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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长袍怪人

期末考试结束,同学们开始陆续返家,我也不例外。我按通讯录内我家的电话,先给家里挂了电话。电话,我不得不再次感叹现代人类的聪明才智,千里之外的人居然能以一根线而相互通话。有时候我突发其想,在我通晓现代的所谓科学技术之后,再回到我那个年代,也许许多事情都会因我而改变。

我经过了一些麻烦,最后还算是比较顺利地回到了家过春节。

我是坐车回家的。路,虽然人们还称之为马路,却见不着一匹马在那上面奔驰,都是那四个轮子的汽车;还有那长长的铁路,上面是巨龙一般的火车,气势汹涌,人力已改成蒸汽力来驱动。这大地上,就铺满了各式各样的道路,像一张巨大蜘蛛网,天涯海角,无处不达。心远地自偏,这个时代没有陶渊明。

出了校门,我更觉得自己是个三岁孩童,显得非常无知。一开始我感觉害怕,但后来反过来一想,即使是我说自己是从古代来的,又有谁信?而这时,庆幸的是黎浩天平时就是一个默不作声的人,所以我的举止言行上不会有太多的漏洞。想清楚这点,也就安心了,行动举止方面也就表现得坦然多了。

春节,这大陆依然流行的节日,在爆竹声中我看到曾经看过的喜悦的脸。在家的时候我很少出大门,我告诉我的父母说我的期末考试不理想,所以得补补课。其实我害怕面对他们,白发苍苍的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真正的儿子已经死去,一想到这,我总有难以排遣的郁闷。

寒假期间,我着重看了一些关于科学发展史方面的书籍,另外我还偷偷看了一些以前高中的课本,我得从基础学起,虽然这对我来说有些困难,但必须克服。

有趣的是,有一门外语仿佛是我必须要会的,那就是英语,据说最早是那日不落帝国的语言,后来成为这个世界上强势的、流行的语言,虽然我从前涉及过诸如西域诸国、突厥、高丽的语言,但是对于英语,确实是一点概**都没有。大学里要学这门语言,所以我必须学学,以免闹出笑话。

我的父母都是工人,都已退休。在家时我能感觉到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因为我是他们的骄傲。我觉得很温馨,因为我是一个孤儿,从来没有这般感受过父母的关怀。

寒假很短,转眼就结束了,我和父母告别,很快又回到了学校,开始新的学期生活,而我这时的心态,已完全不同刚坠落在这世间时的惶惶不安了。

三月底的B市终开始绽出一丝春意,偶尔有几日黄沙敝天,倒添了些塞外的味道,只是灰蒙蒙中亦能见高楼林立,让人清晰记得这依然是繁华的大都市。

我一如既往保持着我的孤立姿态,校园内傲然独行,虽仍是过去的自我封闭,却由于发自内心的一种信心,整个人宛若脱胎换骨了一般,隐隐有了一种儒雅不凡的男人(不是男生)魅力。

我仍会时常梦起我那个遥远的时代,梦到我的爱妻,心头充满甜蜜和忧伤。多少次我醒来睁开眼的时,脸上总有两道浅浅的泪痕。

记忆是否永远深刻?

爱是否能穿越时空?

我不愿意去纠缠这些问题了。已经历过太多分分离离的我,对生活的变故早学会坦然面对。在我的心里,她们仍然活着,我相信她们在这个时代会另外一种方式延续着她们的生命,她们是执着的和充满信**的。

这一日,我走在校园的主干道上,迎面正好遇到久未再见的校花。校花穿着一套湖蓝色的羊毛裙,裙边点缀些白兰色的小花,外罩浅黄的外套,显得素雅大方,十分的动人。现代女性的美,在我心头是别样的滋味,别样的刺激。校花对我还有印象,冲我点头示意。

美人在前,我心头忽然一热,上前说道:“上次见面,忘了自我介绍了,我是历史系大三的黎浩天。”说完很自然地伸出手去,对方也很大方地也伸出了手,柔荑在握,很是温润。

校花微微一笑,说道:“我是艺术系的周芸,也谴笕?,很高兴认识你!”浅浅的笑挂着脸上,让人着迷,现代女性的大方、自信唤起我心灵深处久违的冲动。

“哦,真的!”我说:“你就是周芸,久闻大名呀!听说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真是佩服,有空真要找你切磋一二。”说话时,神情带着久未有的几分夸张。

“哪里呀!只是一点业余爱好而已,登不了大雅之堂的。”周芸盈盈一笑。

我看得呆了,不禁脱口要求道:“何时替我画一张肖像,如何?”

周芸说道:“好呀,我正缺模特了。恩!你的面部很有特点,我就住在7-1,有空找我!”

我心中一喜,说道:“这就说定了!”

看着佳人远去,我的心情开始雀跃。

我原本以为这学校很大,殊不知却很小。

两天后,自称消息灵通人士的老六吴以神经兮兮地把我拉到一旁,说:“听说前几天你在路上遇到校花,怎么样,进展如何?关于男女攻防之事,我是最清楚不过的,有什么疑难之处尽管说来,咱给你支招呀。”

我笑道:“你说的这是哪跟哪呀?!”

“嘿嘿,想保密了不是?我知道二哥你是老实持重之人,没有十分把握是打死也不肯承认的。”老六的语气有些夸张,见我没回应,继续说道:“再说了,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你是已经上了追求校花的最新名单。你可知道追求校花的各系青年才俊,那都可算是校园风云人物。两年来,没人拔得头彩,现在是一种微妙且均衡的局面,现在加上新来的老兄你,很可能你会成为众矢之的哟!”

老六煞有介事,一惊一诈的样子,看在眼里倒也觉得有趣,我有意逗他,说:“那我应该怎么办呢?”

老六好像一下搔到了痒处,得意道:“目前最紧迫地是赶紧成立一个临时追求幕后团,给你出谋划策,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老六说得摇头晃脑。

我笑道:“得了吧你,有那么夸张吗?”

老六着急地说道:“老兄你别说不在意,你知道你和校花的那次历史性的相遇,外面是怎么流传的吗?是校花盛邀你作她的模特,据说还是**的,这消息要是传到你竞争对手耳里去,可不得了,近来你非得有麻烦不可。”

听到这,我真是有点哭笑不得,竟然有这样的事,搁在我们那个时代,如此毁人清白非得出人命不可!我无可奈何地笑道:“让他们说去,我也不需要什么智囊团,真正喜欢一个人,追求她就只有靠自己的心,不需要任何外在的东西。”

老六盯着我看了好一会,说道:“有你的,看来是爱情的力量呀!我说怎么觉得二哥这些日子变了很多,有一种无言的气质透出来,要我是女的,说不定也会有点着迷的。这就奇怪,以前我怎么就没觉出来呢?”

我拍了拍老六的肩膀说:“谢谢老六关心。只是经过了一些事情,悟出了一些道理,觉得做人洒脱一点,自信一点,很多事情就好解决了。”

“对!”老六一拍手说:“是自信。是自信改变了你。”

我说:“是呀,所以我早就说,过去的我早已死去,现在的我是一个新的我,士别三日,即当刮目相看哦。”

接下来的几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我想老六是太过夸张了。这事本告一段落,却由于一场赌局把自己推向全校关注的焦点。

这一夜,熄灯后,寝室照例又召开了午夜座谈会,大家七嘴八舌地闲扯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不知怎的老五肖峰说到他的偶像李敖,不禁脱口说道:“我真是佩服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想想看,台大四年中一个怎样孤傲的青年,整天一身长袍,是怎样的特立独行?!要是我们这学校,有人,不要说四年,哪怕就是一个月,穿着长袍在这校园里走动,I就服了YOU.”说完,老五还发出夸张的啧啧声。

我说:“得了吧,这算得了什么。你做身长袍给我试试,我就给你穿一个月看看!”

“是吗!”感觉老五快从床上蹦起来了,“这话可是你说的!你要给我穿了一个月,这一个学期你的衣服我就包洗了,怎么样?大伙,都做证明了,都做证明啦,不要刚说出的话就像缩头乌龟一样缩回去了!”

“对呀,对呀,有这么好玩的事情,二哥,可不能说话不算话哟,这样可有损你在我们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哟。”老六唯恐天下不乱地大叫道。

我笑道:“这有何难,不过我有条件,得做两身,有得换而且合身。在穿长袍的一个月时间内你就得帮我洗衣服,咋样?”

老五连说:“没问题没问题。”寝室里气氛空前热闹,大家伙一边你一言我一语的商量怎么量制长袍,另一边又连连要我肯定这事,生怕我反悔。

这事就这么说定了。过了几天,老五肖峰果真找来两件青衫长袍。那天夜里,大家在寝室里争相试衣,拿出一小方镜子,对着挤眉弄眼的,大家笑作一团。

老五说:“二哥,这可是我转弯抹角拖人在电影厂借来的,按着你的身码,你穿穿,看看合不合身?”

我拿过来,穿在身上。这长袍是近代五四的式样,但穿在身上仍然有种亲切感。

寝室里突然静了下来,我说:“怎么呢?不好吗?”。

老五苦着脸说:“乖乖,这衣服穿在我们身上,怎么看怎么别扭。怎么穿在二哥身上,就透着股儒雅的味道呢?整个就一个人间四月天的翻版嘛!这下衣服估计是洗定了。”

我一拍老五的肩膀说:“我还没穿一个月了,先别忙泄气了。”然后很漂亮的一作揖,说道:“大家也用不着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我,我了,就是我,也没什么特别的嘛。”

大家齐声笑骂道:“去死吧你!”

第二天,我正式出场。

我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大的骚动,这下可好,偌大一个主干道,若我走上去,其他的人就得绕着走,这越发衬托出我卓尔不凡的风范。

路上的人议论挺多,在后面指指点点的,可我全不在意。衣服只是人外在的修饰,衣服是因穿在你身上而美丽,而不是你因穿这衣服而美丽。不被外物所制,心外无物,自然能卓然超群。若是穿一件衣服,本来无什么得体与否,只是自己心里觉得如是,老觉不安心,必然目光闪烁,犹豫不定,自己觉得尴尬,别人当然也就觉得你尴尬了。

初时,师生眼神中多惊异之色,后也能从一些漂亮妹妹眼神中读出一点仰慕之情,顿觉有些得意。此**刚起,却想起古代爱妻们,心想若是她们知道我,她们家相公在这个时代花红柳绿中依然一副浪子不折头的模样,不知会做何感想?我想:梦碟定会敲破我的脑壳,如烟那双美目依然会无限深情地望过来,一直望到我自动跪在她脚下,向她忏悔为止;阿玉倒不会责怪我,唉…………

穿长袍在校园里飘荡了近半个月,这一日,路过宣传栏,看到一则广告,不禁驻足观看。

广告栏上贴了一通知,说是这个星期六晚上在文学院01大教室举行望月诗社的诗歌朗诵会。我记在心上,心想那晚若是没事就去看看,没打想那一去更是把自己抛在了浪尖上。

老五的女朋友丁丽是中文系的,也是望月诗社成员之一。两人正值热恋时期,端的是如胶似漆,好的像一个人似的,为此每一个星期每一个固定的晚上,大家伙都会出去给他们腾出一个空间,至于他们折腾些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看完广告,我溜达回了寝室,正看丁丽正和老五衣冠楚楚地坐在床上,神情很是亲昵。我大声说道:“来晚了,来晚了,否则可以看到一场A片。”(以前我并不知何为A片,在众弟兄的引诱之下,见识了一两次,算是大开了眼。)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丁丽两腮红红地骂道:“这世界都没个正经人了,看你们寝室,连最后一位纯真男士都变得这么油嘴滑舌了。”说完,一脸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模样。

我一揖到底,说:“弟妹,你有所不知,如今我算是开了窍,熟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还未说完,丁丽一口就打断了我:“什么呀,你们寝室现在一个比一个要怪,看你这身打扮,古不古,今不今的,真以为自己是蟋蟀的哥哥,潘安的弟弟,西门庆的小叔子,东方不败的……”

“得得得,别说了,再说我还不知道被你损成什么样!”我对着老五说:“你看你,也不管管你媳妇。”转身一屁股高坐在书桌上,翘起个二郎腿,继续说:“我看你媳妇是嫉妒了,后悔了,当初怎么瞧上老五,放着风流潇洒的二哥不追,真真是冤死了!”

丁丽啐了我一口:“你就臭美吧,多少漂亮妹妹恨不得把你生吞活剥了,吞在肚子里才放心。”

“呵呵,想不到我什么时候成了唐僧了,吃到你们肚子里虽没有长生之效,美容,倒是有可能的。”

“呸!呸!呸!呸!要吃你的肉才美容,还不美得像猪八戒。”

老五一副笑眯眯的模样,摆明是坐山观虎斗。

我连连摆手,说:“好丁丽,我说不过你,你是刀子嘴也刀子心,砍得我遍体鳞伤,我得去找个妹妹疗伤去!”说完,端起饭碗,哼着小曲,跑出了寝室。

吃完饭我独自一人来到青兰湖。

青兰湖是校园内湖,像一块碧玉镶嵌在这校园里,这校园几乎所有的诗情画意、爱恨缠绵都发生在这里。我想离校多年的人回想自己那段如水的大学生活来,记忆里最清晰的应该就是这一池碧玉般的湖水。

濂溪书院也有这样的一个湖,那里发生我的初恋,我的阿玉,那是一场错位的爱情。

青兰湖边杨柳依依,湖面如镜,湖里的红鲤鱼随意游动;石头铺的小路曲曲折折在竹林里伸展、蜿蜒;几个人在不远处或坐或立捧着一本书在那小声地读着,我沉静在这一片难得的静谧天地中。

良久,月光如水一般侵入我心湖,禁不住激起涟漪阵阵。周围的一切,一呼一吸,起伏有致,刹那之间,我重新感到那玄而妙之亲切感觉,眼前是一副动人彻净的天地。四处的能量粒子齐齐涌来,一种久违了的舒畅。

可惜,好景不长,一股清风吹来,美妙的感觉如潮水般倏地退去,世界重归模糊不清。当我拥有这新的躯壳时,也曾试想过恢复我功力,但却做不到,总是有个瓶颈无法突破。现在功力也只是从前的十分之一,虽然在这个世界已经是够骇人的了,但对于一个曾经叱咤风云,天马行空的我来说,现在的我等若于套上了一副沉重的枷锁。没办法,欲速则不达,一切顺其自然。强求,从来于事无补。

星期六晚,文学院01大教室。我没曾想到会是这么热闹,教室里黑压压的都是人。我依然是长袍打扮,从容地走了进去,惹得目光无数。有人小声地说:“长袍怪哩!”

众目光中,有几道眼熟。老五是不用说,护花使者的角色,奇怪的是寝室的其他成员都到齐了。正纳闷,一眼扫到台面上忙来忙去的望月诗社的漂亮妹妹们,心里顿时雪亮,这群王八,有漂亮妹妹看,也不叫我,要不是自己知道,还不一个人晾在图书馆或者寝室里,一会找他们算账。说也奇怪,我对眼下这身份是越来越熟络,好像不要费什么劲就进入了角色一样。我越来越相信这世界的黎浩天原本就是另外一个我了。

教室里乱哄哄的,望月诗社的漂亮妹妹确实多多,看起来真是赏心悦目,当然还有少量的呆瓜一般的帅哥在那里做点缀。

丁丽竟是主持,当她走在讲台上开始讲话时我才发现。

丁丽脸上了一些妆,灯光下,显得艳丽不可方物,我心里不禁叹道小五子真是有艳福呀。丁丽一站在讲台上,台下顿时安静,都望着丁丽了,只见丁丽轻启朱唇,说道:“各位老师,同学,你们好,欢迎你们来到望月诗社一年一度的诗歌朗诵会现场。今天我们很荣幸地请到了中文系著名的贺知节教授,孟起云教授,大家欢迎!”

大家伙噼里啪啦地鼓了一通掌,眼看着坐在前排的两位白发苍苍的老教授站起身,回过头向同学们示意。

丁丽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今天的诗会有两项内容,先是由诗社成员朗诵诗歌,教授点评;最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在诗歌方面的心得,其他的同学也可以上台朗诵自己喜欢的诗歌,欢迎大家踊跃参加!下面由中文系05级刘情同学朗诵,大家欢迎!”

诗是人类最美的声音,她能跨越国度、时空,我仿佛回到了我的那个年代,那个战火风云却又诗歌不绝于耳的年代。一袭青衫,七弦古琴,轻摸复挑,且吟且唱,若有知己朋友在侧,一壶陈年美酒,放歌纵饮,好不快哉!

我正沉浸在回忆当中,不知何时诗会已经进入到了第二个环节,几位诗人模样的同学上去朗诵了一下他们的佳作,博得了阵阵掌声。一片安静后,丁丽在讲台上婷婷而立,扫视全场,目光极具杀伤力,不知怎的在我的面前却停了停,有些不妙呀,正觉不对,丁大小姐发言了:“各位,今天我们也很荣幸地请到了本校本月度明星榜榜首人物黎浩天同学,长袍怪人!黎浩天同学博古通今,特别是古代文学,诗歌更是有独特的造诣,下面我们热烈欢迎浩天同学上台表演!”

“好呀!好呀!”

“热烈欢迎”

我没想到我受欢迎的程度竟然这么深,老五更是笑得像开了花,叫得最欢!我心想,他妈的,这小两口,定是恼我要罚他们洗一个学期的衣服,伺机报复我。本来这不关丁丽什么事情,但是老五自己的衣服尚且要丁丽洗,这下还有我的衣服,怎能不恼了他们?看来来自朋友的暗伤古今都要特别注意。

我多少大风大浪都过来了,这种小场面不值一提。相当年吾以小厮身份在孟大才女宴会上舌战群儒,是何等的威风!

我起身,长衣飘飘,潇洒万分地走上讲台。我环顾了一下会场,会场顿时静了下来,好奇地望着我这长袍怪。这样一个小讲台,我站在中央,突然无言,人生不就是一个又一个或大或小的舞台,不就是提供你上演的一个场所吗?有时候你是主角,有时候你却只是个旁观。

气氛越是紧张我心里却越发的安宁,我能感觉到在座的每一位轻微的呼吸,能感觉他们的目光都凝集在我的身上。望着讲台下装扮现代的人们,心底突地涌上一缕身在他乡的愁绪,渐渐曼延全身,这不属于我的时代呀!我心一痛,声音不自觉飘了出来,很轻却很清晰,富有磁性,在阶梯教室里飘荡,我说:“好,那我就给大家吟诵《离骚》中的一段。”

我缓缓地吟道:“

帝高阳之苗裔兮,

朕皇考曰伯庸。

摄提贞于孟陬兮,

惟庚寅吾以降。

……

……”

声音开始轻缓,有娓娓道来的意味,到后渐渐有些凄苦惆怅。

“长太息以掩泣兮,

民生之多艰!

……

……

屈心而抑志兮,

忍尤而攮诟:

伏清白以死直兮,

固前圣之所厚!”

心中想着只朗诵一段的,可读着却无法停下来,仿佛此时的喉咙已不再是自己的,一股悲呛之气充塞胸膛,再无法自抑,大教室里响荡着我略带嘶哑而独特的声音。

吟是介乎读与唱之间的文人表达抒情的一种方式,今人只会读诗唱歌却不会吟,然而我已经全忘了这一点,只想把那种报国无门,世间不勘贤愚,误解的郁闷早一些抒发出来,就像屈原复生借我的躯体在倾诉衷肠。

当我吟完最后一句,已经是泪流满面。环顾四周,比我情况好的也并不多。丁丽更是一副要昏厥过去的感觉,眼睛痴迷地望着我。我忍不住一个机灵,有如冷水淋头,顿时清醒过来。

许久,终于,教室里响起雷鸣一般的阵阵掌声,我连说谢谢,正要下台,贺教授上前一把拉住我的手,样子极是激动,说道:“这位同学,一直以来我都在考证古人如何吟诗,也尝试过,可都不理想,今天一闻,古韵十足,不知道你是如何做到的?”

看老教授激动得像个小孩子,摸着我的手就像摸着一件罕见的出土文物一样,一刻也不愿撒开。我随口扯了一个谎,说道:“小时候我听一个流方和尚这样吟的,觉得好听,就向他学了。一时半回还说不清楚,找个时间我到贺教授家去!”

老教授连连说:“不不,应该我去你那的。”

老教授对我持弟子之礼,在场的同学无不惊讶万分。贺教授转过身,面对大家,说道:“今天的诗会很成功,特别是黎浩天同学最后吟诗,极得古风古韵。众所周知,吟诗作画,对古人而言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所谓耳濡目染。可是到了现代,这些东西却渐渐地失传了。特别是吟,这种方式曾经在士大夫阶层是很流行,缘何如今却知之甚少,一个原因是现代没有当时的环境和文化氛围,另一个也是由于吟诗本身是种消遣式的娱乐,极具诗人个人特色,可谓一百个诗人有一百种方式,相关的著作留下来的也很少,所以现在渐渐失传了。刚才黎浩天同学的吟诗,可谓再现古代名士雅流的风范,真是令人欣慰。”

诗会终于结束了,我在众位兄弟的簇拥下回到了寝室。老大瞪着我说:“老二,你到底还有些什么货色还没拿出来!”各位兄弟更是七嘴八舌,一副要拷问我的模样。

我一耸肩说:“其实没什么,只要想想你们在泡妞的时候我在看书就行了,所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极力搪塞,总算是应付过去了,心里也敲响了警钟,暗自告诫自己不可太得意忘形,太表现自己,以免无法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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