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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一章: 单刀赴会

结果有一天,风向抽了,奇迹来了,一行人顺风顺水,回中原了。谁知好景不长,天要孤他,各门寻仇,逼索狮王。三疯保护不力,脆山自刎,簌簌切腹,乌鸡也中了“悬命”神掌。孤儿乌鸡磨难重重,机遇不断,终成一代魔尊。在此过程当中,俘获了敏敏特木耳,周只弱,阴梨,小招等一***的芳心。

地位:将军。

常言道:关系要不广,别在江湖闯;关系要不横(hèng),别在江湖混。有地位自然就有关系,明的暗的,横的竖的,交的切的,蛛网一样盘根错节。猥小宝,原本只是扬州一个**女的龟儿子,连他老子是谁都不晓得。

某天,一不小心,到了皇宫。于是,一路狗屎运,左右逢源,步步高升,从默默无闻的小太监直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鹿鼎公,顺便还兼任了什么天地会青木堂堂主,神龙教高级护法白龙使。在地位不断攀升的过程中,猥小宝坑蒙拐骗,软硬兼施,收获桃花无数,老婆多到能凑起来打两桌麻将。咳咳,这个远了远了,回来回来。

话说,这地位也不是越高越好,拿捏要恰到好处。大多数穿越女并不希望整天饥寒交迫,大多数穿越女也不希望和别人分享一个丈夫。

所以,您要是乞丐,养猪也好,卖肉也罢,最好赶紧想个办法一夜致富;您要是皇帝,奉劝一句:趁早死了做男主的念头。

不然的话,就时刻准备着,为解散后宫而奋斗吧。将军的话,一来不是很穷,吃饱穿暖肯定没有问题;这二来,只娶一个,吊死在一棵树上的阻力也不是太大,地位刚刚好。

长处:打架。

身为男主,首先要能打。您看看古金温梁黄柳还,哪个男主是不能打的?打起来那叫山崩地裂,风狂海啸,惊天地泣鬼神哪!翠竹?削了!木柱?劈了!巨石?轰了!古代社会秩序相当不好,江湖险恶,人人携带危险器械。

您要不能打,别说保护女主了,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混个什么大劲呀。文弱书生?白面小生?算了,您也别搁这蹦跶了,丢人,赶紧哪凉快哪呆着去。要不就回家种田,舞舞锄头,练练肱二、肱三头肌,不练成施瓦辛格誓不罢休。

什么?您否定我的观点?您说猥小宝就一点都不能打?是,刚忘了补充了,猥小宝除外。猥小宝是不能打,可他身边的人能打呀,苏荃、双儿、方怡、阿珂…哪个不是“静如处子,动如泼妇”啊。

单挑不行?那就群殴!正义凛然的理由无外乎:跟这种人,没有什么江湖道义可言,大家一起上啊!瞧瞧人家大将军,随随便便做个交接,保镖在周围围了一圈,自己能打,帮手也不赖。怕什么?绝对安全!

性格:冰山。

据花氏统计局“千百部穿越小说女主最心仪男主调查”不完全统计,冰山型男主具有压倒性优势,得票超过半数。

腹黑型的差一点,屈居第二。

不过,腹黑加冰山的话,想不是男主都需要奇迹。

桃花型的也还不错,好赖是个探花。

阴柔型的么,做男二比较多一点,给女主留个好印象就成。

弟弟型的,多多努力,小概率事件尚不等于不可能事件,还是有希望的,不要灰心,再接再厉哈。

正太型的,额啥,正太型?河蟹河蟹,怎么可以残害8-14岁的未成年小朋友!

感情:专一。

六载不娶,用情至深,坚若磐石,韧如蒲草。实乃穿越泡男,居家旅行,必备良夫。有夫如此,妻复何求?

“小雪,小雪!”原景天推了推还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的某雪。讲了这么多有的没的,正解八卦,她到底听是没听啊?

“嗳?人怎么走了?”某雪回过神来,发现宋明远已经带着他的人马下了擂台,匆匆追去,故意慢动作向擂台下摔去:“将军~~”

“姑娘,小心。”宋明远头也没回,却是一个戴斗笠的男子扶住了她。

“你为什么要扶我啊!将军!”某雪故意示弱,等英雄救美的希望破灭,恨恨对斗笠男道:“坏我好事,我跟你没完哪。”

招魂笛收归朝廷,宋明远带着一众护风离去,原本来参加招魂笛鉴定大会的群雄也就纷纷散去。

“姑娘,这是我应该做的,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斗笠男压了压斗笠的边沿,非常低调地道。

嗳?这什么人哪,谁说要谢他了?没听出来本姑娘非常不满呀!这回答得还好像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了一样,应该做的,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好小子,你惹到我了。姑奶奶很快就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应该做的,什么叫举手之劳,只是这么不足挂齿的小事你可千万别时时挂在心上啊。

某雪挽起了袖子,露出半截藕臂,就要好好“招呼”一下斗笠男。

“姑娘!”斗笠男一下就把某雪的袖子拉了下来,然后握着某雪的手极其认真地道:“事已至此,我会对你负责的。”

“哈?”负,负责?什么状况?某雪一下懵了,完全不明就里。

“我…已经看到了不该看的…女儿家,名节为重。”斗笠男补充道。

不该看的?某雪顺着斗笠男的目光看去,发现他指的是刚刚自己露出的手臂。不是吧!只是手臂而已啊!现代满大街都是穿着吊带、背心、热裤的,露的比我多得多多多多多了,你要一个个负责吗?你负责得过来吗?

“啪!”一只绣鞋飞了过来,某雪暗自庆幸自己抽手的速度够快,一张字条从她的手里飘落到了地上。斗笠男的手背上,又是黑又是红,黑中带红,红中带黑。红的是血印,黑的是绣鞋底的灰尘。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会有如此行径的,除了风三娘,不会再有第二个人。

“风姨!你没事真是太好了。”原景天赶紧捡起绣鞋,风三娘和连妈妈同时出现在他眼前,看来昨夜一役大家都平安活过,皆大欢喜。

但他同时不得不担心,以后是不是要给风三娘配备一个捡鞋的专人或者让她随身多带几双鞋子,不然保不准哪天把鞋子扔丢了要一直光脚。

“我能有什么事,我们早就把那帮人都甩掉了,还在怜秋阁好好睡了一觉。臭小子呢?窝囊到哪里去了?竟然由着这种有损颜面的事情发生!”风三娘接过绣鞋穿上,柳眉倒竖,双手叉腰,四处搜寻她那“不成器”的儿子,却没有发现风连云的身影。想再教训一下斗笠男,却发现人不知何时已经不在了。

“怜秋阁?”一听就是迎春楼的姊妹店嘛。有迎春楼、怜秋阁,是不是还有绮秋阁、绮冬阁?这样才叫做大,这样才有规模效益啊。某雪正打算问问连妈妈,却发现她已经跑到季明泽身边去了,柔情万种、十分关切地问这问那,查看伤势,登时牙都酸倒了。

“风姨,连风他先去悦来客栈了,因为他的打扮实在不宜见人。而且,连风他…”原景天踌躇了一会,终于道:“他受伤了,是贸然使用‘七绝十三煞’引发的内伤。”

“哦。”风三娘随意地答应了一句,旋即惊醒:“什么?七绝十三煞?!臭小子他疯了吗?快带我去看他!”风三娘走了几步又折回来拖走了某雪:“你也跟我一起去!”

季明泽捡起飘落在地上的字条,连妈妈凑上前看了一眼:“是什么?”

“黄昏时分,清风茶楼。约人?想来又有好戏看了,一起吧。”季明泽邪魅地笑,丰子晟,我倒要看看你打算玩什么把戏。

某雪随着风三娘到了悦来客栈,见到了平安无事的某常,昨夜分头跑路的三军悉数顺利会师,所有人统统转战怜秋阁。

废话,在悦来客栈吃饭、喝茶、住店不要钱哪,坑死人不偿命,怜秋阁一应免费,谁和钱过不去?迎春楼被绝尘宫的人一把火烧毁,某雪和风连云进行比试也只好换址怜秋阁,需要熟悉场地,重做安排。折腾到了傍晚,某雪犹豫了半天,终于还是决定单刀赴会,去清风茶楼会会斗笠男。想着没准还能有什么意外收获。

“姑娘,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映雪一踏进清风茶楼,丰子晟就迎了上去。怕某雪认不出自己或者不肯认出自己,他依然戴着斗笠,与在擂台边和某雪相遇时的装束无二。

“先坐吧。小二,一盘核桃酥,翠玉豆糕,莲花卷,金丝蜜枣外加一壶清风茶。”

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一见斗笠男这么殷勤,某雪原本要找他算没算完的账的气焰顿时消了一半。“这位…公子?我来,其实是有话要跟你说明白。”

“姑娘,你先什么都不要说。”丰子晟根本不给某雪开口的机会,“我知道你肯定觉得连我的长相都没见过,我就说要对你负责,太唐突了。”说着摘下斗笠,搁到了一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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