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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布涅尔小镇来了冒险者

一天傍晚,距离拉洛克山最近的小镇布涅尔忽然来了四个冒险者。他们拴好马,走进镇上唯一的旅店——狮王旅店。走在最前面的是个高大粗壮的蛮族战士。他扛着一柄巨大的双手剑,上身**,只左侧用皮带套着铁护肩。腰里插着短剑, 肩头斜挎长弓,背上还有满满一壶箭。这位是蛮族战士奥斯顿。

紧跟着走进旅店大堂的是防护到牙齿的战斗牧师老撒加纳。虽然胡子都花白了,肌肉看起来还很结实。他脸上皱纹很深,老是板着一副脸,似乎很不开心。老牧师一身银色锁子甲外面罩着金色十字图案的蓝袍,腰带上挂着一柄沉重的坚钢战槌,背后还有一面绘有大八角蓝十字的银盾。

第三位是个女人,看起来象个普通的冒险者。身上那件短得不能再短的皮铠做工虽然精细,却让人很担心它的防护力。而且她手里空空的什么也没拿。这个女人长得不错。头发是典雅的深栗色,蓝色眼睛清澈透亮。她就是荷莉。当然了,现在的身份是玛丽安修女。

蒂娜走在最后。她穿着精干的短皮铠。武器方面除了腰间一柄长剑之外,腰带上还挂着匕首和一具短小的钢制*。她右边大腿上绑了一条巴掌宽的皮带,上面整齐地插着一排弩箭。

狮王旅店在布涅尔镇也算老招牌了。楼下有长桌子可以吃肉喝酒,楼上一排大房间供人休息。荷莉一行人走进去的时候正是下午,客人挺多。奥斯顿晃着他的大胳膊赶开几个敢怒不敢言的闲人,在壁炉旁边清理出一排空位。

“你们要去鬼堡?”旅店主人知道这几个人的想法之后一脸惊讶,“听我劝还是别去了。我在这镇子上开了几十年旅店,前前后后上堡的人总看过有三四十拨了吧。结果怎么样?没一个回来的。”

“快来大桶的酒,大盘子肉!其他事用不着你小子操心。”奥斯顿不耐烦地坐在凳子上,把两只手搓来搓去。

店主一想好心没好报,满脸晦气的正想转身就走。荷莉却跟他道歉说:“不好意思,店主先生。我同伴说话比较直……其实您在这住了这么久,肯定熟悉本地情况。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还希望您多指点一下。”

老牧师撒加纳听得暗暗点头,心想这次带上玛丽安真是太对了。店主吃了这一番恭维,脸色缓和下来,点点头坐下来说:

“……老男爵闹鬼大概一二十年前开始的吧。本来那里就打过仗,据说当年死了好几万人。那血流的、连河都是红的!河里的鱼吃了人肉,长得又大又肥。那味道,嗨,真不是我吹……我说到哪了?哦,自从那以后城堡就几乎没人去,除了有些打猎的偶尔在那边转转。后来镇上有个猎人几天没回来,全镇男人上山去找。说是看到那个猎人在城堡附近转悠,怎么叫也不答应。走过去还没到跟前呢,它把脸给转过来了。哎呀我的妈,那眼珠子就这么吊着,咧着大黑嘴巴,不知道笑还是哭呢。拿火一烧,满地直跑。说厉害倒也不厉害,几下就给弄散了架……”

店主正说得口水四溅,突然停下来。荷莉赶快端给他一大杯麦酒。店主灌了好大一口,舒服地叹息一声,这才继续讲:

“可是这事没完啊。那帮人把猎人的骨头捡巴捡巴,看看天色也晚了,就说歇一晚明天下山。嗨!当天晚上可就热闹了。您猜怎么着?一大群骨头把他们给围上了。听后来有命跑回来的人说啊,那些骨头倒也没啥,看着吓人,一砸就散。可是中间有个金子做的骨架就不一样了。还没等你砸它呢,它手一伸——扑!这人整颗心就给掏出来了。一群人那个跑啊……死了多一半。据说啊,那个金子骨架就是当年死在蛮子骑兵手里的男爵。怨魂不散哪,埋了好些年头就成这样了。”

撒加纳忽然问:“亡灵这么厉害,小镇为什么还能住?”

店主想了想:“因为它们从来不到镇上来啊。那些家伙就像有笼子关着似的,最远也就走到拉洛克山周围一圈。你们上山之前仔细看看就知道。那些树啊草啊什么的,长到离山一百多尺的地面就再不长了。继续往前都是枯树跟枯草。那就是它们的地盘。”

被诅咒的大地,每个人心里都流过这个名词。里奥男爵的力量已经渗入整个拉洛克山。那片区域所有亡灵都必须遵从它的意志。

当天夜晚,在狮王旅店的客房里,四个人开了一次碰头会。拉洛克堡的地图摊在木桌上。整个行动计划虽然出发前就研究过许多遍,老牧师撒加纳还是拿出来做最后一次确认。

整个计划是以尽快进入拉洛克堡,打倒里奥男爵为目的,所以要求沿途尽量避免作战。毕竟圣水,治疗药剂之类的都是消耗品。而要进入筑在山巅的拉洛克堡,必须首先通过山下废弃的城市。拉洛克堡繁华的日子里,房屋从山脚一直修到城堡附近。越是富人住得越高,房子越大。这些当年华美的豪宅被鞑靼骑兵一把大火烧成了破砖烂木头。现在里面估计全是游荡的骷髅和僵尸。

骷髅和僵尸这些低级不死生物感知能力很差。只要离个一二十尺以上,几乎完全不用担心被发觉。然而它们都是一群群的,只要发现有活人就是一大堆扑过来。这个也很头痛。蒂娜除了负责拆陷阱,还得注意那些晃来晃去的亡灵。

“听了今天店主的介绍,我觉得……”撒加纳慢吞吞地边想边说,“男爵显然已经变成了黄金骷髅……嗯,你们谁对付过这种亡灵?”

几个人互相看看,都一起摇头。

老牧师慢慢把一只链甲手套脱下来扔在桌子上。大家这才发现,他左手竟然是魔法机械爪。五个指头尖锐锋利,中间还有三枚隐藏在掌心的弧形刺刃。一个小巧精致的魔石机关被肘尖的突起巧妙保护着,是驱动它的核心。

蒂娜轻轻吹了一声口哨,低声评价道:“好奢侈的玩艺。”

“在自己身上装魔法机械,我其实不算个虔诚的牧师。”撒加纳用他的金属指头敲着木桌,“但无论如何我还没疯到自己把自己的手锯掉。这只左手是很久以前消灭亡灵时被撕下来的。”

撒加纳脸上露出深刻的恐惧。他望着桌面,缓缓地说:“那场战斗真是惨烈……我们用光了圣水。我的盾被打飞了,战槌敲弯了,左手被它活生生拧断。你们相信吗?对手不过是一个初生没多久的黄金骷髅。”

老牧师停顿了一下,握紧拳头说:“幸好黄金骷髅有一个弱点。大家记住,攻击任何其他部位都是白费力气,一定要集中全力打破这里。”他点着自己的额头,“打碎它的头骨,打散它的灵核,只有这样才能消灭一个黄金骷髅。这件事、你们最好牢牢记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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