起疑。

毕竟按照霍修珣的经验,越是这样金手指粗壮到离谱的穿越者,其智商水平往往越是掀不起半点浪花。

谁让这类“龙傲天”能搞定的“坏人”, 总得又比他们更降智一万倍。

一般都得跟疯了一样, 明知道龙傲天实力恐怖如斯/认识大人物/战神重回新手村,还偏偏不信邪,非要花式跑去无脑挑衅、蹦跶,伸着脸给龙傲天打。

龙傲天们和这类人混久了,一旦坏人不降智,往往反而就超出他们一贯的智商和经验范围,不太会了。

所以霍修珣一点都不担心。

留下余地, 主要是考虑有些人一直依赖开挂,一旦没了金手指会不会受挫过度, 直接就不玩了。

那可不行, 他还要继续坑钱呢。

“宰肥鱼,也要一刀一刀慢慢宰。”

“今天就先早点睡吧裴教授,明天周六,咱们有空还可以一起去‘星乐比’实地查看一下‘战果’, 嗯?”

“……”

这一晚, 霍修珣终于不再是可怜兮兮蜷缩在床角。

而是悄么么的, 挪得离裴临近了一点点。

但依旧很乖,他心里比谁清楚裴教授本质生人勿近,因此只在床铺的内侧占了一点点地方,还故意脸朝内,只用恐龙绿尾巴对着裴临。

而裴临被那个鬼笔记耗费太多心神,一躺倒就困了。

半睡半醒,鬼使神差的,伸手摸了摸眼前那果酱绿的胶皮小尾巴。

“很好摸?”

睡眼惺忪间他听到小尾巴问。

确实好摸,只是他太困了,懒得出声。

即将陷入黑甜之际,耳边又传来一阵低低的轻笑。

“要不是亲眼看到,真的难以想象,裴教授私底下的兴趣原来是这样的。”

“整个衣柜里,熊猫、小鹿、小鹦鹉、各种恐龙,像是开了动物园。”

“所以成年以后的裴教授每天在家里,也是拖着恐龙尾巴?”

裴临:“……”风评完全被害。

“我本来还以为,裴教授应该是那种一身白衬衣,看起来慵懒冷淡,会在太阳天坐在自家满是绿植的客厅沙发上一脸悠闲看哲学书喝咖啡的类型。”

“不过,霸王龙喝咖啡,好像更有趣了?”

“既然都暴露了,裴教授,以后就不用在我面前特意穿这唯一一件正经的睡衣了吧?人都有各种各样无伤大雅的小癖好,我理解,不会笑话你。”

“说起来,裴临哥哥长大后一个人在家……也会穿着胶皮绿恐龙装做饭给自己吃吗?”

“……”

睡前在耳边念魔咒实在是太过分了。

害得裴临做了一晚上乱七八糟的梦,梦里都是成年的自己伸出两只霸王龙般的绿皮小短手努力做煎蛋。

隔日早上,一睁眼,赫然早上九点半!

裴临当场直接一个激灵跳起来,用尽全身的力气拽起满床被子就一股脑裹在身边的那只恐龙身上,严严实实!

咔嚓,咔嚓——他把小鼓包压在身下,时钟秒针安静走过了一圈。

咔嚓,咔嚓,秒针又走过了一圈。

他这才反应过来只有工作日的时候,家里的保姆阿姨才会在九点半准时推门进房间打扫,而今天是周末,根本不会有人来!

被子下被闷了两分钟小恐龙抬起脸,瞳色沉沉,倒是淡定得很,只是看裴临的眼神再度有点像在看傻瓜。

“裴教授,你这反侦察能力有点不太行啊。”他点评。

“想要偷摸藏人,至少考虑塞衣柜,或者丢阳台外面吧?”

“直接罩床上那么明显,你是等着别人来抓、现、行、啊???”

“……”

seth说这话时,那双琥珀色的好看眼睛里,分明暗戳戳带了些裴临不理解的小恶劣。

裴教授皱眉,他是话里有话么,有什么值得暗爽的?

……

不能让小犯罪分子一个人在那开心。

裴教授也要开心。

很快起床后,穿衣镜里的霍修珣,一身炫彩的大镭射散发出五颜六色绚丽的光,耀眼拔群。

裴教授把他打扮好,面不改色地夸:“好看。”

事实证明,seth有时候好像是分不太出美丑。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竟然没觉得哪里不对,甚至还有点僵硬和不好意思地脸颊微红:

“这个……不是你的新衣服么?我来穿是不是……”

裴临一脸真诚:“不会不会,你穿比我穿好看多了。”

只要我不穿,谁穿都好看!

十点,裴临领着霍修珣大咧咧下了楼。

裴利斌前几天就到外地谈生意去了,陶阿姨看到两个人下来很是吃惊:“咦?小临,这是你同学吗?什么时候来的呀?刚才吗?”

可是,她明明早上七八点就在楼下呀,怎么会没瞧见这孩子进门呢?但无论如何,作为女主人当然还是赶紧热情招呼:“坐坐!嗨,小临你也真是,同学来玩也不说一声。”

“来来,先吃零食!这有刚切好的水果。”

霍修珣乖巧微笑:“谢谢阿姨。”

他正好没吃早饭,坐下开心地吃大口吃蛋卷和橘子。他长得讨人喜欢,陶阿姨看他吃得香也跟着高兴,赶紧又从冰箱里翻翻找找弄出一大盘松子果脯来。

裴临:“我今天打算跟我同学一起去书店逛逛。”

裴利斌不在家的时候,裴临的周末生活,一般应该是去上各种培训课。但他说要出去玩,陶阿姨倒是也不敢反对,没想到陶小宁一下子来劲了。

“哥哥,宁宁也想去!带宁宁一起!”

裴临:“……”

他试图推脱:“其实也不止去书店,还会去别的地方。中午也要在外面吃饭……”

“宁宁去哪都可以,宁宁吃什么都行!宁宁会很乖的!就带些宁宁一起嘛~”

她一边央求裴临,一边可怜兮兮小眼神看向自己妈。

……

陶阿姨心软,没反对。

所以最后去“星乐比”围观尔皇历天人生滑铁卢的裴教授与seth二人组,又不得不带了个傻白甜小尾巴。

周末司机陈叔也是放假的,三个孩子自己乘公交车往市里去。

早晨,车里空荡荡,三人一起坐在最前面横向的三连排。

陶小宁坐在两个男孩中间。

明明上车前才兴奋得蹦蹦跳跳,上车后又各种扒窗户看风景,结果才看不到五分钟就困了,靠着裴临很快打起小呼噜。

裴临:“……”

早上的阳光灿烂,打在陶小宁雪白的侧脸上,小女孩的发丝软乎乎的,小红鞋一荡一荡。

他灰眸微垂,看着她。

重来一次,他对小姑娘不错。小姑娘非常开心,每天都笑得甜甜的。

可也许几年后,他们之间,还是避免不了分离。

因为谁也干涉不了裴利斌的选择。他很可能还是会像上辈子一样,最终选择和陶阿姨离婚,再与唐采萍复婚。

等到时候,他和陶小宁也终究还是会像上辈子一样,顾及着彼此的家人的心情,默默地相忘江湖。

也许结局终究不会改变。

但重来一次,裴临想通了一些事情——即便没有完美的结果,但那并不代表曾经的一点一滴、当下的一点一滴,就不值得去珍惜。

这个世界上,每一天每一天,都会有很多人分开。

很多本以为寻常的分离,一不小心也会变成渐行渐远、再也不见。

可谁说分开了,那些曾经就被夺走了、抹杀了,就不能再去回味。

谁说分离了,再也见不到,就不能偶尔挂念。

……

裴临本来以为,霍修珣会对陶小宁不太耐烦。

毕竟,他对那些傻白甜穿越者的态度,就一直挺不友好的。

而上辈子,虽然有那本《拯救黑化男主》在,但就裴临亲眼看到的,也一直都是自己的傻妹妹在为了安全感努力倒贴。

事实却是,下车的时候陶小宁差点摔跤。裴临还没来及伸手,霍修珣直接就把女孩拎起来了。

此后他就冷着一张嫌弃脸,一言不发,跟裴临两人一左一右牵着小女孩。

陶小宁蹦蹦跳跳,快乐地上了天。

她是真的傻乎乎,裴临他们把她带去了星乐比给她买了汉堡薯条和小画册,她就完全满足雀跃不已了。至于身边他哥和他哥同学在那一边观察餐厅老板和服务员一边私底下交头接耳,她根本不管。

裴临:“但是,等一下。”

他都在这儿童餐厅里待了快有半小时了,才突然反应过来什么似的,皱眉看向霍修珣:“我怎么觉得,我们俩今天都犯傻了。”

“其实,我们根本就不用特意过来啊?”

确实不用。

他说着,从包里翻出《恋爱笔记》。此刻两人眼前,“华夏第一富商之女”路晴儿正穿着一身女服务员的衣服,在和尔历天小声说些什么。其实在他们这里是听不太清的。

反而是笔记上面更新的内容,一字一句一清二楚。

所以,他们特意来一趟是要干嘛?在家看笔记就完全够了啊!为什么他的智商加上seth的智商,却连这么低级的弯都没有转过来?

身边,霍修珣好整以暇,啜着“星乐比”果汁里独创的爆珠,咕咕哝哝:“我们来约会。”

什么?裴临没听清。

霍修珣咬着吸管,露出一抹狞笑:“我说~我是专程特地来现场看‘应有尽有’的人倒霉的,不行?”

“笔记没意思,都是文字,没画面感,我想图文并茂、身临其境地看他到底怎么倒霉。”

“……”

“怎么了裴教授,我有这种兴趣,难道很意外?”

“不会吧?不会裴教授上辈子追了我那么多年,还不知道我内心阴暗吧?”

“你那些研究犯罪心理的书上会没写吗?像我这种人,看到像‘尔皇’肯定来气啊,肯定巴不得他倒血霉啊。除非我也生来就有他那么好的运气,万千宠爱、事事顺遂,所有幸福雨点般地砸向我。”

“如果那样,说不定我也可以很善良,内心充满爱。”

如果这是个完美世界。

他看着裴临。

不用给他很多,给他一个普通的家就可以。

给他一个普通的家,他就是学校里成绩最好、长得最帅的男孩子。不应该会被任何人排挤,前途也一片光明。

说不定,他就也能拥有很多傻白甜穿越者理想的那种,“工业糖精般甜甜的恋爱故事”。

没有任何波折,没有任何磨难。

全书第一章他和裴临相遇,万年不服第二名就被第一名的霸道校草给看上了。后续一整本书的每一章每一节,都在讲两个人怎么花式互挠秀恩爱。在老师的面前秀、在同学面前秀,被全校嗑cp一直嗑到结局。

每一章都又甜又水,每一章都在重复全书第一章那个甜到倒牙的故事。

或许,他宁可要这种无脑的工业糖精。

也好过暗恋了那么多年,最后只敢在毕业典礼隔着玻璃,远远地看上一眼。

……

但或许他宁可要这样。

霍修珣不知道。他有时候会想,如果很久以后的将来,某天他真的脑子抽了向裴教授表白,告诉他自己曾经偷偷喜欢他很多年。

看起来,他们确实是没有什么交集。

甚至连话都没说过几句。

但他想他告诉裴教授原因之后,别人或许不能理解,但裴教授一定能够理解。

后来他喜欢裴临的原因多了很多。但最初的理由,特别简单。

因为裴临脑子“正常”,特别正常。

和周围那些奇奇怪怪的人一点都不一样,既没有因为他生来无法改变的家境而怕他厌弃他,也没有莫名其妙地摆出一副救世主嘴脸的同情怜悯他。

都没有。

在裴临眼里,他不是潜在的神经病杀人犯,也不是无辜可怜的受害者。在裴临眼里,他就是班上的第一名。

是需要努力看书,尽全力赶超的那个第一名。

其实,说白了,如果他不是杀人犯的儿子。

他身上的标签会是什么呢?

不就是第一名,还能是什么。

结果,却只有裴临一个人,把他当普通人对待,把他当对手尊重。而等到后来他堕落了,裴临眼里就直接没有他了。

也没给他找任何理由。

不是“杀人犯的儿子果然如此”,也不是“原生家庭不幸情有可原”,就是单纯的不在优秀范围内,再懒得多看他一眼。

无比的高效、冰冷、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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