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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开荒种地

(原本想着不更了,不过这本书写了这么久,还没断更过。咬咬牙,凑合写一章吧。不管写的好与不好,您多担待)

青果翻翻白眼,无奈的道:“笨蛋,打不过你不会跑啊。”

唐歌脖子一梗,道:“被人从家里打出去那得多丢人啊!爷我现在也是有身份的人了,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

青果鄙视道:“那就是你活该呗,打不过还不跑,怨得了谁。”

唐歌道:“别那么多废话了,你去找红姑,让她等下给我送饭。”

青果道:“我好不容易偷跑出来,才不去呢。要去你自己去。”

唐歌无所谓的道:“不去拉倒。”然后看着强势围观的族人,问道:“谁家等下做饭了,给我送?”

一个叫庆的年轻人笑道:“等下我给你送。今儿煮排骨吃。”

唐歌道:“那最好了,我喜欢带肥肉的,别煮太熟,能嚼烂就可以了。记得再给我盛汤。”

庆笑骂道:“有你吃的就不错了,毛病还不少。我,今你就打算耗这了?”

唐歌道:“恩。这风景不错,也挺凉快的。今我就搁这玩了。”

里面虎子阿兰两口子闻言,顿时麻爪了。现在才知道这子是铁了心跟自己杠上了,这下可麻烦了。两口子一商量,让虎赶紧去请酋长。

其实唐歌也没多大火气,甚至这会心情还挺好。他就是觉得无聊,而且觉得昨天的事自己实在冤枉,所以跑来出出虎子两口子的洋相。至于捎带着自己也出了洋相,他可一也不在乎。

没多大会青山也来了。到地方就威风凛凛的吆喝道:“都围在这干啥!闲着没事干是吧!该干啥干啥去!”被青山一顿训斥,族人们三三两两的散了。

看看一言不发的唐歌,青山头疼一样的抓抓脑袋,转身就进了虎子家,在里面嘟囔了好大一会,才从虎子家出来。

“石娃子,去大伯家吃饭吧。”青山讨好的对唐歌道。

“不去。”

“那去你家喝酒?”

“不去,喝多了我怕挨揍。”

一句话把青山噎个半死。癔症了老半天才问道:“那你到底想怎么样,跟大伯,大伯给你做主。”

唐歌道:“我也不知道。”

青山这下是没辙了,只得对唐歌道:“那我替你揍他一顿,给你出出气怎么样?”

唐歌既不头,也不摇头。摆出一副不可置否的模样。

青山一拍大腿,站起来就进了虎子家,顿时窑洞里传来砰砰的击打声和虎子的惨叫声。没多大会,青山甩着拳头出来了。

“石娃子,你看我已经替你出气了。虎子被我狠狠的揍了一顿。”

“揍出血了吗?”

“……”青山彻底无语。“我你够了啊,人家就轻轻拍你两巴掌,用得着这样不依不饶的吗?”

唐歌还是不讲话。

青山脾气也上来了,冲着唐歌吼道:“我你到底想怎么样!?”

唐歌手一探,耸耸肩,无奈的道:“问题是我真不知道。”

青山心中一动,在唐歌身上嗅了嗅,骂道:“你他娘\\的喝酒了?”

“喝了啊。”

青山可算是找到了由头,对着唐歌脑袋就是一巴掌,骂道:“合着你他娘\\的跟我在这撒酒疯呢!给我滚回去!”完掐着唐歌的脖子把他押走了。丝毫不顾唐歌凄惨的叫骂声。

这件事就此不了了之了,不过此后虎子两口子再见到唐歌,都是低着头快步绕开,如避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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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秋雨一场凉。当感受到北风中裹挟着凉意的时候,唐歌觉得是时候播种了。

就在部落西边的一片荒地上,唐歌带着人前来垦荒。

的一片土地,烧荒,翻土,深耕。唐歌的种子不多,加上后来又在集市上收购的,也只需要一亩地左右就足够用了。

曲辕犁是早已经做好的。可是没有牲口,只能用人拉。犁地的时候,一个人扶着犁用力的往土里压,七八个壮劳力在前面拖着犁走,让唐歌觉得自己简直是周扒皮,心里万分的不落忍。虽如今只需要的一片土地,十来个人忙活一两天就够了,可如果种植成功,明年需要的土地将是十倍百倍,到时候难道还要靠人来拉?想起集市上远行交易队带的大象,唐歌觉得是时候把畜牧业也提上日程了。

土地翻过,还要把大的土块打碎,把草根尽量都捡出去。捡完草根要施肥,唐歌早就在部落中挖好了一个大坑,里面全是部落里平时生活的垃圾。什么果核果皮,烂兽皮臭兽肉之类,还有破枝烂叶什么的,一直在坑里沤着。如今只需要挖出来,铺洒到开垦过的土地上,再浅耕一下就好。

族人们都不乐意干这些臭烘烘的活,可如今部落仅有的奴隶全是女性,唐歌也不乐意驱赶一群女人来给自己干活,只好好言相劝。在唐歌付出三顿酒菜的代价下,族人们才不情不愿的捏着鼻子把肥上了。

上完肥,浅浅的把地翻上一遍,把肥翻进土里,就可以播种了。

麦子和大蒜,正是播种的好时节。拿手一比,隔一扎的距离种一颗,大蒜每个种一瓣,麦子则是三粒。唐歌监工,族人干活。全部忙完,也只用了两天不到的时间。

看着新开垦的土地,唐歌信心十足。只等明年春天,第一批作物收获,就可以在部落里大搞种植了。至于现在,族人们对种植这件事还是不屑一顾。荒原里有的是猎物等着你去猎杀,不打猎却忙活着种地,不是不务正业是什么。

把地种上,唐歌兑现承诺的时候到了。

十来个人围着一张八仙桌,也不嫌挤。

唐歌主厨,大石头主陪,刚刚狩猎归来的老九闻言也来凑个热闹。

蒜蓉青菜,煎肉炖肉烤肉,一盆一盆的往桌上摆。酒可劲喝,不限量。话如今唐歌的酒在部落里已经是稀罕物了。一开始是唐歌求着别人喝,现在是别人求着唐歌还不一定给他喝。

几碗酒下肚,气氛愈加热闹了。老九抱着一根大骨头,边咔吱咔吱的啃边吹嘘自己一斧子把一头巨貘脑袋砍下来的光荣事迹,引得一群人笑骂不已。如今唐歌打制的刀剑已经成了身份的象征,这批武器的持有者在部落中的地位隐约的已经高人一等。

大石头原本话就不多,只是一个劲的让大家吃好喝好,对于老九的牛皮既不拆穿也不附和。

唐歌笑眯眯的忙活着给大家做饭,看着饭桌上的家伙们吃饭喝酒吹牛皮,热热闹闹有有笑,这样的场景让唐歌觉得分外的温暖。仿佛回到了上辈子那个温馨的大家庭。

也许这就是幸福。唐歌如此认为。

一顿饭,从下午时分,一直吃到日薄西山。族人们一个个或者倒下,或者离席。渐渐的,饭桌上只剩下大石头和老九两个人了。

唐歌抱着亚当,靠坐在一颗大树下,静静的看着一片狼藉的饭桌,喧嚣过后的宁静,让唐歌觉得分外的寂寥,如果有可能,他真希望这顿饭可以一直吃下去,让族人的欢声笑语持续到永远永远。也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他才有熟悉的感觉,才不会觉得寂寞。

黯然出神的唐歌,突然听到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抬头看,发现是老九正在拿着筷子敲面前的大碗,大石头也跟着他一起胡闹。敲着敲着,两个人悠悠的唱起了古老的歌谣:

先祖的足迹第一次在这片土地踩下

我在他们鲜血的灌溉下成长

在先祖的土地上生活的我们啊

也必用鲜血守护这份荣光

在我荣归天国的那一天

必定不负先祖的期望

那时我俯视我的儿孙

看他们在我的荣光中成长

血脉不绝

荣光不灭

歌声悠扬,曲调苍凉。在大石头和老九的唱和下,唐歌似乎再次看到了那些开垦这片土地的人们。他们微笑着,俯瞰着自己的后人,在这片洒满热血的土地上,快乐的生活。

“在我荣归天国那一天,必定不负你们的期望。等着我。”唐歌握紧了拳头,低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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