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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完美犯罪 第三章 正面交锋

余枫林和警员们在会议室内,还在梳理脉络的时候,有个人不请自来,打断了他们原本的工作计划。

“你好,我是肖暮之”来人略胖,不高,是个半秃顶,穿着得体的西装,很是有礼貌。余枫林也接住双手,一握说明自己是前来调查她妻子被害案的平城重案小组组长余枫林。

肖暮之询问着案情进展,还不等余枫林回答。印蓝抢先回复说现在还在梳理阶段,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看着印蓝殷勤的样子,许尽欢内心满是鄙视。她知道印蓝图的是什么,不就是那点花花肠子,倒叫所有的人都看清了去。

这个案子现在两市都在紧急调查,媒体也在高度关注。印蓝肯定是想着要是跟着混一点成绩,以后也好升迁,要是再结交一下肖暮之检察长,未来的仕途之路肯定有贵人相助,一定畅通无碍。

许尽欢翻了个白眼,被余枫林恰好看到。余枫林心下一笑,使了个眼色,示意师妹别太明显。

肖暮之拉住余枫林的手,恳切的说着希望重案小组可以尽快破案。他作为被害者家属感谢万分,随后双眼含泪的离开了会议室。印蓝也跟了上去,关切的安抚着。

“师哥,你怎么看?”余枫林笑笑弹了一下许尽欢的小脑袋,骂道;"咱们这是在人家地盘上呢,你小心着点"

许尽欢嘟了嘟罪,瞥着印蓝的身影,很不情愿的哦了一声。

余枫林看着肖暮之离去的方向,想着他走之前的话语。余枫林曾问他是否有他觉得比较符合的嫌疑犯人。

肖暮之有提过他这些年当检察官,得罪的人有很多。不排除肖暮之曾审讯过的犯人恶意寻仇的。肖暮之认为自己妻子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有可能独自在家的时候被坏人哄骗,进屋将其奸杀。

余枫林让印蓝找来了肖暮之当法官时审核过的案件,足足堆成了一个小山。

众人苦笑着,开始查看。从肖暮之当上检查官以来有接近15年的时间,这15年的案件约有上千起。让余枫林和组员们感觉到不对劲的案子只有三起,这三起都透露着诡异。

第一起是一起离婚案件,发生在十年前,居住在三江市辖下的桥头镇有一对夫妻。男的好赌懒惰,在混迹夜场的时候打架斗殴被判处了5年,女的要求离婚。夫妻的孩子只有三岁,应该是女方抚养,因为女的名下有房,且有一定的稳定收入。男人同意离婚但是死活不同意孩子被女方抚养,他认为这是奇耻大辱,如果孩子跟着女方,他们家绝后了,

不管是按照当时的法律还是现在的法律,都不会仅凭这种封建思想就把孩子判给男方。而且法官判案也会根据对孩子的最大利处来考虑孩子的归属问题,如果孩子稍微年长则要看孩子自己的意愿,如果孩子年幼,很大一部分会倾向于女方。

肖暮之考量道女方的经济条件和孩子的年龄,准备将孩子判给女方。可是就在判决的第二天,男方母亲60多岁带着三个东西大闹了检察院。这三样东西分别是一根绳子,一把匕首,以及一瓶百草枯。威胁肖暮之如果将孩子判给女方,则直接陈尸当场。后面检察院请来了信访以及村政府,男方母亲就是死命不听。肖暮之亲自去了一趟男方的老家,一个好赌斗殴,又家徒四壁的人如何来抚养年幼的孩子。

案子最后僵持了好几个月,肖暮之思虑再三判决到孩子还是由女方抚养,但是每个月必须要返回男方母亲处,女方也不得在改嫁后将孩子的姓名更换,男方不出任何的抚养费,但可以居住在女方名下的一套房子内。等等如果按照依法判决根本不可能出现的条件出现在了判决书上。女方得知判决后质问肖暮之在;检察官是依法办案,还是依闹办案,她是不是也要求死才能得到正确的判别。

第二起案件则是一男子遭受前妻举报猥亵未成年的亲生女儿,男子和妻子年龄相差颇大,是因为在网络上打游戏结识,匆匆结婚,后面发现,其妻子和妻子所在公司的老板有不法关系,通过跟踪和调查,证实了妻子出轨**。2人随即离婚,孩子交由女方抚养,在一次探看女儿后,男子被前妻控告猥有亵亲生女儿。

当时的法官正是肖暮之,肖暮之根据还不是十分充分的证据,将男子依法判刑,后经过男子多次上诉,才发现案件有极大的不合理处。翻案重审,距离男子入狱也已经有2年之多。这个男人因为虚假的证据被法官判处入狱,出狱后几经波折,才洗清自己身上的冤案。可失去的时间,工作,声誉和名声导致这个男人绝望且愤怒,在案件终结后,不知所踪。

第三起案件引起了重案小组的极大注意,因为该案和目前三江市最大的实业公司,登科实业相关,这是一件8年前的案件。登科实业目前是三江最大的实业公司,旗下涉及多种行业,据说已经快上市。8年前,登科实业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企业,在这8年内一跃成为三江经济顶峰。其发展速度可见迅猛。

该案件的报案人是登科实业的内部员工,因拖欠工资,走投无路,状告无门后于登科实业集团顶楼一跃而下,跳楼者的妻子控诉登科实业负责人杨登科不履行法律义务,大量拖欠员工工资。该案发生后,杨登科也因此出现在三江市民的视线中,后该案被肖暮之判别登科实业无罪,只需要承担人文主义上的部分责任。

更让余枫林没有想到的是,在三年前登科实业又发生了一起纠纷案,涉及人员是登科实业的公子杨锦时,他醉驾撞伤了一名孕妇。孕妇经抢救后,出现剧烈的后遗症,变成了植物人,按理说杨锦时犯案在先。该被缉拿归案,无论是否对受害者进行赔偿,都得承担法律责任才是,可杨锦时不仅没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反而很快肖暮之脱罪。

“怎么登科实业的案件都是肖暮之经手的呢?"余枫林不禁起了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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